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UPS.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00285 上传时间:2018-10-01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13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砀山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UPS.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砀山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UPS.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砀山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UPS.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砀山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UPS.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砀山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UPS.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砀山县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 采购项目(二次)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皖 LDC2017-157 采购人名称: 砀山县 人民医院 (盖章) 代 理 机 构 : 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监 督 单 位: 砀山县 财政局 (盖章) 二 O 一 七 年 八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询价会议及成交结果 .8 第四章 报价文件相关格式 . 11 第五章 技术 参数及要求 . 19 3 询 价 公 告 项目编号:皖 LDC2017-157 一、采购条件 1、项目名称: 砀山县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采购项

2、目(二次) 2、采 购 人: 砀山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采购最高限额: 45 万元 )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定合格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供货地点:砀山县人民医院。 2、采购范围:询价文件内涉及的相关内容。 3、采购内容: 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 2 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4、供货日期:签订供货合同后,接院方通知 3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安装、服务能力的法人(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2、潜在供应商及委托代理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询价文件 200 元 /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纳询价文件费,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9 时 00

4、 分 地点: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三室。 2、对于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4 六、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1、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2、砀山县人民政府网: 3、砀山县政府采购网: http:/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砀山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孙院长 电 话 : 18055779788 办公地址: 砀山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 电话: 18656545567(阚工) 办 公 地 址 : 砀山县梨都华庭 28 栋 304 七、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财政局 电 话: 0557-8022

5、005、 0557-8028045 采 购 人: 砀山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天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1 日 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砀山县人民医院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采购项目(二次) 2 供货地点 砀山县人民医院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采购内容 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 2 台,详见第五章 5 供货日期 签订供货合同后,接院方通知 3 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6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及行业 合格 标准 7 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 四份副本(每份报价文件必须单独打印装订) 8 报 价文件递交及

6、截 止时间递交时间: 2017 年 8 月 24日 8 时 30 分 9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9 报价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 (询价截止之日算起 ) 10 询价保证金 玖仟元整 人民币(询价会议现场以现金方式交纳,不交纳的其报价文件不予以接收) 11 询价会议 会议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会议地点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楼一楼开标三室 12 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以现金交纳 13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 为履约保证金 。 14 成交办法 最低

7、投标价法 15 备注 无 6 一 、说明及注意事项 1、定义 1.1“ 采购人 ” 系指采购单位。 1.2“ 采购代理人 ” 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 1.3“ 采购单位 ” 系指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1.4“ 供应商 ” 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的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供应商。 1.5“ 成交供应商 ” 系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询价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2.1 第一章 询价公告 2.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3 第三章 询价会议及成交结果 2.4 第四章 报价文件相关格式 2.5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3、 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8、3.1、潜在供应商须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安装、服务能力的法人(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潜在供应商及委托代理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文件的编制 4、 报价文件的组成: 4.1 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定代表人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 4.3 报价函 (格式见 报价 文件格式附件) ; 4.4 货物报价明细表; 4.5 技术规格响应表。 4.6 资格证明材料 7 5、报价文件的编制

9、要求: 5.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5.2 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文件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3 供应商应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 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在此基础上报价;未对询价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6、报价说明: 6.1 报价使用人民币; 6.2 每个品目应填报单价和合价,总价用大写和小写两种方式书写; 6.3 每个品目不得同时报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价格; 6.4 总价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一律以

10、大写报价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6.5 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询价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6.6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包括供货、运输、安装调 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全部供货和服务义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7、询价文件质疑时间: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如有质疑,应在询价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以补充文 件的形式 在招标公 告发布的 媒介(宿 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 网:http:/ 三、 报价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8、报价文件的密封要求:报价文件份数为正本一本,副本 四本,分开和集中密封均

11、可,分开密封的, 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以胶粘形式分别进行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形式装订。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封口处应加盖公章,袋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9、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8 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在本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或 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12、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12、13、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 供应商应按照本次询价文件所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本次询价会议,逾期不予受理。 超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将拒收报价文件。到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报价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采购内容: 不间断供电电源( UPS) 2 台。 (二) 技术参数及要求 :详见第五章 。 五、询价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14、询价保证金的交纳: 14.1 供应商 报价时应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 14.2 本次询价采购询价保证金金额为: 玖仟元整 (询价会议现场以现金方式

13、交纳,不交纳的其报价文件不予以接收) 。 14.3 询价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 14.4 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其所提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15、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5.1采购 人最迟在 成交通知书发放 后 5个工作日 内向未 成交 的 报价 人退还 询价 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 需持与 采购 人签订的 供货 合同原件 及验收合格单 到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 询价保证金退还 事宜联系电话: 0557 2250803。 16、询价文件 200 元 /份 。 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 采购 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无论评定结果如何,采

14、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9 第三章 询价会议及成交结果 一、询价 18、 询价采购会议在询价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召开询价采购会议地点为: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三室 。 19、 询价采购会议由采购人或委托采 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主持,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代表参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否则其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有关监督人员对询价采购会议进行现场监督。 20、由询价采购小组现场审查供应商以下资质证件原件

15、,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的,按无效标处理。 (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 2)、企业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 21、 询价时,由监督部门和供应商代表共同检验报价文件的 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询价采购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和其他主要内容。 二、成交办法 22、询价采购控制价: 450000.00 元 整(人民币) 23、成交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23.1 供应商低于或等于询价采购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23.2 询价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

16、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选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23.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3.4 询价采购小组首先评审报价最低的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 23.5 报价最低者的报价文件被询价采购小组否决后,按其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评审。如出10 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企业,则由相同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在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抽签确定 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先

17、后顺序 。 23.6 经询价采购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或超出政府支付能力,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3.7 经询价领导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综合评审,以书面方式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 1-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3.8 采购人不承诺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23.9 对未成交单位,采购 人有权 不作任何解释。 三、授予合同 24、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5、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

18、按照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 报价文件 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定书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6、 询价采购文件、 报价文件 和成交通知书均为签定采购合同的依据。 27、 所签定的采购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 报价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28、 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须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同意并报经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同意。 29、 供应商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并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 30、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招投标中心凭采购人的验收单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 中标人,不计利息。 3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按批次供货 ,供货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70%,剩余 30%作为质保金,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无质量问题付20%,余款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第三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