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1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了 3 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 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的要求( 见附件 5)。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 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 课教案、习题 、实践(实验 、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2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请参考2008 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
2、求(见附件 6);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另行通知。3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4课程申报高校要为申报课程提供建设经费,申报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在 5 年内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 2 至 3 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5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 2003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教高函20041 号),2003 年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5 年有效期已过,我司将对2003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单独进行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2003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此次不再申报。二、申报限额今年计划评审产生 6
3、50 门国家精品课程,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课程 600 门,网络教育课程 50 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指委” ,含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的推荐限额见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见附件 3)与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见附件 7),超额 推荐不予受理。三、申报办法1.教育部高教司作为国家精品课程申报的受理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指委的推荐,并通过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接受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网上申报材料。各高校可以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申报,但每门课程只能从一个途径申报。2.请各省级教育行
4、政部门、教指委以及申报学校分别确定 1 名“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 ,负责精品课程建设 工作的行政联系、 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有关联系人信息请于 5 月 15 日前报送教育部高教司(发送邮件至 gaojs_(格式见附件 11),此前已报过联系人的单位,无更改可不重报)。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具体步骤如下:(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从省级精品课程中确定拟推荐申报的国家精品课程,按本科和高职课程分类汇总后将推荐公文分类报送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2)课程负责人使用终端软件(登录“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 下载 2008 年度课 程申报终端软件)据 实填写课程申报表,并将填好
5、的申报表保存为评审系统支持的 REQ 格式文件;(3)学校联系人汇总本校申报表,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汇总、审核本省课程申报表;(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人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一次性提交本省申报课程的申报表。4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请参考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见附件 10)。各高校可根据情况向有关教指委申报(教指委联系人信息将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 公布)。5军队院校的国家精品课程主要由解放军总参谋部负责组织评审,报教育部批准后统一发布。不涉及保密的通用课程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指委统一申报,但 1 门课
6、程只能从 1 个途径申报。所有公安类课程(公安技术和公安学)由公安部组织评审,只能通过公安技术教指委组织申报。四、申报时间及材料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前将推荐公文(一式两份)报送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gaojs_。推荐公文包括本省国家精品 课程推荐汇总表、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1213,请将本科和高职课程分开汇总)。另请于 2008 年 6 月 10 日前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课程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2.各教指委请于 2008 年 6 月 24 日前将推荐公文(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育部高教司。本科相关学科
7、教指委推荐公文报送理工处(邮箱:gaojs_);高职相关专业教指委推荐公文 报送高职高专处(邮箱: )。公文 样式登陆“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 下载, 邮件主题请注明“XX 教指委推荐公文( 2008)”。同时,教指委联系人请于 2008 年 6 月 24 日前按相关要求(见附件 10),通过申报软件向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课程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高等教育司理工处联系人:徐 琳 陈金江电 话:010-66097821邮 箱:gaojs_申报评审系统服务电话:010-62789634-1025软件技术服务电话:010-62978899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张
8、 月 林 宇电 话:010-66096232邮 箱: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 35 号邮 编:100816附件 3: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附件 4:2008-2010 年国家精品课程分学科配额表(本科)附件 5: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08)附件 6:2008 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要求附件 7: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高职)附件 8:2006-2010 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附件 9: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08)附件 10: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11: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
9、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 12: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 13:2008 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 3:2008 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配表(本科)1省、自治区、直辖市名 额分配表单位:门省(自治区、直 辖市) 名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 名额北京 61 湖北 59天津 27 湖南 42河北 18 广东 46山西 17 广西 16内蒙古 11 海南 3辽宁 35 重庆 18吉林 24 四川 45黑龙江 33 贵州 10上海 47 云南 11江苏 66 西藏 2浙江 35 陕西 42安徽 29 甘肃 12福建 22 青海 3江西 14 宁夏 3山东 56 新疆 9河南 20 新
10、疆生产建设兵团 42教学指导委员会名额分配表序号 教学指导委员会 配额1 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52 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3 历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4 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5 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6 政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7 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8 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9 档案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10 经济学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1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12 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13 公共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14 电子商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15 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16 计
11、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17 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318 数学与统计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19 物理学与天文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20 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21 力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22 生物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23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24 心理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25 地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26 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2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528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29 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630 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831 电子信息与电气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1032 轻工与食品学科教
12、学指导委员会 333 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34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35 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36 仪器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337 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38 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 1239 图书馆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40 艺术教学指导委员会 541 文化素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742 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643 水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44 石油天然气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445 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646 测绘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47 武器学科、航空航天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448 安全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49 交通运输与工程学科教学
13、指导委员会 650 公安技术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551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752 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453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学指导委员会 354 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 355 农林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656 植物生产与草业科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57 森林资源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58 环境生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59 动物生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60 动物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61 水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62 农林业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663 农林经济与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64 食品与营养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665 医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
14、66 基础医学专业与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467 公共卫生与全科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368 临床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69 医学技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370 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571 中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572 法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73 护理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374 药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475 信息安全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376 印刷包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377 纺织服装教学指导委员会 3附件 4:2008-2010 年国家精品课程分学科配额表(本科)单位:门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03-10 年总配额 已入选课程 08-10 年配额哲 学 哲学类 25 12 13经济学
15、经济学类 94 55 39法学类 63 31 3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11 1 10社会学类 22 4 18政治学类 31 9 22法 学公安学类 11 4 7教育学类 41 21 20教育学体育学类 50 23 27中国语言文学类 72 44 28外国语言文学类 84 43 41新闻传播学类 30 8 22文 学艺术类 74 23 51历史学 历史学类 44 22 22数学类 80 52 28物理学类 70 39 31化学类 82 51 31生物科学类 76 40 36天文学类 10 2 8地质学类 25 13 12地理学类 27 12 15地球物理学类 10 1 9理 学大气科学类 13 4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