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喷漆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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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喷漆系统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9 年 06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2、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喷漆系统改造工程建设单位 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刘洪彬 联系人 郭中壮通讯地址 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 260 号联系电话 15563736122 传 真 邮 编 272100建设地点 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 260 号(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立

3、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515 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不新增用地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1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91%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09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背景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位于兖州市北环城路 260 号,主要从事建材生产机械装备的制造及销售以及轻质墙板水泥预制件的加工及销售。目前,该企业现有项目主要有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装备产业化项目、年产 300 台套水泥发泡保温板装备生产线

4、项目、循环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轻质节能新型墙材技术及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及泡沫混凝土保温板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4 个项目,均具备环评手续并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中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装备产业化项目喷漆房及配套环保设施和焊烟目前方案为:设置 2 个喷漆房和 1 个烘干房,其中 1#喷漆房喷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烘干房烘干废气共用一套水旋净化+UV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2#喷漆房喷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淋塔进入 UV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喷漆房和烘干房设置不能很好的满足生产要求,喷漆房、烘干房单纯的 UV 光氧

5、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果不稳定,因此企业拟对现有喷漆房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的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及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的规定,本项目油性漆用量小于 10 吨,属于第 70 项“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中“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详

6、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厂址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 260 号,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经纬度:116.792,35.575),项目所在厂区东侧是职工宿舍、楚家洼村,北侧是北环城路,西侧是扬州路,南侧是空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详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三、项目平面布置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涉及的焊接车间位于整个厂区东南侧,喷漆车间位于厂区西南侧,办公依托现有办公楼,项目区内配备较为完善的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布置标准、利于产品及原料运输和符合安全生产的

7、原则。企业厂区平面布置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和保护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具体分析如下:(1)项目所在厂区共设置有一个出入口,位于厂区北侧。各车间内各区域互相连通,方便生产。(2)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将主要装置按照流程集中布置,利于生产,便于管理,节约投资,减少占地。(3)项目在考虑生产工艺流程的情况下,将喷漆车间设置在厂区西南侧,最大限度远离敏感保护目标。(4)平面布置充分考虑了生产线、公用工程和原辅材料仓库等的防火间距,自然通风和采光的要求等。(5)各项公用工程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节省管线减少损耗,确保生产的需要。综上所述,从安全生产、方便运输、便于管理、节省能源、环境保护等方面

8、综合考虑,3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基本合理。(见附图 2: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附图 3:平面布置示意图)四、技改项目产品规模及方案本 项 目 技 改 项 目 仅 对 喷 漆 房 、 烘 干 房 进 行 改 造 ,不新增喷漆能力,不改变产品种类和规模,技改后生产能力仍为年产 300 台套装配式建筑装备,具 体 的 产 品 方 案 见 下 表 所 示 :表 1-1 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 产品名称 规模 备注1 装配式建筑装备 300 台套 -五、原辅料用量本 项 目 技 改 项 目 仅 对 喷 漆 房 、 烘 干 房 进 行 改 造 ,不新增原辅料消耗,技改前后油漆及稀释剂用量仍为 9.2t/a。 六

9、、技改项目建设内容1、本次技改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现有 1#喷漆房及烘干房,新建 1 座移动式喷漆房替代,2#喷漆房不变;改造完成后,1#、2#喷漆房废气经“干式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2、工程组成内容见下表:表 1-2 技改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序号 工程组成 工程内容 备注1 主体工程 喷漆车间拆除现有 1#喷漆房及烘干房,新建 1 座移动式喷漆房替代;移动式喷漆房尺寸为24m7.7m4.34m,喷漆及自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依托现有 依托现有给排水 供水由自来水管网,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 依托现有供暖

10、 办公室采暖采用空调,生产采用电加热 依托现有3 公用工程供电 由兖州区供电管网提供 依托现有废水 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1#、2#喷漆房废气经 “干式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喷漆工序的管理-4 环保工程噪声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依托现有4固废 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依托现有2、主要设备技 改 项 目 运 营 后 , 新 增 生 产 主 要 设 备 见 下 表 。表 1-3 技改项目新增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1干式过滤器过滤+ 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15m 排气筒套 1 技改新增七、

11、公用工程1、给排水工程给水:本 项 目 不 新 增 员 工 , 不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不 新 增 用 水 。排水:项 目 排 水 采 用 雨 、 污 分 流 制 , 雨 水 单 独 收 集 后 排 入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 本 项 目 无 生 产废水 , 不 新 增 员 工 , 不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兖州区供电管网提供,其电压及电量能够满足企业生产及生活的需要。3、供热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办公室采 暖 制 冷 采 用 电 空 调 , 不 设 锅 炉 设 施 。八、经济技术指标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总投资 1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100 万元。项目不新增人员,年运行 300 天,实行单班 8 小时工作制。九、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 260 号(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所在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城市发展规划。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北环城路 260 号(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交通便利,与外部市场联系十分顺畅,便于原材料和产品的输送;公用设施条件较好,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备;建设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周围无历史文物、名胜古迹以及珍贵动植物等重要保护目标,无放射性污染及严重的有害

13、气体污染。5综上所述,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3、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喷漆系统改造工程,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本项目产品、工艺及生产能力均不在淘汰类或者限制类之列,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建设项目土地使用合法性分析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七类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凡列入限制目录第一至第六类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目录规定条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方可办

14、理相关手续;凡列入禁止目录的建设项目或者采用所列工艺技术、装备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凡采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或者生产明令淘汰产品的建设项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投资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技改项目不新增用地,不属于国土资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限批、禁批的范围。5、行业政策符合性(1)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符合性表 1-4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序号 项

15、目 符合性分析(10)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11)VOCs 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1 鼓励使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和清洗剂 本项目不新增涂料用量, 符合要求2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应尽量避免无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项目喷涂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符合要求3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

16、排放本项目喷漆自干过程产生的 VOCs 均采用收集措施,经吸附净化和催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6三、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4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采用“干式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效率90% ,实现达标排放。5 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 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五、运行与监测鼓励企业自行开

17、展 VOCs 监测,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结果。建议企业自行开展 VOCs监测6企业应建立健全 VOCs 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企业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总体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 2013 年 31 号公告)的各项要求。(2)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1-5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

18、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 月底前完成违法“ 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

19、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符合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

20、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建议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符合4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 S)综合治理。各地根据本地污染特征,因地制宜开展重点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石油化工,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 VOCs治理,10 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大力推广使用低本项目喷漆房全部密闭作业,并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干式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处符合7VOCs 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

21、排放,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浮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下部装载、液下装载等方式,并实施高效油气回收措施(不含柴油),配备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高效集气装置;加强有组织废气治理,配套安装焚烧等高效治理设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应送火炬系统处理。理(处理效率 90%以上),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3)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符合性表 16 本项目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序号 鲁环发2016162 号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2、评价文件时,要依据原辅料、工艺设计和物料平衡,深入分析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性质及危害特性,科学预测产生量,评价其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方式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本报告对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建议措施。符合2降低单位产品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鼓励企业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单位涂装面积的 VOCs 排放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有机废气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不新增涂装面积。符合3加强工艺废气的集中收集和治理。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应储存或设置于密封容器或密闭工作间

23、内以减少 VOCs 的无组织排放。喷漆、流平和烘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应设置于密闭工作间内,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因工艺要求无法设置密闭工作间的,VOCs 排放工段应设置集气罩、排风管道组成的排气收集系统。经收集的有机废气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它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涂料等含 VOCs 的原辅材料储存于密封容器、放置于密闭的喷漆工作间内以减少 VOCs 的无组织排放。喷漆、自干等产生 VOCs 废气的生产工艺均在密闭的车间内进行,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VOCs 经收集后采 “干式过滤器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处理”工艺进行吸附和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4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 年。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 号)的各项要求。(4)与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环发2017331 号)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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