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 设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 目 编 号: SDTAJQ2018-0001 招 标 人: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章) 日 期:二一八年一月 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院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2 2.1 总则 .4 2.2 招标文件 . 11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 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 13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7
2、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 17 2.6 开标、评标、 定标以及废标 . 18 2.7 纪律和监督 . 28 2.8 质疑与投诉 .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31 3.1 相关要求 . 31 3.2 评审过程 . 31 3.3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36 4.1 签订合同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2 追加合同金额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3 质量与验收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4.4 合同主要条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 76 5.1 服务期限 . 81 5.2 服务地点 . 8
3、1 5.3 服务成果验收 . 81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82 6.1 项目说明 . 82 6.2 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 8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5 7.1 报价文件 . 86 7.2 商务文件 . 91 7.3 技术文件 .111 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以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 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1、 项目编号 :SDTAJQ2018-0001 2、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3、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约 4.1 公顷,项目建筑面积约 3.2 万平方米,具有博物馆展览、文献收藏、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办公以及旅客服务中心(服务于泰山景区)等功能。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500万元。 5、 投标人资格 要求 5.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资格条件:投标人须 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 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5.3
5、投标人具有博物馆设计经验;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 2018年 1月 15日起至 2018年 1月 23日 ,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3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号; 7.4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 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项
6、目名称: 泰山博物院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7.5售价:人民币 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 2018年 2月 8日 8时 30分起至 9时 30分止; 8.2截止时间: 2018年 2月 8日 9时 30分; 8.3递交地点:山东东岳联合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8.4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号 (丽景花园 1号商业楼 )。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
7、管理委员会 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西首泰山景区数控中心 E-mail: 邮政编码: 271000 电话: 0538- 5369103 联系人:刘鑫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清华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号 (丽景花园 1号商业楼 ) E-mail: 邮政编码 : 271000 电话: 0538-6269002 传真: 0538-8219924 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 银行账号: 1604015419245001602 10、公告媒体 :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 ) 。 11、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8、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招标人或 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服务 ,是
9、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2.1.1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招标人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 称 泰山博物院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4 标段划分 划分为一个标段 5 项目内容 本项目占地约 4.1公顷,项目建筑面积约 3.2万平方米,具有博物馆展览、文献收藏、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办公以及旅客服务中心(服务于泰山景区)等功能。设计内容包括:博物馆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景观设计;总图、竖向设计工作。 6
10、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500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具有博物馆设计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投标一律按无
11、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院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须提供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须提供原件) 5.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须提供原件)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12、十二条规定的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放在投标文件中) 备注: “三证合一”的企业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仅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 营业执照副本;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0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 1月 23日 11时 30分前。 11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 1月 23日 17时 00分。 1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48小时内。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14 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 币捌万 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13、电汇等形式缴纳。 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办理,不得以 投标人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投标人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收取人: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开户银行:工行泰安分行 6.账号: 1604015419245001602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电话: 0538-6269036 注:缴纳保证金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
14、代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15 投标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投 标 文件 电 子 版 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份数: 1份; 格式: PDF、 DOC或 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装订 1.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胶装,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 2.效果图部分可采用 A3图册另行胶装,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3.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应进行包
15、装,密封于一个包装袋中或分别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 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 2月 8日 8时 30分起至 9时 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 2月 8日 9时 30分 地点: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号。 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2月 8日 9时 30分; 地点: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 338-1号 24 投标文
16、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 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唱标顺序 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8 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 否 29 中标人确定 推荐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院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30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 14 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20%;设计人提交全部设计方案成果文件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 14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
17、;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 14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 总额的 25%;设计人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并经第三方强审合格、发包人书面确认后 14 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40%;竣工验收合格后 14天内,发包人向设计结清 剩余 设计费, 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 。 31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其他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 所供货物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投标文件格式中可不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2.1.2 当事人 2.1.2.1招标人:系指 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19、 2.1.2.2投标人:是指 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 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 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 院 方案设计及 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
20、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2.1.3.7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2.1.3.8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
22、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1.4.5招 标文件“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 ”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1.4.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项目名称: 泰山博物院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岳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 0538-6269002
23、2.1.4.7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 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
24、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 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招标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招标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 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