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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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工商管理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1、选题背景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特别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资本和职工身份相继退出国有企业,给企业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带来了深层的变化和深远的影响。外商投资、私营、乡镇等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发展起来,新型的劳动关系随之确立,利益分配格局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这一系列的变化必然要触动和波及到工会组织。新型劳动关系的确立使工会组织把如何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变为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对象和内容的变化使得工会组织

2、的职能重点发生了新的转移,这必将对工会工作任务、运行方式产生很大影响。当前,我国劳资关系日趋复杂化,劳资冲突加剧。究其原因,主要与劳动保护法规不健全、劳动者利益表达手段缺乏、政府管理职能错位、工会组织行政化等因素有关。其中,工会作为国家法定的工人维权组织,在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中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参与、沟通协调、纽带促进等重要作用,与工会开展工作的外部大环境有关,也与工会职能定位不准确、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工会维权能力不强等内在因素有关。所以,要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作用,必须从环境、理念、制度、组织等方面对工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建设。2、选题意义工会组织目前正处于一个研究探讨新的运

3、行机制和方式的关键时期,遇到的新问题需要我们在前进中摸索解决,没有一个具体的、系统的、成型的工运理论依据、办法和制度可供借鉴,为此围绕新的工作对象和内容研究转型期中国工会组织的工作职能,对确立今后工会工作的方向、运行机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2(1)理论意义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工会历来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相应地对工会研究的文献也是汗牛充栋。对此,笔者在总结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也试图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能对这方面理论的研究有所贡献。(2)经济意义研究工会在政府、企业与职工之间所应发挥的作用并用以指导实际工作,将有效缓解当前我国劳资之间冲突愈演愈烈的形式,

4、这将极大地提高企业与职工的综合效益,正面服务我国的经济建设。(3)政策意义我国当前工会职能的缺失已涉及政府在部分工人心中的形象问题以及一部分员工在选择与资方对抗时的方式选择,本研究的结论将会对政府采取相关措施时的选择形成借鉴。(4)社会意义社会要和谐,正确地处理我国当前工会改革中所面临的难题,将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重大贡献。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1、研究的基本内容本文首先回顾了研究我国工会在劳资博弈关系中所发挥作用的相关研究文献和资料,概括了当前我国企业工会的发展现状,再运用统计数据等方法加以实证,并最终提出强化工会职能的对策。文章详细提纲如下1引言11研究背景12研究方法2工会

5、及其职能概述21对工会的性质和职能的认识22我国的工会职能3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现状及原因31工会组织行政化32法规不健全33覆盖面不够,维权能力不强4强化我国工会职能的对策41法制保证42行政体制改变43工会自身建设44社会监督5总结2、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当前的工会模式不断遭到冲击,工会组织目前正处于一个研究探讨新的运行机制和方式的关键时期。所以本文所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分析当前我国工会形势的前提下,提出完善工会体制的对策。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1、研究的方法11文献资料法通过大量地收集、阅读介

6、绍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作用的国内外相关文献,对我国工会发展现状本身有了较全面、较深入的了解,对其相关发展概况和理论有了一定程度的掌握。12比较法本文采用了理论和实证相比较的方法。首先通过分析理论、文献得出工会的职能和我国工会的现状,再通过实证数据分析产生该现状的原因。最后通过将理论与实证结果进行比较,以期得出某些有意义的结论。2、技术路线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理论研究理论回顾和界定范畴文献评述和研究总结实证研究工会组织行政化法规不健全覆盖面不够,能力不强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4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1)20102011年第一学期第1014周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

7、成毕业论文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第1517周对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进行修改;第1819周进一步收集资料,并吃透文献。寒假撰写论文初稿2)20102011年第二学期第13周结合毕业实习,对初稿进行修改,完成第二稿;第45周根据指导老师修改建议,进一步修改论文;第68周毕业论文定稿,完成相关材料的填写并按规定装订成册。五、主要参考文献1常凯全球资本下的工会如何发挥作用J南风窗,20052邸灿工会劳资冲突博弈中的重要力量J知识经济,2008,(11)3胡连生,杨玲论我国劳资博弈中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问题J理论探讨,2006,(03)4梁高峰中国工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7,(

8、06)5梁高峰从劳动关系的协调看中国工会制度的改革J社会科学家,2007,(02)6李秀香,唐红霞从劳资博弈看劳工标准认证制的作用兼与工会组织的作用比较J江西社会科学,2006,(10)7刘业林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切入点J中国工运,2007,(03)8任小平,许晓军劳资博弈工资合约中的制度救济与工会行为J学术研究,2009,(02)9施展劳资博弈模型对劳动力市场的启示J技术与市场,2006,(07)对强化我国工会职能提出对策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510颜江伟行政化与回归社会中国工会体制的弊病与改革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7,(03)11张贤德当前工会依法维权工作存在的突

9、出问题及对策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6)12张兴祥工会组织缺位下的工人个人谈判博弈兼论我国民工的策略抑制问题J财经科学,2007,(04)13朱芝洲工会组织劳资博弈中的均衡力量J人力资源,2007,(01)14DIBBEN,PAULINETRADEUNIONCHANGE,DEVELOPMENTANDRENEWALINEMERGINGECONOMIESTHECASEOFMOZAMBIQUEJSAGEPUBLICATIONS,201015QINGJUN,WUESTABLISHINGTRADEUNIONSWITHINFOREIGNCOMPANIESINCHINAJMC

10、BPUBLICATIONSLTD,2010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6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工商管理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企业中的劳资关系也日趋复杂化,劳资冲突加剧。究其原因,主要与劳动保护法规不健全、劳动者利益表达手段缺乏、政府管理职能错位、工会组织行政化等因素有关。其中,工会作为国家法定的工人维权组织,在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中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参与、沟通协调、纽带促进等重要作用,与工会开展工作的外部大环境有关,也与工会职能定位不准确、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工会维权能力不强等内在因素有关。所以,要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

11、和谐劳资关系中的作用,必须从环境、理念、制度、组织等方面对工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建设。以下是国内外学者对当前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所发挥作用方面的研究成果展示。一、国内外研究成果概述1、工会组织行政化所谓工会行政化,也可表述为工会地位不独立,中国工运学院工学会系在向市场过渡中的工会工作(1993)一文中表述为工会在其组织、活动等方面,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政府或企业行政的控制和制约,在相当意义上是作为政府和企业行政的附庸而存在的。邸灿(2008)认为,我国工会实行的是一元化管理体制,只有一个全国性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行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力量微乎其微。在组织上,工会地方专职干部参照公务员待遇,工作要体现党

12、的意志。人事任免由党组织考核安排,很少进行员工选举。在这样的结构安排下,工会的地位不独立,作用的发挥必然处处掣肘,难以真正代表员工的利益。于萍(2006)认为,当前中国工会组织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从中华全国总工会到各级地方工会在人事、经费、业务上直接由同级党组织具体领导,犹如同级党政机关;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的干部按照机关或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各级工会主要领导的来源主要是上级指派,工会志愿者比重过小,工会干部的志愿精神不足,甚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严重脱离职工群众;各级工会组织习惯于或者更希望运用行政性手段开展工作;一些工会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7组织和工会干部维护职工权益缺乏对职

13、工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以致立场不明确。安洋(2005)在职工企业打官司工会主席站哪边中谈到,在山西省沁水县大尖山林场,工会主席竟然代表资方与被该企业侵权的职工对薄公堂当前。马国川(2005)在工会自身也要“硬”起来中认为,当职工与企业行政发生冲突,工会往往站在行政一边,不敢为职工撑腰,有的成为管理者的帮凶,如,福建泉州市劳动部门受理了一起劳资纠纷案件,劳资双方同意仲裁解决,但工会主席在参与仲裁时,竟然“规劝”工人“要求不要太高”。2、法规不健全法规的不健全不仅表现在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规的缺失或不健全,同时也表现在对于工会立法及规定的不健全。我国1992年工会法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使大

14、量违反工会法的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制止,也给工会法的实施带来了困难。2001年工会法规定了法律责任,根据违反工会法的性质和情节,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朱秀玲(2006)认为,工会法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职工及其维护者工会的合法权益,但工会法法律责任制度也存在对侵权者制裁不力的漏缺。在解决劳资冲突的诸多渠道中司法手段是最有效的,但是工会法仅规定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时,工会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其他违法情形如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延长工时、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法、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范围工作、非法使用童

15、工等情况发生时,可以向人民政府请求处理作为最后救济手段,立法的欠缺使司法手段得不到救济。另外工会法存在着法律条文表述不明确,缺乏操作性的缺陷。此外工会法第三章规定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并没有明确哪些是工会的权利,哪些是工会的义务。由于法律的目标在于保护权利,因而这种含混规定造成的后果就是使法律保护的对象不够明确,从而不利于对工会组织的保护。时颖(2004)认为,工会在履行其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弱者利益的职能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主要是因为工会法自身和相关法律存在的两点不足欠缺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权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对工会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明确。3、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维权能力不强31覆盖面不够我国企

16、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8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力”。按照工资劳动者的这一内涵,我国职工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的工资劳动者、城镇合资合营和私营企业的工资劳动者、乡镇企业的工资劳动者、其它以各种形式被雇佣的雇员,这四部分人员合计,2004年底我国职工队伍的规模应在3亿人左右,约占全国就业人数的4俄,但据全国总工会统计,2004年底参加工会组织的会员人数仅有137亿人

17、,还不到职工人数的一半二究其原因,与一些地方领导过分考虑投资环境,片面强调投资方利益,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有关;与企业经营者将建立工会看成为增加成本并且会给人员管理上增加困难有关;更由于目前工会还没有切实充当履行“职工利益的坚决维护者”的职能,“纸上工会”或“牌子工会”的现状,使劳动者缺乏加入工会的积极性。32维权能力不强于萍(2006)认为这主要表现在四方面首先,体制陈旧。目前我国工会的组织体制仍是沿习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以地方为主,中央、省、地、市县、基层五级并存的体制。地方工会内部的机构设立,基本上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设置,重复交叉,多而分散,基于职位的职权、职责不明晰。其次,维权手段乏力。

18、工会平时能做的仅仅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反映情况,积极呼吁。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只能通过劳动执法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来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会自身缺乏强有力的维权手段。再次,人力资源能力缺乏有效的开发与管理。目前,工作人员专业化、知识化等方面明显不足,对大量的事务工作疲于应付,缺乏创新。最后,资金缺乏。资金短缺成为工会维权工作的“瓶颈”、“老大难”问题,制约了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对上述研究的评价与自我研究方向纵观上述研究文献,发现对该问题的研究已基本趋于完善,虽然不同的研究成果由于侧重研究方向的差异而导致结果存在略微的不同,但主要的观点趋于一致。而在研究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

19、中的角色问题的同时,大部分的文献也同时涉及到了产生当前现象的深层原因,相应地还提出了解决对策,这对于我们的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9研究具有不小的助益。本论文将在对有关成果进行综合概括的同时,更系统的对该方面的有关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论述。五、主要参考文献1常凯全球资本下的工会如何发挥作用J南风窗,20052邸灿工会劳资冲突博弈中的重要力量J知识经济,2008,(11)3胡连生,杨玲论我国劳资博弈中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问题J理论探讨,2006,(03)4梁高峰中国工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7,(06)5梁高峰从劳动关系的协调看中国工会制度的改革J社会科学家,200

20、7,(02)6李秀香,唐红霞从劳资博弈看劳工标准认证制的作用兼与工会组织的作用比较J江西社会科学,2006,(10)7刘业林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切入点J中国工运,2007,(03)8任小平,许晓军劳资博弈工资合约中的制度救济与工会行为J学术研究,2009,(02)9施展劳资博弈模型对劳动力市场的启示J技术与市场,2006,(07)10颜江伟行政化与回归社会中国工会体制的弊病与改革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7,(03)11张贤德当前工会依法维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6)12张兴祥工会组织缺位下的工人个人谈判博弈兼论我国民工的策略

21、抑制问题J财经科学,2007,(04)13朱芝洲工会组织劳资博弈中的均衡力量J人力资源,2007,(01)14DIBBEN,PAULINETRADEUNIONCHANGE,DEVELOPMENTANDRENEWALINEMERGINGECONOMIESTHECASEOFMOZAMBIQUEJSAGEPUBLICATIONS,201015QINGJUN,WUESTABLISHINGTRADEUNIONSWITHINFOREIGNCOMPANIESINCHINAJMCBPUBLICATIONSLTD,2010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0毕业论文(20_届)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

22、究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1摘要工会是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生的,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参加工会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在现代社会中,工会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力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必须重视这个组织的存在,充分发挥它的职能,否则就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和后果。本文尝试从3方面概括分析我们工会当前面临维权困境的现状及成因,同时提出了一些改变现状的对策一是需要从法制这个根本上保证工会的地位及权利;二是改变行政体制中工会的角色位置;三是加强对工会自身的队伍建设。关键词工会;职能;对策ABSTRACTUNIONSAREBORNTOPROTECTWO

23、RKERSLEGALRIGHTS,“TRADEUNIONLAW“STATES“SAFEGUARDINGTHEBASICDUTYOFTRADEUNIONS“ITISABASICHUMANRIGHTOFWORKERSTOBEPROTECTEDBYUNIONINMODERNSOCIETY,TRADEUNIONISNOTONLYANIMPORTANTECONOMICANDPOLITICALPOWER,BUTALSOANIMPORTANTSOCIALORGANIZATIONANYMODERNCOUNTRYMUSTPAYATTENTIONTOTHEEXISTENCEOFTHEORGANIZATION,AN

24、DGIVEFULLPLAYTOITSFUNCTIONS,OTHERWISEYOUWILLHAVESERIOUSPROBLEMSANDCONSEQUENCESTHISPAPERATTEMPTSTOSUMMARIZEFROMTHETHREEASPECTSOFOURTRADEUNIONSAREFACINGTHESITUATIONANDCAUSEDIFFICULTIES,ANDPROPOSEDSOMECHANGESTOTHESTATUSQUEMEASURESFIRST,THEFUNDAMENTALNEEDTOGUARANTEETHELEGALSTATUSANDRIGHTSOFTRADEUNIONSTH

25、ESECONDISTOCHANGETHEADMINISTRATIVESYSTEMINTHEROLEOFTRADEUNIONSPOSITIONTHIRDISTOSTRENGTHENTHEUNIONSOWNRANKSKEYWORDLABORUNION;FUNCTION;STRATEGY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2目录摘要关键词ABSTRACTKEYWORDS1引言1311研究背景1312研究现状1313研究意义132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错位1421劳资双方间的博弈1422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1423我国企业中工会职能发挥现状14231劳动合同法未能贯彻到底15232“行政附属”的

26、半独立地位15233“重活动”的传统工会活动思想15234工会组织建设削弱153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错位的原因1531相关法规的不健全16311工会法法律责任制度对侵权者制裁不力16312工会法法律条文和规则表述不科学,不具操作性1632工会组织行政化1733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17331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的组建率不高18332大量进城务工人员仍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1834维权能力不强184强化我国工会在劳资博弈中作用的对策思考1941完善立法,加大执法力度,为工会维权提供法制保障19411完善工会法法律责任制度19412保证工会独立于政府和资方的经营2042政府和工会关系的协调2043

27、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21431重视工会自身的改革21432重视工会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工会队伍2144改革和完善劳动监察制度,加强劳动执法的力度225总结22参考文献23致谢错误未定义书签。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31引言11研究背景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在改革开放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经济性质已发展为集体、国有、私营、股份制等多元化格局,许多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在工会与职工群众、工会与企业的关系方面,过去由于实行了单一的公有制形式,国家统包就业,职工都是企业的人,工会自然也就成为了企业的工会了。近些

28、年来,非公经济(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和外资企业等)得到了迅猛发展。从就业的人数上来看,我国的非公有经济中的就业人数已超过了国企和公有部门,成为了分担就业压力的主体力量。而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利益多元化趋势更加地突出,劳动关系中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近些年来,许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例频频见诸报端、各类工伤事故也屡有发生。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工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程度已相当严重。与此相伴随的是很多工会组织形同虚设,其发挥的作用几可忽略。而在缺乏能有效帮助自己解决问题的组织的情况下,许多工人采取了集体请愿、游行和罢工等方式。这些集体行为对企业的改革和社会的稳定都起到了消极的作用。在没

29、有工会的组织和引导情况下,工人的自发维权活动很难在法制的轨道上长期进行。12研究现状我国的工会研究者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对于工会维权问题的研究。2001年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正式确认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由此,我国的学术界和工会工作者开始将对工会问题的研究重心从论证“维权应该作为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心”问题进一步深化到研究“如何在现实中解决工会维权难”问题上来。对此,国内外诸多学者从各方面对于工会的维权问题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看法主要着眼于工会组织的形式。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经济形势的多样化已远远超过计

30、划经济时代,非国有企业的员工队伍也日益壮大,而当前的工会组织早已无法满足他们对于维护权益的迫切需要,这是导致如今工会维权困境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学者们也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思路,如建立企业间的联合工会等等。第二类看法是从工会组织的改革角度来进行分析的。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计划经济时代行政化色彩严重的工会组织已不适用于当前的市场经济,而这也是当前工会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与此同时,学者们也相应的提出了两种解决途径一种是通过改革当前的工会制度来摆脱行政的阴影;另一种是模仿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工会的组织模式将工会与政府和企业实行分离,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13研究意义如何使工会组织切实有效地发挥它的维护职能

31、,以缓解当前的劳资冲突,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而本文也将在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工会维权现状的基础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4上,找寻导致如今工会角色错位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当前工会角色问题的对策。2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错位2001年修改通过的工会法第六条中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尽管工会法早已将维权定为了工会的基本职责,尽管工会法中也规定了工会日常应当执行的维护任务,但工会在现实中的角色错位却在不断提醒我们,工会发挥维权作用的道路依旧崎

32、岖不平。21劳资双方间的博弈何为劳资博弈望文生义,是劳动者和出资人之间的博弈。在我国,由于工会作用很多时候难以发挥,在劳资之间发生冲突时,一些劳动者会选择以攻守同盟的形式来与用人单位周旋。而这种自发性质的、缺乏组织和法律支撑的群众性组织与用人单位相比,存在着先天上的弱点,如信息不对称等。这显示,双方进行的是一场非均衡的零和博弈,那些处于劣势地位的劳动者根本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达到与资方的平等协商,也就不可能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与此同时,资方在这场博弈中可谓是占尽了优势,于是他们便竭力降低员工的工资福利,以期获得最大收益,劳动者的权益被压缩到了极点。22关于工会职能的定位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工会

33、的基本职能应包括维护职能和教育职能两个方面。维护职能就是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职能;教育职能就是教育职工群众维护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职能。这集中体现了工会的性质,同时也是由工会性质决定的。因为,从客观上和实质上讲,工会就是无产阶级利益同资产阶级利益不可调和的根本矛盾的产物。当然,工人最初组织工会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但这是他们那时还未意识到两个阶级不可调和的根本矛盾的缘故。有人认为,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所以工会的基本职能就是维护。这是极其片面的,因为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这只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的。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工会是社会阶级矛盾的产物。现在大家一致认为,工会是工人

34、阶级的群众组织,是鲜明的阶级性与广泛的群众性的统一体,阶级性与群众性是工会的本质属性。工会的鲜明的阶级性正说明了工会是一个社会政治团体和阶级组织,是无产阶级利益的代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工会是“整个工人阶级的代表和为工人阶级利益而奋斗的战士”。工人阶级利益包括具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两个方面,这就要求工会对这两个方面的利益都须维护。怎样维护具体利益须靠工会直接去维护,而根本利益就得靠工会教育职工群众自觉去维护,这就决定了工会的维护职能和教育职能是基本的。既然是基本的职能,这就象我党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样,缺一不可。23我国企业中工会职能发挥现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立会之本。然而目前部分企业中

35、的工会都一定程度地舍弃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5了这项根本,在会员急需寻求帮助时不能旗帜鲜明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31劳动合同法未能贯彻到底当前,有些企业无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平时或节假日中存在强令工人加班而又不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工资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职工一旦选择不服从就有面临失业的风险。当职工走投无路,向工会寻求帮助时,工会工作人员中有些推脱不管,有些选择敷衍了事,没有下文,更有甚者站到了员工的对立面,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横加指责,严重脱离了工会的群众基础。232“行政附属”的半独立地位现今的工会在理论上都是由群众组成,并为群众所领导和控制的组织,但实际上很多工会干部都是依附

36、于行政体系,受行政领导,其收入也与自己在工会中的维权成果无关。因此,工会必然失去自己的独立性,无法独立发挥作用。233“重活动”的传统工会活动思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也迫使工会逐步地加大了维权的力度,但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工会往往将组织职工进行文体类的唱歌、体育运动放到了首要位置上,而这些活动的组织无疑会减少工会在维权方面的精力,受这些活动所累,原本就错位的工会维权更是雪上加霜。234工会组织建设削弱当出现一些全心全意为职工说话的工会干部时,很多时候都会引来一些利益受损者的领导报复打击,或离职,或降级。这不仅使当事干部不敢继续为群众说话,更会在他人心中形成示范效应,迫使那些同样有正义心理

37、的干部在行为时瞻前顾后,使工会的组织建设有所削弱。3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错位的原因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企业中的劳资关系也日趋复杂化,劳资冲突加剧。而究其原因,主要是与劳动保护法规不健全、工会组织行政化、工会组织建设落后等因素有关。其中,工会作为国家法定的工人维权组织,在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中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参与、预警、沟通协调等重要作用,这与工会开展工作的外部大环境有关,也与工会职能定位不准确、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工会维权能力不强等内在因素有关。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631相关法规的不健全工会法是我国明确工会权利义务的一项

38、基本法律,也是工会发挥维权作用的依据,在保护工人权益过程中与劳动合同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我国现行的工会法中存在着许多不足与缺陷,这就导致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实用性受到了挑战。311工会法法律责任制度对侵权者制裁不力很多企业在当他们违反工会法时,一般很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也是促使那些企业公然侵害工会权益的原因所在。例如2009年4月22日在南方都市报中报道的广东工会大厦工会主席刘泳仪因替员工争取利益而被工会大厦诬蔑为人品糟糕、以权谋私,并以此为借口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此案件中,企业方解除了与刘的劳动合同这一做法违反了工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但同样是在

39、这一条文中,只规定了企业对于被侵害方的民事补偿,却看不到作为权益侵害方的企业所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在实施这种侵害行为时是不需要为此付出太大成本的。而与同条规定中企业恢复原告工作,补发薪资抑或给予本人年收入两倍的赔偿的处罚相比,受侵害方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需要付出的成本却是巨大的首先,是维权方需要投入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承担不小的心理上的压力。因为一旦败诉,他们将一无所有。与之相对的是企业在这方面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他们不仅可以聘用专门的法律人才来应对,而且即使败诉了,也只是继续履行合同而已,充其量给予两倍年收入的赔偿,这对于企业根本不能造成任何压力,而最关键也是企业最害怕的法律

40、责任的遗漏只说明这样的处罚是不力的。其次,维权方即使胜诉了,要想执行该判决依旧需要很大成本,并且很多时候还等不到执行。由此也可以看出,只有加重工会法中关于侵权者的法律责任,才能让那些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思虑再三,保障工会工作者们的地位。工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对依法履行责任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本条第一款中只规定了侵权方的民事责任,第二款提到了要追

41、究刑事责任,但怎么看这都更像是刑法中的一些条文被简单地引用了过来,它只是简单的对人进行保护,严格意义上并没有涉及到工会,例如对前面讲到的打击工会人员等的违法行为并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正因为工会法中的法律责任制度对侵权者的制裁不力,以至于许多企业行政不将工会法放在眼中,这对工会组织依法维权的行为将是致命的。312工会法法律条文和规则表述不科学,不具操作性在工会法的法律条文中,有许多不确定的指引,而且对于工会如何维权以及企业如何履行义务都没作具体的规定,这就使得工会法在实际中难以施行,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指示不明,条文过于笼统。如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42、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其中“有关单位”到底指哪些,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7这些单位不配合调查该怎么应对等没作说明。其次,规则缺乏确定性。像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这里对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组织工会的行为缺乏确定性。企业应当对照法律中的规定建立起自己的工会,但具

43、体何时建立这就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在没有硬性规定的情况下,狡猾的企业家总是会抓住这些法规上的漏洞加以利用,这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多年以后一些企业中依旧看不到工会的影子。最后,立法语言指引不明确。如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这里只列明了一种诉讼模式,因此如果没有别的救济途径的话,就应将该条的内容定为“工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应列出其它救济方式。工会法中,如果任由这类情形的存在,将极不利于保证法律规则的严肃性,更导致了执法时的随意性,不利于工会维权。32工会组织行政化所谓工会行政化,也可表述为工

44、会地位不独立,中国工运学院工学会系在向市场过渡中的工会工作一文中表述为工会在其组织、活动等方面,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政府或企业行政的控制和制约,在相当意义上是作为政府和企业行政的附庸而存在的。当前,中国工会组织的行政化问题主要表现为从中华全国总工会到各级地方工会就犹如同级的党政机关,在人事、经费和业务上都直接由同级党组织具体领导;各级工会中很大一部分干部都同时在党内或机关任职,而工会中的关键领导又是主要来源于上级指派,真正的工会自愿者比重过小,工会干部的志愿精神不足,甚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严重脱离职工群众。按照有关规定,工会组织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是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5、。实际在企业中,由于工会干部和企业行政之间存在着的种种利益关系致使劳资关系出现矛盾时,工会很多时候都不能旗帜鲜明地站到工人的立场上来。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工会过分地突出了它“接受领导”的从属性,却淡化了最主要的独立性。这就使得工会在实际维权中难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在群众中形成了工会可有可无的印象,渐渐失去了群众这个工会赖以存在的基础,而“脱离群众对于工会来说,是一切危险中最大的危险”。从组织结构上来看,工会实际上是从属于企业的管理层的,这一点给工会发挥角色作用设置了严重的障碍。这份隶属关系,一方面,使得工会中的工作人员很难主动地站到工人利益角度为工人说话。另一方面,当员工利益被企业侵犯时,即使凭

46、借个别工会干部的正义心为员工讨得了说法,最后损害的却可能是自己的利益。现实中,企业工会往往采取敷衍了事或保持沉默的做法,否则,一旦出现损害企业当权者利益的情形时,就极可能发生上面所讲到的工会干部被辞退的情况。当前,基层工会中普遍存在经费不足、人手不够,工作不规范,不善于维权、不敢维权的问题。这样一来,出现职工状告工会“不作为”也就不足为奇了。33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组织是基础。工会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广大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集中到工会组织中来,这是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根本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18条件。然而,当前实际的情况是我国劳工的团

47、结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很大一部分劳工仍然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致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工会组织的维护,工会维权不足。331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的组建率不高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己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其企业数已占总企业数的大部分。据统计,截止2004年末我国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达到了213万家,占全部企业的657;另一方面其已经成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主体。据统计其就业人员年均增加近七百万人,截止2004年末在我国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就业的人员达到了7636万人,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45。1但是,与以上所述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数和从业人员在国民经济中占据巨大比重相矛盾的是,在这些企

48、业中的工会却存在着严重的角色缺位。2004年8月30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五个执法检查小组,赴内蒙古、辽宁、上海、浙江、湖北、云南等地进行工会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北京、河北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进行检查。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问题颇多。比较突出的是一些外资企业拒绝组建工会组织;全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入会率只有327。截止2004年底,在我国198家第二、第三产业私营企业中,仅有约8的企业成立了工会。2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始终滞后于快速的经济发展步伐,滞后于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导致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违法侵权现象严重。33

49、2大量进城务工人员仍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我国经济目前正在高速发展,不断地向着现代化国家挺进,GDP和贸易额都在世界上名列前茅,这些巨大成就的背后是一只数量庞大的农民工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两亿多脱离自农业的他们,为了改善生活环境,增加收入来源而加入了建设的队伍,却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建筑业、采矿业、车间作业等行业中,因他们相对廉价的劳动力成本才使我国的企业在世界经济格局中获得了一定的优势。全国总工会会同国家统计局历时一年,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第五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调查显示,到2003年底,第二、三产业吸纳的劳动力达37886万人,其中农民工占了职工总数的80。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其比例高达827,其中制造业、建筑业和采矿业分别占到662,130和35。3这些数据充分表明农民工已经成为了工人阶级中的主要力量。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大量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其身份属于农民以及这个群体较大的流动性而一直被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与此同时,那些农民工自发组织起来的组织如“老乡会”一类的非正式组织却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经验不足、手段缺乏的特点。这两方面都导致农民工合法权益至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最近刚发生的重庆地区出动特警为农民工讨要薪水的事例就是对工会角色缺失的直接反映。34维权能力不强首先,体制陈旧。我国工会组织目前的体制设置主要沿袭了计划经济时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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