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 签署: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在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合法拥有 %股权,为激励公司员工共同创业、分享财富、优化公司股权机构,甲方同意将其以 方式出资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股权(以下称“标的股权”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受让后乙方在公司以 方式出资 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如下:第一条 股权转让1. 甲方同意以 1 元的价
2、格将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 1 元的价格受让标的股权。2. 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主张。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标的股权以 1 元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2. 乙方同意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在将来适当的时机另行办理。第三条 甲方声明1. 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2. 甲方为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第四条 乙方声
3、明1. 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 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3. 乙方同意,若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年内从公司离职、实际无法履行职务、或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本次受让的标的股权将以 1 元价格转让给甲方。4. 乙方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之日起 年内,放弃除表决权、监督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1) 向甲方之外的任何一方转让股权的权利;(2) 公司股权的优先认购权。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甲乙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方承担。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
4、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1.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2.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1. 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2. 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行能力。3. 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4. 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5. 合同中约定
5、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第八条 违约责任1.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而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 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九条 保密条款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人泄漏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2. 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第十条 争议
6、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 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 各自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要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同时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规定;5.甲、乙双方应督促、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6.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