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言本标准的第 3 章、第 4 章以及附录 A 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经济共同体理事会指令 97/24/EC关于二轮/三轮摩托车的某些特性及其零部件第 6 章“二轮或三轮摩托车燃油箱”(以下简称 97/24/EC C6)制定。本标准的技术内容与 97/24/EC C6 指令相同,章条结构差异参见附录 B。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的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摩托车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赵丽娜、孙海津、王伟。GB 19482-200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
2、验方法Safety proper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 forfuel tanks of motorcycles and mopeds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的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用金属燃油箱和非金属燃油箱。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燃油箱 fuel tank固定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上用于储存燃油的独立箱体总成。2.2 燃油渗漏 fuel leak燃油自燃油箱内流出呈线状或滴水状下落。2.3 额定容量 rated capacity燃油箱设计参数中规定加注燃油的
3、容量。2.4 燃油质量损失 fuel weight loss在规定的燃油箱安全性能试验中,由于扩散作用产生的燃油箱内储存燃油的质量变化。3 安全性能要求3.1 总则3.1.1 制造燃油箱所用材料的热、机械和化学性能必须在预期使用条件下始终符合要求。3.1.2 燃油箱及其相邻部件必须设计为不能产生任何静电荷以导致在油箱和车架间产生火花,以免点燃燃油和空气的混合气。3.1.3 燃油箱必须耐腐蚀。3.1.4 燃油箱必须经过压力为相对工作压力两倍的渗漏-密封性试验,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该压力不得小于130kPa 的绝对压力。3.1.5 必须有适当装置(通风孔、安全阀等)自动释放任何额外压力或超过工作压力的
4、压力。通风孔必须设计为能排除任何点火危险,3.1.6 燃油不能从加油口盖或任何为释放过高压力而安装的装置处流出,即在燃油箱安全倒置时,其最大滴油量不应超过 30 g/min。3.2 非金属油箱试验要求非金属材料油箱按照下述方法和顺序进行试验。3.2.1 渗透性试验燃油箱充人 50%额定容量的试验燃油,关闭油箱,在空气温度为 402的环境中放置,直至有恒定的质量损失。这段时间至少为 28d(预储存期)。倒空油箱后再充以 50%额定容量的试验燃油,将油箱置于试验温度为 402的稳定环境下,直至其中燃油温度与试验温度相同时关闭油箱,放置 56d 后测定扩散引起的燃油质量损失,平均每 24h 最多不超
5、过 20g。如果质量损失超过规定值,必须在 212的环境温度下再进行试验,所有其他条件保持不变(包括在 40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28d 的试验预存储期),在该环境温度下测得的燃油质量损失不得超过 10g/24h。3.2.2 冲击试验燃油箱充入冰点低于-30 2的 50%水和乙二醇混合液,或任何其他不腐蚀油箱材料的冷冻液至额定容量。试验中燃油箱内液体的温度必须保持在-205以内。油箱在相应环境温度下冷却。也可将燃油箱充入适当的经过冷冻的液体,以使燃油箱保持试验温度至少 1h。试验时使用一个摆锤对燃油箱进行冲击,其冲击头的形状必须是等边三棱锥体,其顶点和边缘的曲率半径为 3.0mm,质量为 30k
6、g,其冲击能量不得小于 30.0J。燃油箱上要试验的点必须是那些由于油箱的安装及其在车辆上的位置而被认为处于危险状态的点。对其中任一点进行一次冲击后液体不应渗漏。3.2.3 机械强度试验将燃油箱加入温度为 532的水至额定容量,并施加不小于 30kPa 的相对内部压力(如果燃油箱设计的相对内部工作压力大于 15kPa,那么施加的相对试验压力必须为燃油箱设计的相对内部工作压力的2 倍)。燃油箱密闭放置 5h。燃油箱可能产生的任何变形都不能产生使其无法使用(例如燃油箱不应有穿孔)。在评估燃油箱的变形时必须考虑到具体的安装条件。3.2.4 耐燃油试验 从未存放过燃油的燃油箱子整的表面取 6 片厚度基
7、本相同的拉力试验片。在 232的温度下以 50 mm/min 的拉伸速度来测定其抗拉强度和弹性极限。再使用从一个已经经过燃油存放预存储期(28d)的燃油箱表面取下的试验片进行相同的试验,测定该燃油箱材料的抗拉强度和弹性极限。将前后两次试验的抗拉强度进行比较,前后不相差 25%。3.2.5 防火试验油箱材料在附录 A 描述的试验中火焰燃烧速度不应大于 0.64 mm/s。3.2.6 高温试验燃油箱加入 50%额定容量 202的水,在 702的环境温度下放置 1h 后,燃油箱不得出现明显塑性变形或渗漏。试验完毕油箱必须完全能使用。试验装置必须考虑安装条件。4 与安装到摩托车上有关的要求4.1 燃油
8、箱设计、制造和安装时应保证燃油箱附件系统在任何行驶条件下实现其功能。4.2 燃油供给系统发动机供油系统部件必须由部分车架或车体进行适当保护,以避免受到地面障碍物的撞击。如果上述部件位于车辆的下面,且比位于其前面的部分车架或车体离地面远,则不需要这种保护。燃油供给系统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时应保证其能经受所接触的任何内部和外部的腐蚀。由于车辆结构、发动机和传动引起的扭转、弯曲和振动而产生的任何移动均不能使供油系统部件受到不正常的磨擦和应力。附录 A(规范性附录)防火试验试验方法A.1 试验设备A.1.1 试验容器一个带有耐热观察窗的全封闭的试验烟雾罩。此试验烟雾罩内可以使用一个镜子以便观察样品的后面
9、。排风扇在试验期间必须关闭,当试验结束时应立即开动以便清除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产物。试验也可以在烟雾罩下的一个金属箱内进行,且排风扇处于运转状态。金属箱的顶壁和底部必须有通风孔,以保证空气充足,不致使燃烧的样品熄灭。A.1.2 支架一个试验支架,装有两个通过球铰可在任意位置安装的夹具。A.1.3 燃烧器带有 10mm 喷嘴的煤气灯。不用任何附件就必须能安装上喷嘴。A.1.4 金属丝网网孔数为 20 目的 100mml00mm 正方形金属丝网。A.1.5 计时器分辨率不大于 1s 的计时器或类似装置。A.1.6 水槽A.1.7 刻度尺刻度单位为 mm。A.2 试验样品A.2.1 必须从此类燃油箱上
10、直接取至少 10 片长 125mm5mm、宽 12.5mm0.2mm 的试验样品。如果燃油箱的形状不允许这样做,则必须将燃油箱箱体部分的材料注塑成 3mm 厚并且面积足够的平板以便能取得所需的试验样品。A.2.2 在每个试验样品上刻划两条平行线,一条线距离一端 25mm,另一条线距离同一端 100mm。A.2.3 试验样品的边缘必须分明,锯出的边缘必须用细砂纸打磨得平整光滑。A.3 试验方法A.3.1 将试验样品的最靠近 100mm 划线标志的一端安装到支架上的一个夹具上,样品的纵轴水平,横轴与水平方向成 45角。在距试验样品边缘的下方 10mm 处水平安装一个 A.1.4 所述的金屑丝网,使
11、样品在纵轴方向突出金属丝网边缘约 13mm(见图 A.1)。在每次试验前,必须烧掉金属丝网上的任何残留物,或者更换金属丝网。将一个盛满水的水池放在烟雾罩内的桌上,用来接收在试验期间可能会落下的任何炽热颗粒。A.3.2 向燃烧器供给的空气量必须能够调节,以得到大约 25mm 高的蓝色火焰。A.3.3 如图 A.1 所示,燃烧器必须放置得使其火焰触及试验样品的外边缘,与此同时起动计时器。使火焰保持接触试验样品 30s,如果样品变形、融化或从火焰处收缩,必须移动火焰以保持其始终触及样品。试验期间样品严重变形其试验结果无效。30s 以后或者当火焰前锋达到 25mm 标志时必须撤去燃烧器。如果火焰前锋提
12、前达到标志处,必须使燃烧器离开样品至少 450mm 并且关闭烟雾罩。A.3.4 当火焰前锋达到 25mm 标志时,计时器开始记时,时间为 t1。A.3.5 当(带有或不带火焰的)燃烧停止时或者达到 100mm 标志处时,停止计时。将此时的计时时间以s 为单位记录为 t。A.3.6 如果试验样品没有到达 100mm 标志,则从 100mm 标志开始沿着样品的较短边缘测量未燃烧长度,测量结果应 4 舍 5 入到 mm 级。燃烧长度必须等于 100mm 减去以 mm 表示的未燃长度。A.3.7 如果试验样品已经燃烧到或者超过 100mm 标志处,则燃烧速度为:A.3.8 重复(A.3.1A.3.7)
13、试验直到 3 个样品已经燃烧到或超过 100mm 标志或者试验了 10 个样品。如果 10 个样品中的 1 个燃烧到或者超过 100mm 标志,则用 10 个新样品重复(A.3.1A.3.7)试验。A.4 试验结果的表示A.4.1 如果至少 2 个样品已经燃烧到 100mm 标志,则结果应用平均燃烧速度(mm/s)来表示,即已经燃烧到这一标志的全部样品的燃烧速度的平均值。A.4.2 如果 10 个样品都没有或者 20 个样品只有 1 个燃烧到 100mm 标志,必须用平均燃烧时间和平均燃烧长度来表示结果。A.4.2.1 平均燃烧时间(ACT),单位为秒:式中:n样品数目;t i火焰触及样品到样
14、品火焰熄灭的时间。ACT 值近似到 5s 的倍数;如果撤掉燃烧器燃烧持续不到 3s 就按“小于 5s”记。在任何情部下都不能将 ACT 值写成 0。A.4.2.2 平均燃烧长度(ACL),单位为毫米:式中:n样品ACL 值近似到 5mm 的倍数;如果燃烧长度小于 3mm 就按“小于 5mm“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 ACL 值写成 0。如果单一样品燃烧到标志,则其燃烧长度按 100mm 计算。A.4.3 完整的结果必须包括以下信息:a) 样品的鉴定,包括准备和储存方法;b) 样品平均厚度偏差为1%,c) 试验的样品数目:d) 燃烧时间值的分散状况:e) 燃烧长度值的分散状况;f) 如果样品因为滴落、移动或碎裂成燃烧颗粒而没有燃烧到标志,必须予以记录。g) 如果附着在金属丝网上的燃烧材料再次点燃一个样品,必须予以记录。单位为毫米图 A.1 试验设备及安装状况 附录 B(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 97/24/ECC6 章条编号对照表 B.1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 97/24/ECC6 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表 B.1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 97/24/ECC6 章条编号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