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年加工 15 万吨废旧金属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广倍隆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 年 8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
2、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加工 15 万吨废旧金属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广倍隆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庆辉 联系人 李庆辉通讯地址 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西联系电话 13953759088 传真 邮政编码 273500建设地点 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西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3、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占地面积(平方米) 34596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7%评价经费(万元) 0.5 预期投产日期 2019.11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山东广倍隆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西,该企业投资 100 万元建设年加工 15 万吨废旧金属项目,该项目的建设既符合实际需要,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修正版)、国务院2017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4、(2017 年)及修改单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属于“ 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其他” 类,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广倍隆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年加工 15 万吨废旧金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有关工程资料,进行该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该项目3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废钢破碎料、铁丝快。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
5、备详情见表1-1.表 1-1 主要设备一览表注:项目设备无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中限制及淘汰使用的设备。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 15 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第 28 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该项目位于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西,根据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山东广倍隆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 15 万吨废旧金属项目选址的意见(详见附件),用地性质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6、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用地项目,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综上,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国家及地方土地利用政策。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1 上料输送机 1 套2 废钢破碎机 1 套3 出料输送机 1 套4 上吸式磁选机 1 套5 选料输送机 1 套6 排料输送机 1 套7 回转式输送机 1 套废金属破碎生产线8 撕碎机 1 台 -9 压块机 1 台 -10 装载机 1 台 -11 叉车 1 台 -12 叉刨车 1 台 -13 地磅 1 台 -4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
7、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2。表 1-2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1)“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2)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
8、项目位于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西,距离最近的邹城市唐村水源地约3.29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 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
9、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源、电源等,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均为外购。 符合(二) “一单”: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
10、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4、与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6 年 74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3。表 1-3 本项目与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对照表5序号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具体规定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 企业的设立和布局1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
11、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符合2建设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符合相应功能定位的产业园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项目西侧为其他企业,北侧、南侧、东侧均为空地,未建在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12、、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项目选址为建设用地符合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为建设用地符合二 规模、工艺和装备1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 15 万吨以上;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 10 万吨以上;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 3 万吨以上本项目年生产能力 15万吨 符合2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 3
13、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1.5 万平米;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 2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1 万平米;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厂区面积不小于 1万平米,作业场地硬化面积不小于 5 千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 15 年)本项目占地 34596 万平方米,硬化面积约 1.5万平方米符合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有打包设备、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废旧不锈钢及其他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成分检测设备本项目有破碎生产线一条,配套装载机、叉车
14、、叉刨车,配备辐射检测仪器,生产线自带磁选设备,厂区带电子磅,生产不需要打包符合4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选择生产效率高、加工工艺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加工生产系统。必须配套有粉尘收集、污水处理和噪音控制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工工艺和设备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配套布袋除尘器降尘装置,通过购买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加工工艺和设备满足国家产业政策,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5 鼓励企业积极开发使用节能、环保、高效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装备,逐步淘汰鳄鱼剪式剪切机 本项目不使用鳄鱼剪式 剪切机 符合三 产品质量61废钢铁加工产品达
15、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销售给生产建筑用钢的工频炉、中频炉企业,以及使用 30 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电炉除外 )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企业本项目产品达到废钢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符合2 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 质量管理制度。应通过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符合四 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1 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加工生产系统综合电耗应低于 30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应低于 0.2 吨/吨废钢铁项目综合电耗为 4 千瓦时/吨废钢铁,新水消耗0.0012 吨/吨废钢铁符合2对加工废钢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夹杂物,如有色金属、塑料、橡胶、
16、木块、纤维、渣土、机油、汽油、氟利昂、电池等,应有相应的回收、处理措施和合法流向,避免二次污染。项目原料废钢铁入厂前,都是经各供料公司筛检、拆解过的零散废钢件,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电机和废五金等,并且废钢中不含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磁选废料主要为塑料制品,集中集后外售处理符合3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雨水、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的收集和循环利用系统,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排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应有废油回收储存设备和相关处理措施。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有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件应急设施和处理预案,消防设施应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
17、肥,本项目废钢中不含有废油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6 年 74 号)要求。5、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邹城市峄山镇贾洼村西。项目北侧、南侧、东侧为空地,西侧为其他企业(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根据邹城市峄山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山东广倍隆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 15 万吨废旧金属项目选址的意见(详见附件),该项目符合邹城市峄山镇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周围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区域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
18、本项目选址此处是基本合理可行的。6、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7本项目平面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布置紧凑,装饰管线短捷;人货流动畅通,并充分考虑到工程行业特点、安全间距、卫生防护、货物运输和防火需要,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相互影响,其平面布置基本合理。7、建设规模项目厂区占地面积 34596m2,主要建筑物为车间、办公区等,总建筑面积约3500m2。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单班 8 小时工作制,年有效工作时间 360d。本项目运营后可达年产 10.5 万吨废钢破碎料、4.5 万吨铁丝块的生产规模。项目组成情况见表 1-4。表 1-4 项目区建筑面积一览表工程
19、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赁已建成,封闭式车间,建筑面积约 1000m2,一层,钢结构,主要用于生产加工;辅助工程 办公区 租赁已建成,建筑面积约 500m2,一层,砖混结构,用于厂区生产管理;原料区 位于车间北侧;1#仓 库 租赁已建成,建筑面积约 1200m2,一层,钢混结构,主要用于成品存放;2#仓 库 租赁已建成,建筑面积约 800m2,一层,钢混结构,主要用于成品存放;储运工程运 输 方 式 采用汽运方式进行运输;供水 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用水量为 180t/a;供电 利用周边供电线路提供,本项目年用电量为 60 万 kWh/a;公用工程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生
20、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废气 撕碎、破碎工序均位于封闭式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噪声 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措施,对运输车辆设施进行严格管理;环保工程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和非磁性物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区(100m 2),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8、原材料消耗8项目投产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每年所需主要原辅料情况见表 1-5。表 1-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原材料1 废钢铁 万 t/a 10.52外购件均为经各供料公司筛检、拆解过的
21、零散废钢件,不涉及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电机和废五金等,并且废钢中不含废机油等危险废物2 废铁丝 万 t/a 4.5 外购能源消耗1 电 万 kWh/a 60 引至附近电路2 水 t/a 180 自备井提供本项目运营后可达年产 10.5 万吨废钢破碎料、4.5 万吨铁丝块的生产规模。产品方案见表 1-6:表 1-6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1 废钢破碎料 10.5 万 t/a2 铁丝块 4.5 万 t/a9、配套工程情况(1)给水:本项目用水由厂区自备井提供,可满足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不提供食宿,年生产天数为 360 天,依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
22、0015-2003)考虑到当地居民用水情况,职工生活用水按 50L/人d 计算,生活用水量为 0.5m3/d,合 180m3/a。综上,本项目年用水量为 180m3/a。项目运营期用水量见下表 1-7。 表 1-7 项目用水类型及用水量9序号 用水对象 年用水量( m3)1 生活用水 180合计 180图 1-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 3/a(2)排水: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厂区内的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照 80%计,产生量为 14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3)消防:总图设计中,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布局,保证各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同时各主要生产建筑物周围设置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能够畅通无阻,及时进行安全施救。在建筑物内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4)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 60 万 kWh/a,用电由附近供电线路接入,用电能满足需求。10、其它 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单班工作制,每班生产 8 小时,年有效工作时间 360d。本项目运营后可达年产 10.5 万吨废钢破碎料、4.5 万吨铁丝块的生产规模。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较好,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问题。生活用水损耗 36新鲜水180 化粪池144 外运周边农田堆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