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循环冷却水处理3.1 一般规定3.1.1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方案的选择,应根据换热设备设计对污垢热阻值和腐蚀率的要求,结合以下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3.1.1.1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3.1.1.2 水源可供的水量及其水质;3.1.1.3 设计的浓缩倍数(对敞开式系统);3.1.1.4 循环冷却水处理方法所要求的控制条件;3.1.1.5 旁流水和补充水的处理方式;3.1.1.6 药剂对环境的影响.3.1.2 循环冷却水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最大小时用水量确定,供水温度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并结合气象条件确定.3.1.3 补充水水质资料的收集与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3.1.3.1 当补充水水
2、源为地表水时,不宜少于一年的逐月水质全分析资料;3.1.3.2 当补充水水源为地下水时,不宜少于一年的逐季水质全分析资料;3.1.3.3 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应以补充水水质分析资料的处平均值作为设计依据,以最差水质校核设备能力.3.1.4 水质分析项目宜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要求.3.1.5 敞开式系统中换热设备的循环冷却水侧流速和热流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3.1.5.1 管程循环冷却水流速不宜小于 0.9M/S;3.1.5.2 壳程循环冷却水流速不应小于 0.3M/S.当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腐涂层,反向冲洗等措施;3.1.5.3 热流密度不宜大于 58.2KW/M2.3.1.
3、6 换热设备的循环冷却水侧管壁的污垢热阻值和腐蚀率应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当工艺无要求时,宜符合下列规定;3.1.6.1 敞开式系统的污垢热阻值宜为 1.7201-1-3.4410-4M2.K/W;3.1.6.2 密闭式系统的污垢热阻值宜小于 0.8610-4M2.K/W;3.1.6.3 碳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 0.125MM/A 铜铜合金和不锈钢管壁的腐蚀率宜小于 0.005MM/A3.1.7 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换热设备的结构形式材质 工况条件污垢热阻值腐蚀率以及所采用的水处理配方等因素综合确定, 并宜符合表 3.1.7 的规定.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表 3.1.7项目 单位
4、要求和使用条件 允许值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 GB50021 94 的规定执行硫酸根离子 Mg/L硫酸根离子与氯离子之和 1500175硅酸 Mg/L镁离子与二氧化硅的乘积 15000游离氯 Mg/L 在回水总管处 0.5-1.05石油类 Mg/L炼油企业 10注: 甲基橙碱度以碳酸钙计;硅酸以二氧化硅计;镁离子以碳酸钙计。3.1.8 密闭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标准应根据生产工艺条件确定;3.1.9 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的设计浓缩倍数不宜小于 3.0.浓缩倍数可按下式计算:N=QM/QH+QW (3.1.9)式中 N 浓缩倍数;QM 补充水量(M 3/H);QH 排污水量(M 3/H);QW 风
5、吹损失水量 (M3/H).3.1.10 敞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中的异养菌数宜小于 5105 个/ML 粘泥量宜小于4ML/M3;3.2 敞开式系统设计3.2.1 循环冷却水在系统内的设计停留时间不应超过药剂的允许停留时间.设计停留时间可按下式计算:TD=V/QH+QW (3.2.1)式中 TD设计停留时间(h);V系统容积(M 3)3.2.2 循环冷却水的系统容积宜小于小时循环水量的 1/3.当按下式计算的系统容积超过前述规定时,应调整水池容积。V=VF+VP+VR (3.2.3 )式中 VF 设备中的水容积(M 3);VP 管道容积(M 3);VR 水池容积(M 3)。3.2.3 经过投加阻垢剂,缓蚀剂和杀菌剂处理后的循环冷却水不应作直流水使用.3.2.4 系统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2.4.1 循环冷却水回水管应设置直接接至冷却塔集水池的旁路管;3.2.4.2 换热设备的接管宜预留接临时旁路管的接口;3.2.4.3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补充水管管径,集水池排空管管径根据清洗, 预膜置换时间的要求确定.置换时间应根据供水能力确定, 宜小于 8 小时, 当补充水管设有计量仪表时,应增设旁路管.3.2.5 冷却塔集水池宜设置便于排除或清除淤泥的设施.集水池出口处和循环水泵吸水井宜设置便于清洗的栏污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