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业 品 买 卖 合 同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签订时间: 序号 配件名称规格型号 图号单价(元) 数量(件) 总金额(元) 交付时间1 活塞 / XXXXXX-XX-XX 3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合计20XX 年 8月 20 日前完成交货。二、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图样技术协议及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化学成分、金相检测报告。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标的物交付后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负担符合图纸尺寸及技术要求,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一年(从整机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包装标准、包
2、装标的物供应与回收:加工面做好防护,防止磕碰、锈蚀,包装物不回收。五、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买受人检验合格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六、交货方式及地点:在买受人公司交货,交付时间指货物运至买受人公司时间。 七、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采用汽运;运杂费由出卖人承担。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图纸、技术条件依据相关国标标准进行检验。九、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物到厂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结算货款。采用现汇或者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协商解决。十一、违约责任: 1、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每日1 违约罚金,延
3、迟10日后仍不能履行相应义务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标的物出现数量、规格、质量问题时,出卖方应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的7日内采取补救措施,按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重做、退换,并承担由此而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延迟10日后仍不能履行相应义务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应赔偿买受人的相应损失。3、如果产品质量问题是因为出卖人设计原因导致的,出卖人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受本合同第三条质保期限的限制。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 3 份,买方执 2 份,卖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扫描件有效。十四、其他约定事项:1、出卖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作业人员、生产设备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生产的产品符合质量的要求。2、发货提前三日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买受人。出卖人出卖人(章):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 帐 号:买受人买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传 真:开 户 银 行:帐 号:税 号:邮 编:税 号: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