1、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服务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许可受理告知书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规定,办理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气瓶检验、安全阀校验、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核准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文本;(填写单位地址时,请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 2.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原检验机构核准证复印件(换证、增项、单位提交) ;5.资格条件要求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验人员、无损检测人员(或无损检测委托协议)资格证
2、原件、复印件;6.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应经劳动部门鉴证或登记)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8.申请单位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原件、复印件;9.环保、消防意见书原件、复印件(气瓶检验取证、增项单位提交) ;申请提交:登陆http:/ 。预受理通过后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所有证件资料进行核实(原件退回,经法人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书纸质文本4份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各1份存档) ,符合要求领取受理决定书。备注:1.申请单位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他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该项许可新取证按云劳(1993)173号文收取2000元(换证按取证费的60%收取)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0871-63215002、0871-63215001特 设 处 :0871-63215582办事指南和资料下载: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 http:/;云南特种设备监察网:220.163.1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