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高档铝型材项目环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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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年产 6000 吨高档铝型材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 7 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符(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2、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6000 吨高档铝型材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张华政 联 系 人 郭敏通讯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联系电话 15006607177 传真 邮政编码 262600建设地点 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立项审批部门 临朐县行政审批

3、服务局 批准文号 2019-370724-33-03-035568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C3351 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占地面积 3000m2 绿化面积 0总投资(万元) 5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12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为适应快速发展的行业需求,在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山东新昌铝业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投资 500 万元建设年产6000 吨高档铝型材项目。项目投产后,实现年产 6000 吨高档铝型材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4、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18 年 4 月 28 日施行) ,本项目属于“二十一、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66 压延加工 ”,故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投资方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 2 -1、 中华人民

5、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12.29 修订实施)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2017.1.1 实施)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生态环境部第 1 号令,2018.4.28 实施) ;6、 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 (鲁环发201050 号,2010.7.30 实施) 。三、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

6、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为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项目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周边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选址合理。(3)水源地分析根据关于公布临朐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公告 (临水字2018 55 号) ,临朐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冶源水库水源地、沂山水库水

7、源地、淌水崖水库水源地,本项目所在地为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不在上述水源地保护区之内。(四)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表 1 项目与环评 2016150 号文“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环评2016150 号文“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本项目位于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30 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生态红线区为东北符合- 3 -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

8、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方向的临朐山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代码 SD-07-B4-08) ,距离 8.7km,符合规划要求。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燃烧

9、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废气通过 UV 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本环评对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进行了预测,污染防治措施健全,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原料为铝棒等,水资源重复使用,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无燃煤设施。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0、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在功能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 符合(五)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

11、划的通知 (国发201822 号) 、 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2。表 2 项目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符合性一览表(一)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 4 -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合要求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7

12、个传输通道城市按照国家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对重点区域的要求,压减过剩产能。加大 7 个传输通道城市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省实施“以钢定焦”。本项目不属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了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要求;不属于钢铁、地炼、电解铝、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不属于 7 个传输通道城市。符合2、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与布局。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 10 蒸吨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建 35 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无锅炉,厂区采暖与制冷均使用单体空调,生产采用天然气作

13、为能源,无燃煤消耗。符合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各市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位于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大气污染物排放属于重点控制区,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符合4、加强 VOCs 专项整治。落实山东省“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 VOCs 污染防治。本项目 VOCs 废气通过 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4排放, VOCs 达标排放

14、。符合(六)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 3 项目与 山东省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针对涉 VOCs 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等行业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在落实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 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

15、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 先停后治 ”的原则。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 的监管制本项目属于金属制品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管理台账符合- 5 -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排查和整改责任。2各市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逐步提高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实行严格的控制措施。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

16、建设。新建涉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符合“ 三单一线”政策,项目 VOCs废气通过 UV 光解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4 排放,有机废气得到有效控制符合3各市应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污染排放情况等,在不同季节,以本区域 O3 污染和PM2.5

17、 浓度同比改善为原则,提出本辖区产生和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相关行业生产调控方案,相关企业要结合所在地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制定生产调控计划,编制调控工作方案,统筹工业生产和污染减排,科学安排生产工期,其中,2016 和 2017 年年度 O3 超标的市,夏秋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研究制定生产调控方案; PM2.5 污染严重的地区,冬季可重点对产生芳香烃的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加工,严格执行相关部门的生产调控方案。符合4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 2020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18、100%。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项目使用塑粉,VOCs 废气通过 UV光解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 P4 排放,有机废气得到有效控制符合通过上表对照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四、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规模(一)项目名称:年产 6000 吨高档铝型材项目(二)建设性质: 新建(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临朐县东城街办兴安路 30 号。 (详见附图 1) 。(四)建设规模:该项目租赁厂房总建

19、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主要为生产车间,项目计- 6 -划购置挤压机、立式喷涂线及其他相关生产设备共计 5 台(套) ,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00 吨高档铝型材的生产能力。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五、项目组成表 4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挤压区建筑面积 1800 平方米,内置挤压机等设备共计 3 台(套) ,用于铝型材的生产。 单层、钢构主体工程喷涂区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内置立式喷涂线等设备共计 1 台(套) ,用于喷涂铝型材的生产。 单层、钢构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用于日常办公。 依托原有工程储运工程 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内,用于

20、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储。依托原有工程供水系统 用水通过自来水管网提供,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项目年用水 7572.22m3。 -供电系统 由临朐县供电公司供应,年用电 27.785 万Kwh。 -公用工程排水系统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已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临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噪声处理控制 减振、隔声 达标排放废水处理控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进入临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已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临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固废处理控制 防渗的固废暂存处、危废暂存处 达标排放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控制三台挤压机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三根15m 高排气筒 P1、P2、P3 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 P4 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 通过 UV 光解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4 排放,固化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 P4 排放。喷砂工序产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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