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工业大学 “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2017 版1合肥工业大学 “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 ”项目 申报指南一、指导思想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经学校研究决定,特设立“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 。本计划将坚持市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重点培育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科技成果。二、项目指南(一)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一般项目资助方式:每年支持若干项,每项资助 1020 万元,执行期 12 年。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副高
2、及以上职称;优先支持前期已经取得实验性、中试等阶段性成果,并与合作单位签订成果转化意向的项目;鼓励成果培育与一流学科建设协调发展。本计划不重复资助。验收条件:【约束性指标】:申请发明专利、完成工程化样机/样品、获得省级成果鉴定(含检测报告) 。 【预期性指标】科技成果以许可、转让或作价入股的形式转移转化、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产品或参与行业或国家标准的制定。(二)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重点项目资助方式:从已立项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横向科研项目合肥工业大学 “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2017 版2中,针对其行业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进一步凝练科学问题,持续开展技术攻关。每年对技术开发、技术
3、转让横向科研项目,给予项目负责人到帐研发经费的 10%资助。执行期 12 年。申报条件:2015年1月1日以后签订并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且单个项目累计研发费到帐超100万元(含) ,项目执行情况良好。验收条件:本项目执行期间或结束 1 年内,申请发明专利或申报市、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三)应用成果转化定向招标项目资助方式:由学校与校外合作单位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约定,针对行业共性或关键技术需求,每年设立若干项应用成果转化定向招标项目,具体申报指南另行通知。经费额度和执行期等均参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申请必须定位到具体的招标课题(定向
4、招标) ,优先支持前期已经取得实验性、中试等阶段性成果的申请。验收条件:按照合作协议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三、项目申报及验收相关事项说明1、申报材料准备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须本人签字及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盖章。2、评审与立项坚持专家评审、成果导向、择优支持的原则。申报立项程序如下:项目指南发布、受理项目申请、项目评审、科研院院合肥工业大学 “应用科技成果培育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2017 版3务会审定、报学校审批、拟设立项目公示、批准立项。3、验收程序项目期满验收。验收主要考察成果产出和经费执行情况,成果产出情况依照任务书中的约束性指标逐项考察;经费执行情况主要考察年度执行率和预算执行情况。如在执行期内完成预期性指标,则成果产出自动符合验收条件。4、学术道德规范项目申请人及其团队须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执行期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学校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追回相关经费。5、其他涉及引进人才或外籍教师等其它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科研院负责解释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