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 五 ”规划 2016 年 8 月2 目 录 第一篇 新常态 新理念 新局面 .2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2 第一节 发展基础 .2 第二节 面临形势 .8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10 第三节 发展理念 . 12 第四节 主要目标 . 14 第二篇 稳就业 强保障 惠民生 . 18 第三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 18 第一节 主动适应新常态下就业环境 . 18 第二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 19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 20 第四节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
2、 22 第五节 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任务 . 23 第四章 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 24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 . 24 第二节 构建运行平稳的养老保险体系 . 25 第三节 创新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 . 26 第四节 完善工伤保险体系 . 27 3 第五节 加快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 . 28 第六节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 . 29 第三篇 重人才 健机制 促发展 . 30 第五章 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保障 . 30 第一节 建立健全人才集聚的新体制新机制 . 30 第二节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 31 第三节 加大海外引智工作力度 . 32 第四节 加强技
3、能人才队伍建设 . 33 第五节 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 35 第六章 创新机关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 36 第一节 深化公务员管理制度改革 . 36 第二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 38 第三节 完善军官转业安置和服务工作 . 39 第四篇 调收入 化矛盾 保稳定 . 40 第七章 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 40 第一节 健全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 40 第二节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 40 第八章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41 第一节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41 第二节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 42 第三节 提升劳动争议仲裁效能 . 43 第五
4、篇 行法治 提能力 优服务 . 44 4 第九章 建设“法治人社” ,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 44 第一节 加快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 44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保障 . 45 第三节 改革行政审批加快职能转变 . 46 第十章 建设 “ 智慧人社 ” ,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 48 第一节 夯实“智慧人社”服务基础 . 48 第二节 推进“互联网 +”与人社业务的融合 . 49 第三节 加强统计调查研究 . 50 第十一章 组织实施 . 51 第一节 加大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 . 51 第二节 加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 52 第三节 加强公共关系 工作 . 53 第四节 强化
5、规划实施 . 54 1 深圳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 “十三五”时期 , 是 我 国 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 胜 阶段 ,是我市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我们必须始终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大逻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深圳经 济特区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的升级版。为全面贯彻 党的十八大和 十八届 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根据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 十三五 ” 规划 纲要的通知 (人社部发 2016 63 号) 、 深圳
6、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 的决议 ,推进全 市 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制定本规划。 2 第一篇 新常态 新理念 新局面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就业形势 保持 稳定 。 全市累计新增就业 人数 49.4 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人数 18.6 万 , 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 2.5%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出台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 20
7、多个文件,重点完善了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政策 ,构建起 较 完备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创业扶持政策涵盖市场准入、融资服务、税费减免、创业资助、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载体建设等多个方面 ,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 明显。 顺利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属地化改革 ,劳动者可按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近享受就业援助和补贴申领等 19 项服务 。 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实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困难毕业生帮扶计划。鼓励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逐步扩大。 制定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 异地务工人员 也可以在 我市办理失业登记、申领
8、失业保险待遇并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 促进了公 3 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社会保障能力增强 。 “十二五”期末, 全市各险种参保总 人 数达 5207.57万人次。基本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 954.34万人 、 1213.16万人 、 1032.49万人 、974.69 万人 、 1032.90万人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各险种参保 总 人数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 修订 出台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及 实施细则 。印发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修订 的通知 , 将户籍非从业居民纳入参保范围。 修
9、订深圳市 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 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地方 补充医保范围,并增加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将少年儿童、大学生纳入医疗保险保障体系。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总额达到 3955 元,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支付比例、划入个账比例均属全国较高水平,减轻了个人就医负担。基金收入稳定增长,基金运营收益稳健。历年社保基金结余 3735 亿元。 人才队伍建设成果丰硕 。 全市技术技能人才总量 421.3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 135.3 万人,技能人才 286万人。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 5652 人,拥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916 人。全职在深工作院士 13 人 , 产生 本土
10、院士 2 人 。博士后设站单位 235家,在站博士后 1060 人 。 “孔雀计划”海外引智成效明显,认 4 定孔雀计划人才 1364人; 全市共有 留学人员 6万 余 人 , 其中 172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建有留学人员创业(产业)园 24个。对市外在职人才引进统一采用综合评价、量化积分的方式,共引进市外人才 68.45 万人,其中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 30.6 万人 ,引进在职人才 37.85 万人。 公职人员管理成效显著。 全市 行政机关 公务员 共有4.01万人 , 其中 综合管理类 1.62万人,行政执法类 2.38万人,专业技术类 14人。 2010 年 , 全面启动行政机关 公
11、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拓宽 了 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通道 , 缓解 了 基层机关压职压级问题,推进 了 公务员 管理的 专业化和精细化。 行政机关新进公务员 2010年 1 月 1日 起 实施聘任制 , 党群机关 新进公务员 2012年4 月 起 实施聘任制, 目前 聘任制公务员 6070 人。聘任制 丰富 了用人单位的管理手段,提升 了 队伍整体执行力和活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先行探路 , 2010 年 1 月 起 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 2012年 8 月 起 对事业单位新聘常设岗位人员也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
12、 ”为核心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人员招聘规定。探索以事定费、以费养事、以事养人、按岗聘用的管理制度,提高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灵活性。 完善机关津贴补贴制度。 创新建立公务员 薪级工资 制。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 ,分类核定 5 工资总额 。 坚持军转干部阳光安置 , 通过“职位公开、志愿选择、考核考试、择优定岗”的办法,共接收军转干部 2199 名。 劳动关系和谐 稳定 。 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2.1。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立案 14.46 万 宗 ,涉及人数30.86万 人 。办结案件 14.56万件,结案 涉及金额 34.51 亿元。逐年稳步提高最
13、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 2011 年的 1100元提高到 2015年的 2030元,居全国前列。依据企业薪酬调查数据,科学制定发布 企业 工资指导价位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和经济性裁员报告等事项 实现 属地化管理。通过“两网化”改革试点,建立了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的劳动监察网格化体系 和 网络化平台,实现对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的分类监管、动态监管。 劳动人事仲裁 通过 “ 开标准庭、办规范案 ” 活动,提升 了 办案规范化水平 。 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提高 了 仲裁办案效 能 。 引入兼职仲裁员办案机制,充实 了办案力量 , 提升 了 仲裁的社会影响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