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及 相 关事宜公告 一、 中山大学 201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分) 单科(满分 100 分) 学 术 型 哲学 01 320 45 90 经济学 02 360 55 90 法学 03 320 50 90 教育学 04 (不含体育学 0403) 315 50 180 体育学 0403 270 40 110 文学 05 (不含外国语言文学 0502、艺术学0504) 350 55 90 外国语言文学 0502 350 60 90 艺术学 0504 320 40 90 历史
2、学 06 310 50 180 理学 07A 线 (含数学 0701、物理学 0702、化学0703、地理学 0705、生物学 0710、教育技术学 077001、环境科学与工程0775、分子医学 077721) 300 45 80 理学 07B 线 (含大气科学 0706、海洋科学 0707、地质学 0709、力学 0772、生物医学 工程 0776) 280 45 70 心理学 0771 350 60 90 工学 08 270 45 60 农学 09 300 45 80 医学 10 (不含基础医学 1001) 310 50 180 基础医学 1001 280 45 170 管理学 12 3
3、40 60 90 专 金融硕士 0251 350 60 90 应用统计硕士 0252 300 45 80 资产评估硕士 0256 350 60 90 类别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分) 单科(满分 100 分) 业 学 位 法律硕士 (非法学) 035101 320 50 90 法律硕士 (法学) 035102 320 50 90 社会工作硕士 0352 350 55 90 教育硕士 0451 300 50 9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0453 350 55 90 翻译硕士 0552 350 60 90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0651 310 50 180 工程硕士 0852
4、270 45 60 临床医学硕士 1051 口腔医学硕士 1052 公共卫生硕士 1053 护理硕士 1054 药学硕士 1055 310 50 180 工商管理硕士 1251 180 50 110 公共管理硕士 1252 180 55 110 会计硕士 1253 320 50 120 旅游管理硕士 1254 160 50 100 图书情报硕士 1255 300 50 100 工程管理硕士 1256 160 50 110 单独考试 法医学 100105 320 50 180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0420 320 50 18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00 320 55 90 二、“ 少数民族高
5、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参 照国家统一划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有复试资格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前须向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报考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三、 享受 “ 西部计划志愿者 ” 、 “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 ”等国家加分政策考生 的 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可享受加分政策且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 3 月 22 前向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复试名单及复试的有关事项 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
6、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我校 各招生院系 将于 3 月 18 日 至 22 日 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 , 并由院系 在 网上公布 。 复试将于 3 月 26 日至 4 月 2 日 进行,具体的复试时间 以 院系 网上 的 通知 为准 。 请考生务必及时留意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 和各招生院系的网上公告, 按时来校复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复试资格审查 各学院(系、所、中心)将在 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件 ; 2、本科阶段成绩单 ; 3、毕业
7、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和 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方向代码为 90)的 历届毕业生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同等学力考生的大专毕业证书、 8 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2 篇学术论文等(同等学力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二门专业课); 4、国防生须提交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 (二)调剂 1、调剂录取报考外校考生的工作将于教育部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后开始。 届时,我校将在中山大学研招网上公布接收外校调剂生的专业,在中国研招网上公布我校余缺生源信息,便于考生调剂。 2、申请 调剂到我校的报考外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复
8、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同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本科毕业于 “ 211 工程”院校 。对 “ 985” 院校毕业生,尤其是外语水平考试通过六级的“ 985”院校毕业生, 优先考虑 。我校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同等学力、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享受 加分照顾政策的 考生的调剂。 3、需要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 档手续。未达到统考、管理类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三)体检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 20033 号)”、“ 教学厅 20102 号文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和我校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执行。 (四)收 费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 100元,由各招生院系收取,向考生出具收费收据。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