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学院 课外 研学 学分统计标准 ( 2014 级、 2015 级 适用 ) 项目 子项目 学分 说明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1 周以上并提交实践总结报告 1 分 社会实践(如单位实习) 2 周以上并提交实习报告 2 分 学院安排大三暑期实习 、毕业实习不包括在内 创新创业 院级立项 0.5 分 该项目主要包括:寒假双创教育实践活动( 上交作品 视同院级立项 、获奖同竞赛比赛类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米塔尔、蔡田碹珠等; 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通过结题验收,可申报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列入不同立项不累计加分) ; 校级立项 1 分 省级立项 1.5 分 国家级立项 2
2、分 获奖 同竞赛比 赛类 举办 个人 摄影、书法展览及演唱会等艺术实践活动 3 分 社团、文体艺术实践活动三次以上 校级及以上 2 分 院级 1 分 竞赛 比赛 院级奖励 2 分 /项 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分值同等。 校、市级奖励 3 分 /项 省部级奖励 4 分 /项 国家、国际级奖励 6 分 /项 参与省部级以上各种竞赛及赛前培训,但未获奖 1 分 /项 技能考核 英语六级 420 分及以上 2 分 篮球、足球 裁判二级、三级;健美操三级、四级;跆拳道蓝带及以上;各种琴类 5 级 及 以上证书按“文体艺术类”加分。 导游证、 单证员、 外销员、营销员( 国家职业资格 五级)、 高级营销员(
3、国家职业资格 四级)、物流员( 国家职业资格 四级) 按 “从业资格证”项目 加分 。 秘书证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 按 “初级职称”项目 加分 。 托福 100 分及以上 3 分 雅思 6.5 分及以上 3 分 托业 800 分及以上 2 分 BEC 中级及以上证书 2 分 计算机软件考试 初级及以上证书 2 分 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 级及二级以上证书 2 分 普通话水平测试 一 级 乙 等及以上 1 分 文体艺术类 见右 1 分 职业技能培训 驾照 2 分 从业资格证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下 1 分 初级职称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 2 分 小语种等级考试 2 分 项
4、目 子项目 学分 说明 科研 训练 参加学术活动并提交总结报告 3 次以上 如:心得体会、文献综述、评论等 1分 需本科生专业导师评定合格、签字。 参加教师科研训练,独立完成一部分工作,并提交报告 系统参加 2 分 需指导老师开出证明材料并签字。 阶段性参加 1 分 参加立项课题研究 校级以上 4 分 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通过结题验收,可申报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列入不同立项不累计加分) 校级 3 分 院级 2 分 创业实践 注册公司 获 或 创业资助 运营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2 分 运营一年以上 4 分 获得省部 级 及以上资助 6 分 组建工作室 运营半年以上一年以内 1.5 分 运营一年及以上
5、 3 分 依托创业实体、创业基地实践,工作时间二周以上 1 分 其他创业活动 12 分 经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认定 学术成果 提交学期、学年论文 、自主研究成果与研学作品 1 分 提交学期、学年论文 、自主研究成果与研学作品 需本科生专业导师评定合格、 签字 。 发表论文稿件以发表或录用为准。 CSCD、 CSSCI、核心期刊发表 4 分 国家级期刊发表 2 分 省级期刊发表 1 分 校级、市级 报刊 发表 0.5 分 /篇 省级及以上 报刊 发表 1 分 /篇 其他 (素质修养) 参加有关素质修养课程学习或讲座并提交相应的论文、作品、总结等 如:书法、美术、声乐、体卫、摄影等素质修养课程学习
6、或系列讲座 1 分 需讲授者或本科生专业导师评定合格、签字 。 其他课外研学活动项目 0.5-2 分 备注: 1、 以上各项目学分申报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时间应在本科学习阶段内。 2、 本着使学生均衡发展的原则, 学生在校期间, 除“社会实践”项目外,其他项目 若获得多项学分时,只按所获得的最高分值项记载,不累计计算和登记。 毕业审核时,保证“社会实践 ”项目 学分不低于 2 分, 并且 至少在 3 个项目 (包括“社会实践”项目) 上获得课外研学学分。 3、 科研训练、创业实践、论文成果三项中,若为多人合作时,第一负责人按 100%、第二人按 75%、第三人及以后者按 50%计算学分 ,以 0.5 个学分为单 位取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