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立项申报指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主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编制2013 年 9 月 1 2011 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202 号),分期实施、共建共享、持续开发优质职业教育信息资源,逐步形成覆盖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技术技能培训的资源建设机制。该计划宗旨以合作共建为基础,以开放共享为目标,以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全面深度融合为主线,开发支撑职业教育教学、实训、科研、服务和管理等关键业务的优质数字化资源,着力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
2、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跨时空开放共享,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大幅提高职业院校的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课题项目属于国家级科研课题项目,中职示范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各批次)、有关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研究机构、行业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和使用情况作为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规划、建设和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教育部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 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组建并负责管理“ 全国职
3、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及其下设各协作组,统筹推进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共享。一、课题项目设立依据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以下简称“资源共建共享计划” )的设立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机制,是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和深化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有效融合的创新工程。 2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关于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也是按照全国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2011-20
4、20 年)要求,实施“三通两平台 ”数字教育行动计划的实际行动。2.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 号)、教育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 年) (教职成2010 13 号),实施“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提升计划” ,构建“ 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的重要内容。3.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 号)关于“大力开发数字化资源,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管理平台,提升学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
5、进优质职业资源的共享”的关键措施。4.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是深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教高200614 号)、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 号)、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 号)要求,把 3 数字化资源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关键任务,作为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材开发以及管理创新的重要成果形式,是示范学校项目申报、规划、建设、验收和表彰的重要考核指标。二、重点建设
6、内容任务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的实施采取科研课题项目的方式管理。课题项目分为精品课程资源(专业类课程、公共基础类课程)、视频公开课程资源、通用主题素材、教研科研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专业群落网站等 6 大类。今后,将根据职业教育发展、职业学校改革和信息技术进步,及时调整课题项目类型,动态更新已开发资源,新设量大面广、需求旺盛、对接产业的课题项目,鼓励开发高质量资源,重点推进资源成果共享。1.精品课程资源媒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网络课程,及与之相配套或独立存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电子教案、基于工作过程的虚拟仿真实训单元、生产流程模拟软件等。采取虚拟现实、实物仿
7、真、流程模拟和过程再造等前沿信息技术和先进教育策略开发标准化的高水平资源,鼓励以动画、三维、思维导图等形式集中突破专业知识教学重点、岗位技能训练难点和职业能力形成要点。资源类型和表现形式以网络课程为主体框架,具体形式由课题研究单位根据课程内容特点确定。根据专业情况,分批开发,直至覆盖本专业的所有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2.视频公开课程鼓励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推选主讲教师,按照视频课程技术规范要求(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研制发布),以 4 项目教学、工学结合为导向,设计、讲授和录制视频课程,并可参加全国示范性职业院校视频公开课程竞赛和交流活动。课程时长在 30-50 分钟之间。内容安
8、排必须能够体现完整的技术技能,取材于完整的生产项目、实际的岗位技能和关键的技术环节;内容质量必须能够引领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支持亿万青年学生学习、丰富广大社区居民生活。3.通用主题素材通过研发、征集和整合等方式,建成行业标准、实训项目、教学案例、竞赛方案、考核试题等通用主题素材库;随着产业发展、岗位变化和技术进步,不断扩展、动态更新相应的主题素材内容。同时,组织开发素材库资源管理平台软件,实现主题素材管理的信息化、查询的智能化和使用的便捷化。4.教研科研信息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政策法规库、职业教育质量标准库、职业教育学术论文库、职业教育办学经验库、职业教育专家人才库等教研科研信息;随着科学研究水平的
9、提升、教研工作需求的增强,不断扩展、动态更新相应的信息内容。同时,组织开发教研科研信息管理平台软件,实现校园安装使用、远程在线使用、云端服务共享等多种应用模式。5.管理信息系统适应学校教务管理、网络教学管理、学校行政管理、校企合作管理、工学结合、实训基地(中心)管理、集团办学管理、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以及政府公共项目管理等业务需要,按照国家教育管理信息标 5 准,组织开发高水平、数字化的职业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数字校园建设提供通用性强、标准化的管理信息系统。6.专业群落网站在特定产业对应的专业群落,开发、建设和运行产教合作教育网,收集、发布和共享该产业升级、相关企业经营、职业岗位变化、技术进步和工
10、艺革新等方面的国内外前沿信息,为学校的专业调整、课程改革和教材应用创新提供信息支持。7.其他课题项目资源共建和成果共享申报单位均可在上述大类资源中选择立项或使用。申报单位也可以在已经列出的课题项目名称之外提出自选自荐课题项目进行立项共建和共享,如果自选自荐课题项目共享使用单位超过 10 个、且有符合条件的研发单位可予立项。三、资源研发课题申请1.精品课程和视频课程类项目课题组长单位必须是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或高水平中等、高等职业院校、高等学校或者有开发经验的资质企业,并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具有雄厚的师资、教学实训条件和办学实力以及丰富的行业、企业和社会资源。课题组成员单位必须是国家示范
11、校项目建设单位、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合作办学企业以及相关软件开发单位。2.主题素材库与教研科研信息系统类项目课题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必须是教育研究机构或职业院校、出版社、高等学校,企业申请组长单位必须有高水平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或职业院校作为课题组成员单位参与。 6 3.管理信息系统类项目课题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必须是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或者具有行业认证资质的软件企业,成员单位可以是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职业院校、行业企业、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4.专业群落网站类项目课题组长和副组长单位必须是教育研究机构或职业院校、出版单位、高等学校,企业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四、课题立项和研发团队组建教育部设立“全
12、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由申请数字化资源共建研发和共享使用单位共同组成;联盟办公室设在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根据课题项目申请、审核和设立情况,分别在联盟下设各协作组(课程协作组、 管理信息系统协作组、通用主题素材协作组、专业群落网站协作组等)。各协作组由申报承担同类课题项目的单位组成,包括组长(组长单位)、副组长(副组长单位)和成员(成员单位),分别担任课题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单位)、子课题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单位)和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单位)。各协作组组长(组长单位)、副组长(副组长单位)和成员(成员单位)相对稳定。在完成本计划科研课题项目后,协作组将长期存在,持续运行,不
13、断开展本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共享工作,并可承担地方、行业、企业、学校及社会等方面的相关任务。各课题组依托有条件的研究机构成立专家组,成员分别来自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合作办学企业和信息化工作 7 委员会等。专家组负责课题项目的总体设计、技术咨询、成果审核和质量监测评估等事宜。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审定设立各协作组,主持遴选确定、动态调整协作组组长单位及成员单位,推荐专家支持各协作组的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协作组的共建共享工作。五、课题开发组织管理教育部组织制订、发布和动态更新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指导、管理和
14、规范资源的共建共享。教育部委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资源共建共享计划,承担全国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理各单位课题立项申请,指导各专业协作组开展工作,协调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共享。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负责项目进度、资源质量和技术标准管理,指导各协作组及其成员单位管理项目、遴选技术支持单位,在教育教学改革、数字校园技术、课堂教学设计等领域统一安排集中培训,为共建共享计划提供信息发布平台、项目管理平台和经验交流平台,组织专家对各课题成果进行验收评价。负责将合格成果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信息资源库”,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共享。本着协作、开放、共享的原
15、则,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组织专家研究制订资源建设共建共享计划的工作规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将陆续公布,并根据需要不断更新;各协作组和课题组须遵守执行。 8 六、技术支持“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 ()是资源共建共享计划实施的信息发布平台,并将在此平台上运行“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项目管理系统”:请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单位登录“ 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 ”,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的“共建共享课题项目” 栏目在线填写共建研发申报书、共享使用申报书和视频课程申报书。其他单位需从“中国职业教育信息资源网”下载电子版的申报书,填写打印后提交到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10-52452581。电子邮箱:SkillC 。书面来函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京师大厦 1110 号);邮政编码:100875。本指南的解释权归属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并将根据课题项目的实施需要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