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麻醉精神药使用管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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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培训,药剂科,内容,2,基本概念,相关法规、规章,院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什么是特殊药品?,易混淆概念,麻醉药品麻醉药 麻醉药品:麻醉性镇痛药-特殊管制-能成瘾癖-如吗啡。 麻醉药:有麻醉作用的麻醉剂-非特殊管制-不成瘾-如丙泊酚。耐受性成瘾性 耐受性:机体对药物的一种适应状态-非“成瘾”-应加大用量。 成瘾性:脑部组织受到长期损害,导致独特行为障碍-产生 “身 体或精神依赖性”。毒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 毒品: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剧烈、治疗量与中毒剂量相近。 易制毒化学药品:制造麻醉和精神药物的化学原料及配剂。,有关的法规

2、文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5-8-3发布,2005-11-1起施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2005-11-14发布施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生部,2005-11-14发布施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SFDA、公安部、卫生部公布,2005-9-2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生部,2005-11-14发布施行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2007年医院处方点评规范-卫生部2010.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生部 2011.3,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

3、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四条 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相关人员及制度管理法律法规:,第六条 医疗机

4、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相关人员及制度管理法律法规:,第十八条 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5、。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调配及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

6、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调配及使用管理法律法规:,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

7、件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 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第二十五条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

8、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

9、废贴数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第三十条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发现下列情况

10、,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1、组织管理2、人员管理4、处方标准,1、五专管理2、基数管理3、批号管理4、环节管理,1、处方保管2、病历管理3、药品保管与用药4、登记记录,管理组织: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全 院),管理委员会主管院长负责,由医务处、药剂科、护理部、保卫处等科室组成医务科:专人负责麻醉精一药品处方权管理 组织培训、考核及宣传教育 医师、药师签名留样

11、药剂科 药库:设专人负责麻精管理 药房:设专人负责麻精药请领、储存,管理组织: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4. 护理部主任 护理长 护士 - 设专人负责各临床科室麻醉药品的请领、储存(科内) - 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安瓿的回收, -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各项登记必须及时、准确。5.保安队长 -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安排值班巡视和保卫;参与协调解决医患之间用药纠纷;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报残损、丢失、被盗等)和事件。,1、五专管理2、基数管理3、批号管理4、环节管理,1、处方保管2、病历管理3、药品保管与用药4

12、、登记记录,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两人共管(密码、钥匙分管)、人员相对稳定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保险柜、铁皮柜(储备少量麻、精类药品的调剂室、病区),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专用帐册:14项,(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签字、领用人签字)进出逐笔记录专用处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专册登记:14项(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13、对使用麻、精药品的专用处方进行登记,基数管理:,1.在住院、门诊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按照基数管理。每周根据用量补足基数,库存数量不得超过规定基数。2.根据临床实际需求来确定备用基数药品名称、剂型、剂量规格、计量单位及数量;3.备用基数由专管负责人与病区护士长双方签字,一式两份,药库与科室双方各保留一份备查4.管理人员或药品有关信息有变更时,查找原因,应及时变更调整,并由上述相关人员签字。,基数管理:,5.各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基数须有专人、专账、专柜保管,数量须与药库备案数量相符,基数药品使用后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请领补充基数。6.麻醉药库专管

14、人员每月至少一次检查了解各病区、手术室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请领、保存、使用和基数药品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注:有的科室至今没有交新的备用数表。,指定经销商,药 库,专管人员,门诊药房,各病房,手术室,门 急 诊 患 者,住院患者,手术患者,二级,三级,一级,基数管理:药库-药房-临床科室,现 有 模 式(三级基数管理)-基本3日量,不超过7日量,指定经销商,药 库,专管人员,门诊药房,各病房,手术室,门 急 诊 患 者,住院患者,手术患者,批号,批号,批号,批号管理:溯源,对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回收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及时查找或追回。,精、麻药品,药品采购

15、、保存,过期失效药品、空安瓿报废,空安瓿,摆 药,空安瓿回收,销毁登记表,管理工作流程图:,麻醉药库计划,采购部采购,医药公司送药,各病房,双人验收入库,专用账册,专库加锁保存,药品使用,临床医生医嘱,护士核对录入,药房审核,医师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病房护士核对,发 药,过期失效药品,保管人意见,科主任意见,医务科意见,院领导意见,销毁执行人,销毁监督人,卫、药局审批,卫、药局监督,空安瓿销毁,过期药品销毁,药 房,专用账册,专柜保存,环节管理:,(一)采 购(二)验 收(三)储 存(四)运 输(五)使 用(六)回 收(七)销 毁,(三)储 存,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麻、精药库:必须配备

16、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 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 安装报警装置各部门药房:应当配备保险柜各病区、手术室: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五)使 用,共同:(1)可设周转库(柜),存量适当,应当每天结算(日清日结);(2)固定发药岗位,专人负责调配;(3)调配凭据:有麻药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开具的合格专用处方;(4)严格空瓶回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我院麻醉药品品种:,麻、精一药处方限量,哌醋甲酯在治疗儿童多动症时不超过15日常用量,(六)回 收,回收废贴、空安瓿:患者再次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及

17、废贴数量。无偿交回:患者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无偿交回,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七)销 毁,1.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2.医疗机构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1、处方保管2、病历管理3、药品保管与用药4、登记记录,一、处方管理:,(一)处方领到科室后,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管人员要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处方

18、专用账册。(二)账册内容包括:日期、领入处方名称、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三)处方的领取:领药处方要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在专用账册上签字。内容:领用日期、领药医师、处方名称、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四)保管人要按月将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要一式三份,分别报药库、医务科、院长。,一、处方管理:,(五)领药医师要妥善保管处方,如处方作废要交回并做登记记录,未作废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上报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3部分组成:(抽) 1.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

19、、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2.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三、保管与用药:,保管: (一)落实五专管理 (二)日常养护:效期、变质 (三)数量与备用数核对。用药:按照医嘱用药。用药要填写使用登记记录。,四、登记记录:,交接登记:专人管理,有书面交接记录账物管理:严格账物相符,基数卡、电脑账、使用情况登记一致处方登记:处方数量的领取、发放、使用、破损(留存)登记使用登记: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剩余药品弃取记录空瓶登记:严格空瓶回收,凭空安瓿取药,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 退库登记: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小结,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特殊药品合法使用安全使用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满足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严格管理 按需使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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