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档案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各部门责任:(1)安全生产办公室对全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火灾事故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安保部对全厂的周边环境、门卫、厂内治安、车辆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保障厂内有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二、事故隐患排查档案(1)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
2、生产办公室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 1 次。(2)专业性隐患排查。技术部、机修部主管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隐患进行排查。三、事故隐患治理档案:隐患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隐患治理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一)隐患部位;(二)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四)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治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厂部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各部门按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建档。每月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附件的格式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生产会议时报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