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意见表所出资企业: 编号:项目名称 评估机构评估目的 评估报告书编号评估委托方 评估报告基准日占有单位 产权持有单位管理级次初审内容1、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合法并经批准;2、资产评估机构具备相应评估资质;3、评估人员具备相应执业资格;4、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恰当,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明示;5、评估范围与资产清查核实范围及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6、评估依据适当;7、评估委托方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8、评估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9、公示情况不存在异议或异议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和处理;10、董事会或领导班子表决意见(包括个人意见)不存在异议;12、如果组织专家咨询会,专家出具非否定性意见;13、报送资料齐备有效,各式表项签章齐全,提出核准或备案申请的时间符合规定。注:在右栏中打“ ”或“ X ”初审意见承 诺广东省国资委: 我们承诺:1、上述内容经我单位初审,真实无误;2、评估基准日至经济行为完成时的期后调整事项,我们将在产权交易时予以充分考虑;3、交易时点的资产范围与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范围不一致时,我们将予以充分关注,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调整。我们将承担以上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及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