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 市区 干洗行 业挥发 性有机物 污 染 专项治理 补 助方案 为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两减六治三提升” 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要求, 加 强 干洗行 业挥发 性有机物 污 染 治理 , 进 一 步 改善 环 境 空气 质 量,市 环 保局 印发了 关于印发 的通知 (苏环办字 201772号 ) 。 为 鼓励 干洗 经营单 位 加快 淘汰治理, 确保按期完成 工作 ,特制定本方案 。 一、 补 助原 则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开启式、半开启式干洗机的 治理 费用由干洗经营单位承担。各地对完成治理的 干洗经营单位可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市区
2、干洗行业治理补助资金从市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列支 。 二、 补 助 对 象 各 区 现 有干洗 经营单 位 , 凡 按照 苏州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要求和时限完成 干洗机治理 且 经 属地 环 保部 门验 收合格的,均可 申 请补 助 资 金 。2017 年 6月 2日后新 购 置的 开 启式 、半开启式 干洗机 , 不在补 助范 围 内 。 三、 补 助 标 准 淘汰或更换开启式、半开启式干洗机的按每台 2.48 万元补助,加装治理设施的按每台 1.4万元补助 。 四、补助资金申请 (一) 各 区 环保 部门 会辖区财政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 属 地干洗 行业治理
3、 的补助资金申请, 并负责审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 : 1. 苏州 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 补助 资金 申请表 (见 附件 1) 。 2. 干洗机经营单位营业执照, 治理 淘汰开启式 、半开启式 干洗机照片 , 去向说明 (回收单位回收开启式 、半开启式 干洗机 回执 )( 不再经营干洗 业务 的需提交工商注销 /变更材料,加盟或代收代洗的需提交相关合同 , 更换 设备的需提交设备厂家相关证明材料 ,治理单位需提供治理前后照片及治理报告 )。 ( 二 ) 各 区 环保 部门 将 苏州 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 补助 资金 汇总表 (附件 2 )、 苏州 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
4、染 治理 补助 资金 申请表 ( 各 l份,加盖公章 ) 及相关 材料 附件整理后 报送市环保局,报送时间截止2017年 11月 30日。 (三)市环保局、财政局对各 区 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拨付补助资金至各申请单位。 附 件 : 1.苏州 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 补助 资金 申请表 2 .苏州 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治理 补助资金审核 汇总表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 11月 21日 附件 1: 苏州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补助 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注 册地址 淘汰或更换干洗机型号及数
5、量 / 加装治理设施 型号及数量 / 淘汰或更换干洗机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加装治理设施 完成 日期 年 月 日 新购设施投资额 *元 治理设施投资额 *元 申请补助金额 本单位 申请 补助资金 元。 单位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单位开户银行帐号 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单位负责人承诺 声明如下: 1.本 单位 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本单位 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本单位承诺不再使用开启式、半开启式干洗设备。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区环保主管部门 审核 意见 经 我局现场核实,该企业开启式、半开启式扮戏设备已淘汰(更换 /改造),经 审核该项目补助资金 元。 审核人:( 签字 ) (区 环 保局 盖章 ) 年 月 日 市环保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项目补助资金 元。 审核人:( 签字 ) (盖章 ) 年 月 日 附件 2: 苏州市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补助资金 审核 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收款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 代码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 补助金 额 联系 人 手机 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