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06165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分类索引】 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 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9 号)【表单】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报告表 编号: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一、以下由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填写 1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情况 名称(公章): 纳税 人识别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承包商或提供劳务方(“非居民”)情况 名称: 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代理人名称: 联系人: 电话
2、: 传真: 3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承包工程 修理修 配 交通运输 仓储租赁 咨询经纪设计 文化体育 技术服务 教育培训 娱乐 旅游 其他(请注明: ) 合同名称: 合同字号: 作业或劳务地点: 在华作业或劳务人数: 合同期限: 签订合同日期: 合同金额: 付款次数: 合同分包或转包情况,如有,填明细。(多项分包或转包,可另附明细) 分包商名称: 转包商名称: 分包工程项目: 转包金额: 分包金额: 合同字号: 合同字号: 4非居民是否已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 是 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提交非居民办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否 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提交(中文)合同资料、协议资料复印件 5非居民是否委托境内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 是 提交非居民税务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否 6.非居民是否对有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是 提交非居民做出的书面说明 否 二、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在符合情形的内打“”。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退给发包方或劳务受让方,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表单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