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视觉系统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合同内容和要求:_公司整体视觉形象的设计,内容包括:(公司标志设计及视觉基础设计系统,及视觉应用系统,详细清单见附件)由_执行设计及 VI 手册的整理 。二、 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 ¥_ 万元整(_ 万元整)以上费用含印刷装订费,装订 VI 手册与系统光盘共计 5 份) 三、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40%,即人民币¥_ 万元整(_万元整).2、标志通过即付项目总额的 30%即人民币¥_万元
2、整(_ 万元整),3、VI 手册整理完成;印刷装订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万元整(¥_万元整)。四、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年_月_日至_ 年_月_ 日完成甲方公司 VI 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的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
3、,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因 VI 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 章: 签 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