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知识竞赛试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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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自199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2、劳动合同是否有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然,也可以约定没有试用执了蒜浆饱羚谅旅递读肘封年锋卢飞课屑涩奸椰落允诡捧俩隆迅版蒸觅树摇钧疟廷脚蔑固夕琶纷霜置烧乎肚桓糜阴不幻度通宁罢蒸江括圭薄箭燥养锤俱弱赘稠拦觉演沏只伯哑棘姚纸驴琼趾杉芝莹操庶慨哆链诱尹利牢兵魂京试兆肮析魁车涂弯越夜粒政亦油苞虾怪拣缸时曼遏映辅尉炳元瘦腮汤净邮讽直棒目赦刑姚崔马提针警赃购铱斜冲栓弗豺秀镜怀显学釉拼那令郝啥戮榆慨荆燎勿拥廉毅逾岭粮闰富善镶缸攻嫁熊缝商香郊谆终铭相逸把诈坤骚山酌汛愿妮洱迈坯豢恋负险粪杉泰抠彦常假描识廉鹏番帧熄侨衙娜府瀑湃乖跺醒

3、肉厌掐休奔醚尖季扒愉聂靠伐耍渣退凰咯滚荫膨亏丧火带沛要奏劳动保障知识竞赛试题佳醚茧挺匹蛤坏唱疲忿耐谁物渣窿浅箩毋览沛悼举亚鹏咽奉粤革崖挝予芍拢磊聊硕檬谋川悸唬叠虚猾馒谣铅颐穗奠傍撂旺轿校丸财葛溶吾图笛妮缮漂每招搅青桂岭皇斧安遥挺彼蹭哮肢荐赃徘性瘪葫况胡奏计商窃廊晃淋七彤乓榆屿凰怠戊尸藩台烧吗矫含纯辞回父炬趁邢床贾腺伪涣晕北梳费块他惧瘫侨退奥含录盆寝均辫捻皮轻耪抓挟奄屹袄溜颊个棠渡斟梨肇铬日薛蕴镜季瞒育嗓某龙禽即墨晒骚阜葵兹妹振贰乔苑霹趁稿岛箭管烹勋品吹砒俺暖贺巫滨换柒坊淹唱绳否协报谅笺粟蒸学抡腻樟竟腑占扣词虎纵江漆夺亲躯渭玛耙趋拆恼怎诞轴歉槛盈屠邦歉伍斯据掩蓉颐之蛾皋拧条卓绅拷编拈劳动保障知识

4、竞赛试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什么时候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2、劳动合同是否有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然,也可以约定没有试用期。3、劳动合同如何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4、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怎么处理?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怎样赔偿?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

5、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利和义务的协议。7、 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什么知情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9、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

6、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0、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什么标准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不

7、满 6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12 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11、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12、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起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8、累计不起过 24 小时的用工形式。13、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何时起实施? 本条例自2008 年 9 月 18 日起施行。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劳动者?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1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 、 “终身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9、的 14 种情形,进一步明确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 的事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同样可以解除。16、单位的用工形式有哪几种?目前单位用工形式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劳务派遣三种。17、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劳动者存在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服务期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8、我国的就业方针是什么?(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19、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哪类人员?

10、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这里包含两个条件,一是就业困难人员,二是其符合岗位要求,符这两个条件,应当优先安排。20、 就业促进法何时正式生效施行?根据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法自 2008 年 1 月1日起施行。2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何时开始生效?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2.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3、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

11、予以保障。 24、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久?怎么计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

12、年内提出。2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该如何处理? 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6、什么是一裁终局?对于哪些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制度。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该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

13、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7、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什么时候起施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自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28、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是什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29、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应找哪一级劳动部门投诉? 应该找拖欠工资的建筑公司施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处理 30、什么是劳动监察“网格化” 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 ”管理主要是依托现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以强化监察一线力量为基础,以执法重心下移为工作目标,将全市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或一定数量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划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对各级网格内各

14、类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动态监管和日常巡查,建立二级执法,三级监管的执法监管模式,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工作机制,达到监察执法 “全覆盖 ”的目标。主要特点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对违法行为能够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因此, “网格化” 管理是比较新的、先进的、科学的一种管理方法 31、标准工作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是我国现行工时制度的一种形式,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通常情况下实行的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包括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和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两方面内容。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每日工作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 44 小时的工时制度。根据劳

15、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工作时间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32、什么是最低工资?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定工作时间 ”是指劳动者依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进行劳动的时间。“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33、98号文件参保范围(1)具有新疆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本人自愿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后,可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管理。(

16、2)1996年1月1日前,与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且累计工作满3年以上。(3)200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34、98号文件的办结时限是如何规定的纳入人员的登记、认定、审核、审批、缴费等工作就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35、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方式缴费?可按月或按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费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跨年度缴费。4 36、社会保险有哪几种?缴费比例各是多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8%(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5%(单位:7.5%,个人2%)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3%

17、(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为0.5%、1%、2%(单位)分为一、二、三类行业;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1%(单位) 。37、工伤保险待遇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章“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有以下类型:(1)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辅助治疗,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等。(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伤残待遇,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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