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通信业务接入合同合同号: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鉴于:1 乙方根据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在贵州省范围内开展通信业务。2 甲方有能力并愿意租用乙方计算机互联网接入业务。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 技术规格和收费标准1.1 乙方向甲方提供计算机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接入采用光纤专线提供 30M 的端口速率。乙方提供协议转换器供甲方免费使用,产权归乙方所有。1.2 由甲方负责内部局域网建设,并提供相应设备与乙方相连。1.3 接入地址及费用标准:(1)接入
2、地址、联系方式及费用标准:接入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互联网专线费用标准: 元/年/条 宽带费用标准: 元/年/条电路类型 数量 费用(元/月) 费用(元/年) 备注互联网专线 30M 1 1500 元/月 18000 元/年宽带 20M 3 150 元/月 1800 元/年合计 4 1650 元/月 19800 元/年合同期间赠送 12部座机及通话费用(固话费用按 30元包打 400)(2)对于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开通的电路,当月月租费按一个月计收;对于在当月 15 日后开通的电路,当月月租费按半个月计收,语音开通当月按实际拨打的标准资费计收。(3)迁移费:在合同期内,因甲
3、方原因需迁移的,迁移费按施工实际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布新的电路或语音资费标准,自新的资费标准生效时起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费用优惠或折扣另行协商。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2.1 甲方共租用乙方数据电路 1 条,合同期内如甲方需扩容或新增,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如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未满前终止使用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业务,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实际损失为剩余租期的月租费之和。2.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甲方的产权范围及使用范围内进行光缆、管孔的施工及维护工作,如今后网络升级,甲方需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2.3 甲方免费提
4、供乙方光纤接头和光电转换器等设备及机柜的室内存放点,并免费提供电力供应,如乙方需把甲方网络接入点作为转接点增加线路的进出,甲方应提供相应配合和便利条件。2.4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如要改变接口方式,需提前通知对方,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2.5 该数据电路接入端口仅限甲方内部用,甲方无权私自转让或买卖其使用权,更不得将该接入端口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外部。第三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3.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起租时间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技术规格的电路,并负责将传输电路最终引入甲方各接入机房的指定接入位置。3.2 如果甲方由于业务扩展,需要进一步网络扩充,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3.3 在合同期内,乙方
5、免费向甲方提供电路维修服务;乙方提供的电路出现故障甲方必须向乙方有效申告故障。3.4 乙方为保证甲方的电路畅通,乙方指定一名大客户经理 724 小时处理甲方电路故障申告,乙方客户经理: ,联系电话: 。3.5 乙方为更好保证甲方线路畅通同时提供每日 8:0022:00 故障受理电话: 。第四条 线路开通及付款方式4.1 线路开通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开通确认书 。线路实际开通日,以乙方与甲方代表在开通通知书上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从开通确认书签字认可之日起开始计费。4.2 线路租费以 年 为一计费周期预收,乙方在 计费期开始前一个月 10 日前开具发票给甲方(首次开具时间为开通当月末前) ,甲方在收
6、到发票之日起当月 20 日前开具支票付款给乙方(首次付款时间为开通当月末前) 。甲方开具给乙方的支票须注明乙方财务指定的账户名,且甲乙双方的账务往来不得有第三方介入,遇节假日依次顺延。账户名: 账号为: 开户行: 如甲方欠费逾期一个月以上,乙方按照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日的标准核收滞纳金,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终止服务,且乙方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向甲方催收所欠费用的权利。如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收费,则甲方无需承担滞纳金。第五条 免责条款5.1 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等) ,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免除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一周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7、。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5.2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按约定目的和条款履行的,乙方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由于下列原因,有关方可以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6.1 由于不可抗事件导致线路中断使用超过 30 天以上,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6.2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的变更,致使甲方无法继续向乙方租用本合同中的线路或者乙方无权出租线路,双方有权随时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逐级友好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法
8、院提起上诉。第八条 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具体内容互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具体内容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泄密方负责赔偿被泄密方的经济损失,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9.2 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正常资费标准(无优惠)向乙方缴纳剩余时间的所有月租费。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10.1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租用期限为 叁 年,从双方代表在该接入点的开通确认书上签字并盖章之日起开始计算。租期届满前三十日内,若双方均未向对方提出不再续租的书面意思表示,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壹年,以此类推。10.2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人: 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