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建设用地规划业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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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 建设用地 规划 业务 申请 表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用地单位 (个人、身份证号 ) 机构代码 或 统一社会信用 编号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项目地点 用地面积 m2 联 系 人 项目类别 联系电话 是否属市级以上重点、督办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 计划立项批文编号 申办事项 项目 选址 用地红线 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时 用地 规划意见 规划设计方案 (在 内打 ) 申办性质 新 办 调整 更名 性质变更 补办 续期 (在 内打 ) 单位更名填写内容 原 单 位 原 项 目 m2 原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申请内容及理

2、由 (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说明)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方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一式多份图纸的一致性及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若有任何虚报、瞒报、造假 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方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申请单位(人)(签章): 年 月 日 属 地 意 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建设用地 规划 业务申报 所需资料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 申请表 1 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 ,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 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3、) 1 份 ; 4、建设项目详细说明 ; 5、选址位置图(图纸比例 1:500 或 1:1000, 大型项目可为 1:5000 或 1:10000); 6、选址可行性报告 1 份 ; 7、 对地块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文件 1 份。 二、办理 规划条件 1、申请表 1 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 4、需提供经国土部门核准的地块用地红线图 1 张及电子文件 1 份 ; 5、需提供国土批文或政府相关批准文件 。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 划拨用 地 ; 1、 申请表 1 份 ; 2、申请人身份证

4、明材料 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和勘界资料 (新办项目提供)各 1 份 ; 5、 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现状地形图 1 份及电子文件 1 份; 6、 发改立项文件。 (二)公开出让土地(含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1、 申请表 1 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附图 (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5、符合规 划审批要求的现状地形图 1 份及电子 文件 1 份 。 四 、办理 建设

5、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核准 1、申请表 1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各 1 份(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1 份,核原件); 5、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 份,核原件),无规划条件的历史用地提供规划用地红线图 1 份; 6、符合规划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图纸 2 份及电子报批文件 1 份; 7、非首轮报送方案审定的,需提交上一轮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1 份; 8、江门市区总平电子报批技术复核意见书。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 1、申请表 1 份; 2、修改设计申

6、请书 1 份;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4、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各 1 份(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5、原批准的规划图纸及批复文件各 1 份; 6、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 份,核原件),无规划条件的历史用地提供规划用地红线图 1 份; 7、符合规划报批要求的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图纸 2 份及电子报批文件 1 份; 8、江门市区总平电子报批技术复核意见书。 五 、办理建设用地项目规划审核(包括: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更名、续期、补办;建设用地规划性质变更;建设用地规划意见书。) 1、 申请表 1 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份 (适用于个人,核原件 ); 3、委托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代办的) 1 份 ; 4、国土部门 原批准文件 及项目用地勘界资料(复印件 1 份,核原件;用地红线电子文件 1 份); 5、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现状地形图 1 份及电子文件 1 份( 图纸比例 1:500 或 1:1000) ; 6、 具有法律效力的更名 证明 文件 1 份 ;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1 份 。 ( 注: 1、以上所指电子文件 1份是指 CAD 文件及由该 CAD 文件转换的 JPG 文件各一份 ; 2、市级以上重点、督办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属地意见是指所在镇或开发区规划建设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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