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二、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的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三、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工艺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并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设计文件要有可靠性评价。四、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五、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六、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七、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