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 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学生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在 “5.25”心理健康节期间将开展第四期院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院级评选办法如下:一、参评对象及条件(一)参评对象1、班级心理委员2、大学生心协成员(二)基本参评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3、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
2、,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关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素质教育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5、组织或参与组织校、院或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6、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二、评选办法1、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向班主任老师提交申请表,并由学工办统一推荐。2、由学院负责心理工作的教师及心协主要负责学生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委对上报心理委员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最终评选出 10 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心理委员。三、表彰办法:1、在第四期心理委员培训中举行颁奖,对院优秀心理委员颁发证书。2、对评选出的校级“优秀心理委员”个人事迹进行宣传。四、时间安排1、报送申请书时间:截止于 5 月 10 日2、正式评选日期:5 月 13 日3、颁奖时间:5 月 18 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2016 年 5 月天平学院优秀心理委员申请表年 月 日学工办 班级 姓名职务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主要事迹参加活动情况(此处由大学生心协填写)学工办意见心理辅导员:年 月 日评审意见备注注:主要事迹是写担任心理委员以来所参加过得与心理健康有关的活动以及为班级做过的事情。不得少于 500 字。 (提供主要事迹的电子版和电子生活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