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新城工程监理规划(doc-7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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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监理规划1、 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8.5万平方米(总投资暂定 万元)工程类别:商住楼、小高层住宅楼工程等级:二级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工程概况及工程特点:由 8 个单位工程组成。均为 11层小高层,底层和二层为商铺,层高分别为3.6m、 3.3m,其余为层高 2.9M; 11层层高为 2.9m,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填充外墙为多孔砖砌筑,内墙为砼砌块。其它 8 栋为砖混结构,底层为车库,标准层层高为 2.8m,外墙为 370厚、内墙为 240厚多孔砖砌筑。本住宅小区 11个单位工程的楼地面为普通水泥砂浆地面,内墙面是砂浆粉刷批白水泥。其中 3#

2、、 4#、 29#外墙采用保温挤塑板,砂浆粉刷、外墙涂料面层,其它楼号为保温砂浆刷外墙涂料面层。窗为铝合金中空玻璃,进户门为防盗门。各单位工程组成见下页:各单位工程组成序号 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3结构类型层数(地上、地下)合同价格万元合同工期天质量标准 备注1 1#楼 10035.5 框架 11 540 合格2 2#楼 5868 框架 11 540 合格3 3#楼 1234.9 砖混 11 540 合格4 4#楼 10984.9 砖混 11 540 合格5 5#楼 6320.44 砖混 11 540 合格6 6#楼 12237.7 砖混 11 540 合格7 7#楼 13362.5 砖混 11

3、540 合格8 8#楼 13476.18 砖混 11 540 合格12 合计 48121.8 3239.78本工程施工内容繁杂,在建设过程中将涉及的专业(施工队)有:预应力管桩、一般土建专业的 “瓦、木、钢筋、混凝土 ”四种专业工种和防水、装饰等;安装专业包括一般照明、动力、弱电专业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风空调安装、给排水安装(含消防安装)、电梯安装等。本工程为群体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技术、安全措施较多,如高层垂直运输装置、外脚手架、施工用电负荷极大等等。因此,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的统筹管理和人力、资源的配置能力均将提出较高要求。现场监理的管理和协调

4、工作面广量大,尤其对监理的纵深协调能力和对施工全局的掌控能力也将提出较高要求。受业主委托,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监理组对本工程进行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我项目监理组将组织一支以总监为核心的、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专业配套的高素质监理队伍,切实作好现场的协调工作,并以我公司开展的 “严格监理、打造精品 ”活动,切实做好以质量为中心的 “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工作。2、 监 理 工 作 范 围工程 施 工 阶 段 桩 基 、 土 建 、 水 电 安 装 及 室 外 附 属 工 程 监 理 工 作 。3、 监 理 控 制 目 标 :3.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项目监理组按照 “严格监理、打造精品 ”的质量方针,

5、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对本工程的施工技术难点,并提出解决技术难点的控制方法,最终确保该工程达到合格工程。通过 “监督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到位充分发挥作用 ”、通过 “对施工用的材料、配构件、设备的质量的严格监控 ”、通过 “施工过程的旁站、巡视、平行检验 ”等手段,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规范施工,严格控制关键部位(如地下防水混凝土、防水层施工、梁柱节点等)重要工序,使全部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 位)工程一次性验收达合格标准(合格率 100%)。对关键部位提出质量控制措施。3.2工程进度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好总进度和各单位工程进度及分期进度,按批准同意的承包商施工总进度计划控制各

6、单项工程的进度,并确保施工合同确定的工期目标( 540日历天)的实现。3.3工程投资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好每个单位工程的总投资,以中标价 +变更 +签证的形式(其中:变更及签证由现场监理、业主代表及施工方共同签字确定),并与业主共同协商控制施工合同范围内及合同外的工程造价。3.4安全施工控制目标 :按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严格管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承包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如皋文明标化工地。4、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工作。4.1“三控制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7、投资控制。4.1.1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开工前,协助业主做好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做好设备供应商的选择工作;熟悉、审查设计图纸,协助业主组织好设计交底、设计图纸会审以及做好设计变更的管理;审查并批准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专项方案及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承包单位的 “三有 ”(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做好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交底,提出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解决技术难点的控制方法;审核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和质保资料,并进行实物外观检查和平行检验等,并现场监督抽样送检;审核、复测、认可工程测量基桩、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定位放线及其它测量成果

8、;审核承包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状况;审查开工条件,审签开工申请。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强制性标准、经审图机构审定的设计文件以及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施工;认真组织好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签证工作并作好监理记录;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做好保修阶段质量缺陷维修的监督管理。参加并协助业主组织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编写竣工备案文件。4.1.2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核中标施工单位所制订的网络计划。工程开工时编制

9、工程项目的监理控制性网络进度计划,协助业主并力争提出缩短工期的方案。工程施工中认真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月和周施工进度计划,控制好工程总进度和阶段性进度,并监督其实施。经常检查工程进度,作好记录,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立即要求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或调整措施,做好工程进度的协调工作。4.1.3工程投资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好投资计划。控制工程变更及其变更费用,计算核对已完合格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审核工程量清单签署工程进度付款凭证。协助业主做好决算工作,重点作好材料的进场时间统计工作。4.2 “三管理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4.2.1工程合同管理:协助业主签订好工程承包合同,审核并

10、确认分包商。按工程承包合同内容对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进行跟踪监控,及时协调好合同争议,及时处理好费用索赔、工程延期事宜。4.2.2工程信息管理:建立工程项目的信息编码体系,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存档;做好监理资料的管理,做到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做好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有关报表,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报送。及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及时向业主提交监理归档资料;4.2.3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施工现场应做到 “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

11、,监理必须要求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指令暂停施工。4.3“一协调 ”工程组织协调4.3.1工程组织协调: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现场动态,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或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好现场出现的问题,协调好参建各方间的配合关系。由于本工程涉及的工种较多,要特别加强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监理应力求通过组织协调,促使总承包单位发挥总包管理作用,并针对相关进度、质量控制、交叉作业、工程款支付等事宜做好协调工作;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同业主对现场变更进行签证,并做好办理结算的依据。4.3.2现场监理工作以预控和主动控制为主,来实现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建设目标。现场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

12、程师负责制,业主与承包单位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进行。5、监理工作的依据5.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等国家、地方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5.2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规程: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5.3设计文件:经审批的项目建设工程文件、设计图纸以及经有关各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5.4合同文件: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与承包单位

13、、供货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供货合同以及补充协议、招标文件等。5.5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监站的有关规定、通知。5.6现行的工程建设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5.7本工程主要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 (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 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 5)、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 6)、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 7)、 屋面工

14、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 1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13)、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1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1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16)、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

15、工验收备案暂行办法 ( 17)、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 1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建部分) ( 2002年版)( 19)、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2001年版)( 2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 2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2001 版 )( 2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 GB50007-2002)( 2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GB50021-2001)( 2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 JGJ120-99)( 2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 GB50010-2002)( 26)、 钢结构设计规范 ( GB50017-2003

16、)( 27)、其他有关的文件及国家、建设部、江苏省颁布的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6、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6.1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见下页)6.2 现 场 监 理 人 员 情 况 表序号姓名文化程度专业 职称监理职务监理上岗证监理方式1 大专 工民建 工程师 总监 苏建工(苏)监工第 巡视2 大专 建设监理 工程师 总监代表 苏建工(苏)监工第 常驻3 本科 工民建 助工 土建监理 苏建工监员(苏)第 常驻4 大专 房屋建筑 助工 土建监理 苏建工监员(苏)第 常驻5 本科 设备安装 助工 水电监理 苏建工监员(苏)第 常驻建设单位信息资料管理安装监理土建监理协调总监理工程师本监理公

17、司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安全监理总监代表6.3 监 理 机 构 成 员 构 成 表序 号 职 称 人 数 上 岗 证 情 况 备 注1 高 级 职 称 02 中 级 职 称 2 持 证 上 岗3 初 级 职 称 3 持 证 上 岗7、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人 员 岗 位 职 责7.1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职 责7.1.1 代 表 监 理 公 司 全 面 负 责 和 组 织 项 目 的 监 理 工 作 ;7.1.2 确 定 各 监 理 人 员 的 分 工 和 岗 位 职 责 , 建 立 项 目 监 理 组 各 项 制 度 , 制 定 工 作 流 程 , 加 强 内 部 管理 ,

18、 提 高 监 理 人 员 的 素 质 ;7.1.3 主 持 项 目 监 理 规 划 及 旁 站 监 理 方 案 的 编 制 , 审 批 项 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负 责 对 承 包 单 位 进 行 监理 工 作 交 底 ;7.1.4 组 织 监 理 人 员 熟 悉 、 审 查 施 工 图 纸 , 学 习 相 关 的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和规 范 等 , 协 助 业 主 组 织 设 计 交 底 和 施 工 图 纸 会 审 ;7.1.5 审 查 承 包 单 位 现 场 项 目 管 理 的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 质 量 管 理 体

19、系 、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制 度 和 综 合 施 工质 量 水 平 评 定 考 核 制 度 , 即 “三 有 ”; 审 查 分 包 队 伍 资 质 , 提 出 审 查 意 见 ;7.1.6 审 定 承 包 单 位 提 交 的 工 程 开 工 报 告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技 术 方 案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7.1.7 审 签 承 包 单 位 的 申 请 、 支 付 证 书 、 工 程 竣 工 结 算 等 ;7.1.8 进 行 施 工 合 同 管 理 , 调 解 业 主 与 承 包 单 位 的 合 同 争 议 , 处 理 费 用 索 赔 、 审 批 工 程 延

20、期 , 审 查和 处 理 工 程 变 更 ;7.1.9 主 持 或 参 与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调 查 、 处 理 , 审 签 工 程 停 ( 复 ) 工 指 令 ;7.1.10 审 查 承 包 单 位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专 项 安 全 施 工 方 案 ; 巡 视 现 场 的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情 况 、 发 现存 在 安 全 隐 患 立 即 要 求 承 包 单 位 整 改 或 暂 停 施 工 , 消 除 隐 患 后 再 继 续 施 工 。7.1.11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巡 视 现 场 , 及 时 发 现 和 处 理 现 场 存 在 的 问 题 , 同 时

21、 监 督 、 指 导 监 理 人 员 对被 监 工 程 的 质 量 、 进 度 、 投 资 及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进 行 动 态 监 控 并 按 合 同 要 求 进 行 管 理 , 视 工 程进 展 情 况 进 行 监 理 人 员 调 配 , 对 不 称 职 的 监 理 人 员 应 及 时 调 换 其 工 作 ;7.1.12 主 持 监 理 工 作 会 议 , 签 发 监 理 机 构 对 外 文 件 、 指 令 , 及 时 组 织 编 写 并 签 发 监 理 月 报 、 阶 段性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 专 题 报 告 、 项 目 监 理 工 作 总 结 ;7.1.13 做 好 施

22、工 过 程 中 各 方 面 的 协 调 工 作 , 主 持 召 开 工 地 例 会 , 及 时 协 调 解 决 现 场 出 现 的 重 大 问题 ;7.1.14 审 签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 程 和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资 料 , 组 织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 程质 量 检 查 验 收 , 审 查 承 包 单 位 的 竣 工 申 请 , 组 织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竣 工 预 验 收 , 主 持 编 写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竣 工 预 验 收 报 告 和 工 程 监 理 总 结 报 告 , 签 发 工 程 竣 工

23、 报 验 单 , 参 加 工 程竣 工 验 收 并 按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制 规 定 协 助 业 主 组 织 好 竣 工 验 收 工 作 ;7.1.15 主 持 项 目 监 理 机 构 的 信 息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 审 核 监 理 归 档 资 料 , 及 时 向 业 主 和 本 公 司 提 交 监理 档 案 资 料 ;7.1.16 负 责 监 理 机 构 日 常 考 核 工 作 , 并 对 考 核 的 真 实 性 负 责 ;7.1.17 组 织 本 监 理 机 构 人 员 进 行 相 关 文 件 和 本 公 司 ISO9002: 2000 贯 标 文 件 、 管 理 制 度 学

24、 习 , 并严 格 执 行 ;7.1.18 本 公 司 领 导 交 给 的 其 它 有 关 工 作 或 业 主 根 据 监 理 合 同 交 给 的 其 它 工 作 。7.2 总 监 代 表 职 责 :7.2.1 负 责 总 监 指 定 或 交 办 的 监 理 工 作 ;7.2.2 按 总 监 授 权 , 行 使 总 监 的 部 分 职 责 和 权 力 ;7.2.3 除 下 列 工 作 以 外 的 其 它 总 监 职 责 和 权 力 : ( 1) 主 持 编 写 项 目 监 理 规 划 , 审 批 项 目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 2) 签 发 工 程 开 工 /复 工 报 审 表 、 工

25、程 暂 停 令 、 工 程 款 支 付 证 书 、 工 程 竣 工 报 验 单 ;( 3) 审 签 竣 工 结 算 ;( 4) 调 解 施 工 合 同 争 议 、 处 理 费 用 索 赔 、 审 批 工 程 延 期 ;( 5) 视 工 程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监 理 人 员 调 配 , 调 换 不 称 职 的 监 理 人 员 。7.3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职 责 :7.3.1 在 总 监 领 导 下 负 责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7.3.2 熟 悉 项 目 情 况 , 清 楚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作 的 特 点 和 要 求 , 负 责 编 制

26、 本 专 业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及 旁 站 监理 方 案 并 给 予 贯 彻 执 行 ;7.3.3 组 织 、 指 导 、 检 查 本 专 业 监 理 员 的 工 作 , 使 监 理 员 的 工 作 进 入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 当 监 理 人 员 需要 调 整 时 , 可 向 总 监 提 出 调 整 建 议 ;7.3.4 熟 悉 、 审 查 施 工 图 纸 , 熟 悉 相 关 的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及 规 范 、 严 格 按照 经 审 图 机 构 审 定 的 施 工 图 纸 及 相 关 的 工 程 建 设 强 制 性 标 准

27、、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及 规 范 监 督施 工 , 参 加 设 计 交 底 及 施 工 图 纸 会 审 ;7.3.5 审 查 承 包 单 位 提 交 的 涉 及 本 专 业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施 工 技 术 方 案 、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和 专 项 安 全施 工 方 案 、 施 工 进 度 计 划 、 开 工 申 请 、 工 程 变 更 、 工 程 费 用 索 赔 、 工 程 延 期 、 质 量 事 故 处 理方 案 、 付 款 凭 证 、 工 程 结 算 等 , 并 向 总 监 提 出 报 告 ;7.3.6 负 责 本 专 业 材 料 、 构 配 件 、 设

28、 备 的 渠 道 、 选 型 、 样 品 审 核 , 负 责 本 专 业 进 场 材 料 、 构 配 件 、设 备 的 原 始 凭 证 , 检 测 报 告 等 质 量 证 明 材 料 及 其 质 量 情 况 的 核 查 , 认 为 有 必 要 时 , 可 对 其 进行 平 行 检 验 , 合 格 后 方 可 签 认 报 审 表 ;7.3.7 负 责 本 专 业 检 验 批 、 分 项 工 程 及 隐 蔽 工 程 的 检 查 验 收 , 核 签 工 序 报 验 、 检 验 批 报 验 、 分 项 报验 、 施 工 测 量 报 验 、 隐 蔽 工 程 报 验 等 , 见 证 结 构 实 体 检 验

29、 及 安 全 功 能 检 验 并 认 真 审 查 其 资 料 ,参 加 本 专 业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 程 验 收 , 作 好 记 录 并 起 草 该 分 部 ( 子 分 部 ) 工 程 质 量 评 估 报 告 ,参 加 单 位 ( 子 单 位 ) 工 程 预 验 收 , 审 查 本 专 业 的 竣 工 资 料 及 竣 工 图 纸 并 作 好 记 录 , 根 据 总 监的 安 排 起 草 预 验 收 报 告 ;7.3.8 发 现 本 专 业 施 工 过 程 中 存 在 质 量 缺 陷 和 影 响 结 构 性 能 、 使 用 功 能 等 尺 寸 偏 差 时 , 应 立 即 发 出监

30、理 工 程 师 通 知 单 , 要 求 承 包 单 位 提 出 处 理 方 案 , 经 审 核 后 给 予 处 理 好 , 并 查 验 其 处 理 结 果 ;参 加 本 专 业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 并 监 督 承 包 单 位 的 处 理 过 程 , 处 理 结 束 后 组 织 一 般 质量 事 故 验 收 , 参 加 重 大 质 量 事 故 验 收 , 并 起 草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处 理 情 况 报 告 ;7.3.9 负 责 本 专 业 的 工 程 计 量 工 作 , 审 核 工 程 计 量 数 据 和 原 始 凭 证 , 在 规 定 时 限 内 签 署 工

31、 程 计 量 表 ;7.3.10 经 常 巡 视 现 场 , 检 查 工 程 质 量 、 进 度 、 安 全 与 文 明 施 工 情 况 , 做 好 本 专 业 范 围 内 的 施 工 协调 工 作 , 及 时 协 调 处 理 好 现 场 出 现 的 问 题 , 使 被 监 理 的 本 专 业 工 程 处 于 被 控 状 态 , 并 及 时 真实 地 做 好 巡 视 记 录 ;7.3.11 负 责 本 专 业 监 理 资 料 的 收 集 、 汇 总 、 整 理 , 及 时 编 制 本 专 业 监 理 月 报 等 各 种 报 表 , 根 据 本专 业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情 况 写 好 监

32、理 日 记 , 负 责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程 师 联 系 单 、 通 知 单 、 指 令 单 、 备忘 录 的 编 写 ;7.3.12 定 期 向 总 监 报 告 本 专 业 监 理 工 作 实 施 情 况 , 对 本 专 业 发 生 的 重 大 问 题 及 时 向 总 监 汇 报 和 请 示 ;7.3.13 完 成 总 监 交 给 的 其 他 工 作 。7.4 安 全 监 理 工 程 师 职 责7.4.1 认 真 学 习 和 贯 彻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和 强 制 性 条 文 , 提 高 依 法 履 行 监 理 安 全 责 任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7.4.2 及 时 审 核 承 包 单 位 报 送 的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及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的 安 全 性 和 可 行 性 ,提 出 明 确 的 审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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