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清华大学)开放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力度,吸引更广泛的中青年科技人员,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把握科学前沿,培养、造就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促进我实验室发展与进步,特设立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清华大学)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基金) 。开放基金由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经费支持。第二条 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中青年科研技术人员,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科研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开放基金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管理。第三条 开放基金注重资助符合我实验室研究方向,结合国家需求,有重要科学意义,并瞄准国际环境科学发展前
2、沿开展研究的项目。第四条 开放基金以人才为依托,以项目为纽带,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突出竞争与创新,发挥综合优势,培育科技特色,扶植新的学科生长点。第五条 开放基金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资助期限为贰年,具体申请事宜以当年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为准。第二章 开放基金申请条件第六条 申请条件:1国内外从事环境科学技术研究的非本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在站博士后除外)均可申请。2.申请的项目应符合申请指南,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切实可行。3.课题组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主,学风正派,工作勤奋。第七条 开放基金实行限额资助,单项资助总额以当年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为准。
3、第三章 申请与立项第八条 申请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清华大学)开放基金申请书 ,经所在单位审批并推荐,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共同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第九条 所申报的课题不能与已批准立项的国家或部门课题内容重复。第十条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对申请课题进行初审。对于申请手续不完备、不具备申请条件、不符合资助范围、不具备研究能力、明显缺乏立论依据或技术路线明显不清的项目,将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第十一条 重点实验室评审委员会评审:1评审委员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进行评审。2. 评审委员会专家组采用书面评审的形式,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
4、委员会应对每一个评审项目提出详细的评审意见,单个申请项目需经 2/3 以上专家同意资助,方能通过。3.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提出计划资助的项目及资助总金额,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发文通知。第四章 课题实施与结题第十二条 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批准通知下达后即应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清华大学财务处的有关规定,课题资助经费不能向校外拨款,不能在校财务分立课题帐户。课题资助经费的使用将由国家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按课题预算执行,独立记帐。借款和报销可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办理。课题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第十三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
5、围一般包括人员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1.人员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人员费不能超过总经费的15。2.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6、。4.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 、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第十四条 课题执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代理或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等)离开该课题研究工作一年以上的,由所在课题组安排合适代理人选,并书面报备。第十五条 实验室在课题执行中期组织中期交流会,由课题负责人汇报研究成果,课
7、题结束时组织结题报告会,由课题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实验室将对结题课题评出优秀奖,颁发奖状及奖金。第十六条 课题执行一年即中期考核时经费使用须达到全部经费的 40%,全部经费的 10%作为余款在达到结题要求后方能使用(结题报告会后一个月之内)第十七条 对特别优秀且需要增加经费的项目,将采取滚动方式继续给予经费支持。第十八条 使用开放课题经费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时应在论文首页下方或在论文的致谢中注明“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课题编号) ,本课题得到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专项经费的资助。 (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special fund of State Key Joint Laboratory of Environment Simulation and Pollution Control) ”。课题负责人或学生须参加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际学术研讨会并提交文章。第十九条 课题研究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会同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清理账目, 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返回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以支持设立新的研究课题。 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联合实验室(清华大学)201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