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演讲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演讲前不久,笔者接触了一起案件。一天夜里,某村几个男青年酒后窜入邻村一家杂货店。当时已是深夜,店主已关门休息,这 几个青年将店主用电线捆绑后,又踢又打,并抢走店中钱物。他 们走后,店主挣脱捆绑,向村长报告了这件事。当时,店主与这 几个青年互不相识。村长经过调查,确定此事系邻村几个青年所 为,于是他们通过某村的村长,与这几个青年的家长达成协议, 由家长们拿钱赔偿店主的损失,私下了结这件事。后来,这几个 青年又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 案告发。目前,在我国民间,私了现象十分普遍。一般老百姓有 了纠纷往往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笔
2、者曾在公共汽车站向一些过 往旅客提出“假如你与他人发生纠纷,你要怎样解决?”这一问 题。回答几乎都是“当然是自行解决,实在解决不了,找居委会 或派出所”;而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刑事案件以私了方式解决 的,达到了 30,而民事、经济案件的私了率则更高。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了“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 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一规 定是指民事诉讼法律规定,是专门对民事纠纷而言的。因此,对方式解决。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分子损害的是国家、社会、集体 和人民的利益,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必须依法论处。任何人都不 得 以 各 种 方 式 、 理 由 帮 助 犯 罪 分
3、 子 逃 避 应 承 担 的 法 律 责 任 。 可 是 , 为什么在我国,形形色色的“私了”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屡见不 鲜呢?我想,这个现象的原因应当是多方面的。首先,与我国千 百年的传统思想密切相关。我国有许多古话,比如“民不举,官 不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家丑不可 外扬”等等。这些无一不在反映着大多数人的心态。在日常生活 中,人与人之间,发生一些矛盾与磨擦是在所难免的。在一般情 况下,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化解矛盾,也是极为正常的。但 是这种方法有时却被用在帮助触犯不法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不可 不说是一种遗憾。纵观“私了”事件的类型,我们不难发现,最 常 见 的 一
4、类 是 涉 及 隐 私 方 面 , 如 男 女 关 系 方 面 的 隐 私 的 “私 了 ”。受害者怕扩大影响,造成下半生的困扰,只能忍气吞声,犯罪者 借机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另一类却是受害者的权益受到侵犯后, 不向司法机关求助,反而用一些非常的手段,私下了结,有时甚 至造成了更为严重的罪行。笔者接触过几例故意伤害罪、投毒罪 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本身权益受侵害后,不寻求有效途径帮助, 而采取其它手段,伺机报复,将自己由可怜的受害者变为可悲的 犯罪分子。其次,是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自封建社会以来,人们脑 中的“人治”思想。公元前年,这个第三者,在当地往往调解、见证于一身,通过他的调停,受害人得到了某些补
5、偿,害 人者逃避了法律的制裁。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可是一旦受害者一方反悔,或害人者觉得这样的惩罚不足为戒而 继续为恶,就将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例如本案中的那几个青年 人,如果在第一次的犯罪中就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得到教训, 或许他们就不会再犯下后来的罪行。由此可见,以“私了”方式 解决纠纷,存在无数隐患,有时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是在姑 息 养 奸 , 助 长 罪 恶 。 无 论 采 取 哪 一 种 “私 了 ”, 我 们 都 不 难 看 出 , 之所以会采用“私了”方法解决纠纷,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公 民们对国家法律的无知与漠视!我国制定法律的最基本任务是保 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6、,惩治犯罪。可是有些公民,当他们的合法权 益和人身权利被侵害时,不寻求司法保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而是通过“私了”,求助于“第三者”。这些当事人,无疑是将 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弃之不顾,足可见其何等无知!充当 “第三者”的人,俨然将自己拥有的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可见 其 对 国 家 法 律 又 是 何 等 的 漠 视 ! 我 们 决 不 能 允 许 这 类 事 件 一 而 再 , 再而三地发生,否则,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法律将失去威严。这 类事件,也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走向“法治”的一大障碍。十五 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目标, 把 依 法 治 国 提 升 到 党 领 导 人 民 治 理 国 家 的 基 本 方 略 的 高 度 。 因 此 , 从群众入手,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加“审判质量年”、“执行年”、“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法官”三 大活动,反映了我们法院系统对于建立和加强法律机制的决心。 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在根本上接受“法治”的观念,消除对司 法 机 关 的 不 信 任 感 , 当 权 益 受 到 侵 害 时 , 能 及 时 求 助 于 司 法 部 门 , 不再通过“私了”解决问题,而将寻求司法保护作为第一选择。 一起私了案件引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