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起草: 批准:起草日期: 执行日期: 1.目的:规范本店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 67 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61 条、64 条。3.适用范围:本店环境卫生质量管理。4.责任: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内容:5.1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5.1.1 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无污染物。5.1.2 营业场所门窗、玻璃柜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灰尘、污渍。5.1.3 营业场所墙壁无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5.1.4 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5.1.5 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5.1.6 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5.1.7 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5.1.8 营业场所,符合常温条件,并与室外环境有效隔离。营业场所应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及其他区域分开,符合卫生、整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