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后积分确认指南请持证人至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咨 询网址:http:/ 电话咨询热线 962222)在领取到新居住证 1-2 周后 在领取到新居住证 1-2 周后未换单位的 已更换单位的个人账户登录“21 世人才网”修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及个人信息 单位人事登录“21 世纪人才网”点击“ 网上办事”进入“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单位账户登录修改申请人信息单位审核打印积分申请表表格打印 5 个工作日后单位人事携带签注确认材料至受理网点办理积分确认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单位人事可登录“21 世纪人才
2、网”单位系统,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查询积分结果,待出现“ 审批通过”,就可以领取 积分通知书温馨提醒:1:签注确认手续必须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需为网上联系人,不得为持证人本人,若持证人本人为人事,则请其主管领导也需为网上联系人或法人代表来办理)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2:所有办理积分签注人员的档案必须在我人才中心,请需办理签注确认的人员凭“调档人员信息表”前来我中心 10 号窗口办理调档事宜,待档案调至我中心后单位人事即可来递交签注确认的材料。因调集档案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请办理人员合理安排时间。(“调档人员信息表”下载地址: 居住证积分管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调档人员信息表”)1)
3、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 证复印件(验原件);2)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 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3)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4)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变 化信息提交相应材料。 若无任何信息 变更,仅需提供上述 1)-3)的材料。例 1.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发生变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2.户籍地址发生变动: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职称发生变更:持证人专业技术职称和聘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 格证书、技能 类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4.婚姻状况登记:配偶结婚证 复印件(验原件)配偶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 证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
4、印件(均验原件)5.子女信息登记:子女出生证 明复印件或子女户口薄复印件(验原件)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子女 户口薄复印件( 验原件) 6.同住子女满 16 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 读证明、学籍 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7.办理单位变更及添加同住人信息(材料清单请参照:http:/网上办事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 办事指南 办理单位变更及添加同住人信息)或见反面页8.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请详细询问 受理网点。温馨提示: 以下手续需由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增加同住人信息增加同住人信息应在居住证有效期内提出申请,需提供
5、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一)同住配偶材料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持证人配偶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持证人配偶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同住子女材料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持证人结婚状况原件及复印件:同住子女父母的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3、同住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同住子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且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计生部门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符合
6、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同住子女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同住子女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同住子女满 16 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单位变更1、申请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 2 个月及以上有效期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5、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积分通知书 ,并同时更新
7、居住证卡内信息6、居住证申请人变更工作单位,请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变更(温馨提示: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积分通知书补办1、申请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3、请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人员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单位、个人网上帐户密码重置 1、单位网上账户密码遗失1、 单位密码重置由人事专员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 2、基本材料:(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2) 密码重置办理申请 (加盖单位公章) ;(3)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网上账户密码遗失 1、个人密码重置可由本人至就近的任意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2、基本材料:(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密码重置办理申请 ;(3)人事专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温馨提醒:密码重置办理申请可在 http:/网上办事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 左侧登录界面的“找回密码”处下载)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