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GMFG201800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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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主动公开 GMFG2018005 明府办 2018 38 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 加强我区 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工作 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实施办法(明府办 2017 1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农村集体留用地效益最大化,规范留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有序推进留用地开发建设 ,经区政府 同意 ,现就进一步 加强我 区留用地( 含 国有性质的留用地和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 工作 通知如下: 一、区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

2、我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2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要会同取得留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订、定期修订和公布辖区内留用地处置进度的计划,并按计划将留用地纳入相应年份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出让年度计划报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统一管理。 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留用地 (包括国有性质的留用地和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 后 ,开发模式除了 佛山市 高明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实施办法 (明府办 2017 121 号)第九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注册成立公司自行开发,但不得建设商品住宅出售。开发模式及开发合作者的选择方案必须经各镇(街道)集体

3、资产交易立项审核联席会议通过,否则不予报建。若在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实施的,则按照规划要求使用土地。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置留用地所得收益应全额纳入其位于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监管的集体专用账户统一管理,收益使用分配方案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须经各镇(街道)、西江新城农村工作管理部门依规审 核备案后实施。 五、对于集体所有性质的留用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实施办法 (明府办 2017 121 号)附件 1 第二项的规定向 各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提交流转申请资料初步审核后,再提请各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立项审核联席会议审核研究,审核内容包括:

4、 1.土地使用权资料与实地是否一致; 3 2.集体表决书的真实情况; 3.项目的产业准入、用地标准、环保要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 各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立项审核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经 促部门就产业准入及项目引进方面的内容统一提交区政府投资促进领导小组讨论并出具该项目是否引入的建议后,下达至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经促部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抄送各镇(街道)、西江新城国土部门。 经审核通过的交易项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按照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佛府办 201744号)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流转

5、。流转成交后,由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各镇(街道)、 西江新城国土部门指导协助下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各镇(街道)、西江新城经促部门与各镇(街道)、西江新城国土部门负责对土地开发及项目投资建设情况进行监管。 六、对于国有性质的留用地流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决定放弃收购权并同意流转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提请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按照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 和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佛府办 2014

6、50 号)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流转,确定新的使用权人。拟转让的起始价不得低于市场评估价和根据基准地价成果修正的价格。市场评估价由农村集体组织委托经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采用摇珠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基准地价的修正价格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根据政府定期公布的基准地价成果确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留用地使用权转让 的 ,土地使用年限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之日起按国有土地出让年限 的 有关规定设定。 七、国有性质的留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后纳入国有土地动竣工违约和闲置土地监管。集体性质的留用地使用权流 转的参照国有土地动竣工违约和闲置土地监管。留用地使

7、用权转让合同中,应当就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违约责任、闲置处理、土地闲置费收缴、土地使用权收回等作出明确约定。 八、 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流转交易流程的相关资料参照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公开交易表格样式(详见附件)执行。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及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等单位必须认真把关、严格审核、高效服务,确保农村集体留用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和流转科学、规范、合法、高效 。 5 十、本通知由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 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公开交易表格

8、样式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2018年 4月 23日 6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 公开交易表格样式 1.高明区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镇级交易申请审批表,供各镇(街 道 )在具体操作中参照制定,允许适当增减相关要求 。 2.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出让(租赁)交易方案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为样本供参考,各镇(街 道 )可根据实际自行调整。 3.为免表达冗赘,表格样式中仅提供出让 /租赁的样式,如交易中涉及转让 /出租的情况,请相应进行修改。 7 一 、民主表决 高明区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交易表决书 所有权人 : (盖章) 表决时间: 年 月 日 表决

9、内容 :经 年 月 日召开的 会议表决,同意按以下条件将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 出让 租赁 转让 出租 : 1、土地所有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2、土地位置: 3、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4、土地现状: 5、交易年限: 6、交易起始价: 交易保证金: 7、付款方式: 8、合同签订时间: 9、竞买(投标)条件及要求: 10、其他要求: 表决情况: 同意的签名如下 : 不同意的签名如下 : 弃权的签名如下 : 表决结果 :本次应参加表决 人,实际参加表决 人,其中同意的 人,不同意的 人,弃权的 人,表决 ( 通过不通过)。 8 二 、公开交易立项申请表 镇(街道)立项 编号 ( 立 201 号 )

10、 单位 立项 编号 ( 立 201 号 ) 高明区 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公开 交易立项申请表 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土地所有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所有证号 土地所有证地号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证地号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交易底价 (起始价) 交易方式 拍卖 挂牌 网上挂牌 现场竞价 招标 流转方式 出让 租赁 转让 出租 立项 申请 资料 01、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立项申请表; 02、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意见 、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样本); 03、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04、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 05、经促

11、部门出具的产业规划意见和投资强度; 06、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产权属调查证明; 0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意见; 08、转让方的身份证明; 09、拟转让宗地的宗地图; 10、拟转让宗地的地理位置示意图; 1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 提供资料真实 齐备,现申请公开交易立项。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立项审核联席会议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本表一式 四 份,交易申请 人 、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 镇(街道)集体资产交易立项审核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土部门 各一份。 9 三、交易

12、调查意见表 高明区 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使用权交易调查意见表 送件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土地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面积 土地位置 土地开发时间 土地用途 交易类别 交易地点 土地使用证号 合同年限 土地所有证号 权属是否清晰 是 否 是否有建筑物 是 否 是否抵押查封 是 否 经联社(经济社)意见 上述情况属实,申请进行公开交易。 经联社负责人签名: (盖章) 经济社负责人签名: (盖章) 国土所调查核实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显示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的地类为: 建设用地 耕地 非耕

13、地农用地 未利用地 是 否已办理土地证 是 否 证载面积: 未办证面积: 是否查封抵押 是 否 是否宅基地 是 否 2008 年影像图上是否显示有建筑物:是 否 是否属于存量建设用地:是 否 部分属于 是否存在新增违法用地:是 否 是否已整改到位:是 否 调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国土所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提交一式两份。 2.须同时提供远、近现场照片(各 1 张)及地块位置示意图( 2 份),土地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各 1 份),合同样式( 1 份)。所有材料需经社区经联社(经济社)审核后盖章。 3.提交佛山坐标系电子红线图( dwg 格式)。 镇(街道

14、)立项 编号 ( 立 201 号 ) 单位 立项 编号 ( 立 201 号 ) 10 四、公开交易申请审批表 镇(街道)交易 编号 ( 201 号 ) 镇(街道)立项 编号 ( 立 201 号 ) 高明区 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镇级公开 交易申请 审批 表 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土地所有权人 土地所有权人 土地所有证号 土地所有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 交易底价 (起始价) 交易方式 拍卖 挂牌 网上挂牌 现场竞价 招标 流转方式 出让 租赁 转让 出租 交易 申请 资料 01、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公开交易申请审批表; 02、立项审核材料; 03、民主决议材料; 04、交易方案; 05、交易合同样本; 06、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 提供资料 真实齐备,现申请镇级公开交易。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镇(街道)国土部门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明 :本表一式四份,申请 人 、 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镇(街道)国土部门、 镇(街道)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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