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道路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的道路工程按图纸的要求,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范围和内容道路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道路定位的复测、并按甲方要求在适当位置加设会车及车辆掉头路面; 电站开工前完成道路工程,敷设石子面层并压实成型,满足运货卡车通行要求; 协调当地关系。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第三条:工程质量道路做法:简易道路包括测量定位、山坡青石敲打、 碎石平整、压平并
2、铺设碎石层厚度为30cm,成型道路在简易道路的基础上铺设 10cm 砂砾石层,并压实成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等规范、标准中相关规定执行。工期要求:20XX 年 10 月 25 日前完成。第四条:合同价格经双方协商:道路施工 1200 米。本工程按照固定总价包死,合计总价为¥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第五条:付款条件道路工程竣工后 10 日内,甲方对道路工程进行交接验收,通过验收后,甲方出具工程验收单,载明道路工程竣工工程量及结算总价,具体付款方式如下:最终道路验收通过后,根据工程验收单载明的竣工工程量和合同总价,乙方提供结算总价全额发票后
3、15 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100%;第六条:工程监理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乙方应服从和配合监理方对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理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甲方给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并组织设计院、监理方、施工方、设备厂家进行技术交底。第七条:甲方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负责与业主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3.指定现场代表,协调处理相关现场事务;4.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技术措施与技术资料;现场工程管理、监督与检查,协助乙方搞好同其他工序的配合;6.编制本工程的整体进度计划,并且对乙方的施工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第八条:乙方义务1.严格按照甲方设计图纸、施工验收
4、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如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分包商代为完成,其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2 倍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2.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
5、保卫工作;3.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5.乙方生产、生活临建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搭设并承担费用;现场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按照实际用量依据当地法定收费标准收取。6.乙方确定的现场项目经理与现场管理人员须协助甲方进行各项管理工作,无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及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第九条:竣工验收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通过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签发竣工验
6、收证书,有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工程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违约如因甲方原因工程进度延后,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双方协商约定,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合同金额的,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乙方违反甲方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合同内合理要求,经甲方项目经理警示后未纠正的,视情节轻重,每发生一次处罚乙方 500 至 1000 元。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认证费
7、及差旅费等。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经确认后,甲方承担乙方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如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已建工程经甲方审核认可并扣除全部违约金后经业主方最终验收通过一年后支付给乙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十二条:廉政条款:禁止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变相给付任何好处,否则按照违约处理,每发生一次,按照行贿现金或物品价值
8、给予处罚,甲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及应付劳务报酬中扣除;如甲方人员在收到乙方行贿现金或物品在 3 日内及时上报甲方的,给予现金或物品价值的奖励。如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要任何好处,经查证属实,甲方给举报人 500 元以上的奖励。第十三条:争议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因该工程相关的任何形式事故或质量纠纷,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鉴定机构或质检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五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XX 年 X 月 XX 日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