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金普新区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 2016 56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 2017 40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 2017 63号)精神,结合 新区 实际, 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体一位”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
2、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 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 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注重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不断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大连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2 (二)发展目标 到 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年翻一番以上;劳动者创业 技能持 续改善,就业质量明显 提高,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继续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明显扩大,现行标准
3、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技能人才激励 1 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工人薪酬水平,促进高等级技术工人薪酬水平合理增长。落实国家优化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向上增加等级级次等政策措施,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支持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 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牵头单位: 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 社会事业局、总工会) 2 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认真落实国家职业资格与相应的职称、学历可比照认定制度。积极落实
4、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研究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健全青年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适当突破年龄、资历和比例等限制,试点高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牵头 3 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 社会事业局) 3 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培育精益求精的工 匠精神,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质品牌增值收益。积极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高水平职业技能竞赛,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大赛或岗位练兵,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大国工匠和技术创新人才。鼓励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房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社会事业局、
5、城乡建设局、总工会、开发区公安分局 、 金州公安分局 、 保税区公安分局 ) (二)新型职业农民激励 1 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增收能力。根据市农委统一部署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纳入教育培训发展相关规划,充分发 挥金州区职教中心、金州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乡镇职校的作用,支持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定向培养新型农业人才,完善国家助学和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 新区 农业局;配合单位: 新区 社会事业局、 财政金融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
6、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工、大学生等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农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推进农业共营制改革 4 试点工作,稳步推 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 (牵头单位: 新区 农业局;配合单位: 新区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 财政金融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乡建设局 、总工会、人民银行金州新区中心支行) 3 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鼓励农民采用节本增效技术,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废弃物资化利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完善农业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
7、,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向优势产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推动“互联网 +”现代 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着力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牵头单位: 新区 农业局;配合单位: 新区经济发展局 、 商务局、 财政金融局) 4 多渠道增加农民集体和个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权收益、资产收益。 (牵头单位: 新区 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 新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农业局、人民银行金州新区中心支行) (三)科研人员激励 1 健全绩效评价和奖励制度。落实国家和 省 、 市 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完善单位内部科技成果转化中对科研人员进行现金和股权、期权奖励办
8、法。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牵头单 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 新区 财政金融局) 2 实施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落实国家出台的 5 科研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资金、资源支持职工创新,营造宽容失败、勇于突破的创新氛围。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奖励基金,补偿优秀科研人员的智力投入。多渠道募资,加大对基础性和前沿性科研课题的长期资助力度,加大对青年科研人才的创新奖励力度。对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智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牵头单位: 新区 财政金融局;配合单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开发区地税局、 金州区地税
9、局 、保税区地税局) 3 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发挥科研项目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引导作用。全面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完善间接费用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 (牵头单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新区 财政金融局) (四)小微创业者激励 1 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支持开展自贸区企业虚拟注册、集群登记试点。对于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 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大产业孵化、互联网科技、电子商务、服务贸易、金融
10、运营创新、法律服务创新、众创空间、创新创 业等产业园(区), 其入驻商事主体可实施虚拟注册、集群登记。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 6 服务,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平台名录。 (牵头单位: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 新区财政金融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开发区国税局、 金州区国税局 、保税区国税局、 开发区地税局、金州区地税局 、 保税区地税局) 2 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并规范多层次、专业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一批高 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牵头单位 :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11、 新区 经济发展局 、商务局) 3 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 (牵头单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财政金融局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4 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国家出台的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加大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配合单位:新 区 商务局、 社会事业局、 财政金融局) 5 协助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行为,鼓励龙头企业与小微创业者探索分享创业成果新模式,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承担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公共
12、平台功能。支持自由职业者的智力创造和高端服务,使其能够获得与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牵头单位: 新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 新区经济发展 7 局、商务局、 财政金融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 1 强化民营企业家创业激励。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问题,鼓励民营企业家扩大 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合法经营、合法收入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制化环境。规范司法程序,严格执行先定罪后没收或处置嫌疑人财产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企
13、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直接资助,增加普惠性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牵头单位: 新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 新区商务局、财政金融局、 开发区公安分局 、 金州公安分局 、 保税区公安分局 ) (六)基层干部队伍激励 1 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国家和省 、 市的统一部署,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定期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积极创新机关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机制,全面实施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根据新形势下省 、 市的政策规定,综合考虑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及物价消费水平等
14、因素。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经济发展局、 财政金融局) 2 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进一步明确新区机关事业单 8 位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加快形成合 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 财政金融局) (七)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 1 发展产业扶贫济困。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行动。强化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电商、旅游、光伏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推介营销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青年通过发展电子商务增收致富。 (牵头单位: 新区 农业局;配
15、合单位:新区 商务局) 2 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增强其就业动力。对实现就 业的低保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具备劳动能力、劳动条件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 3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民政局、 财政金融局) 3 完善相关专项救助制度。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
16、家庭延伸,形成阶梯式救助模式。 (牵头单位: 新区 民政局;配合单位: 新区 社会事业局、 财政金融局、 9 城乡建设局 ) 三、支撑行动 (一)就业促进行动 1 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延伸,为社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新型劳动密集产业发展,挖掘就业潜能。支持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手工制作等特色产业,吸纳更多中低技能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就业。推动上游能源原材料行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扩大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牵头单位: 新区 商务局;配合 单位: 新区经济
17、发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行业劳动力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就业。深入推进返乡创业试点经验,吸引更多人员回乡创业,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新区 农业局) 3 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城镇常住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 10 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18、。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 商务局、社会事业局、 开发区公安分局 、 金州公安分局 、 保税区公安分局 )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1 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分类指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突出、高效实用的多层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发挥新区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作为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作用,面向社会开展实训服务,承担 政府 制定的实训任务。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投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放宽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 构外资准入限制,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实训效能。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 经济发展局 、财政金融局) 2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以就业为导向对困难人员实施职业培训,把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安置紧密结合起来。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力度,帮助青年获得相应工作经验或经历,提高就业竞争力。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 新区 社会事业局、民政局、农业局) (三) 托底保障行动 1 完善工资保障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不断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牵头单位: 新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