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
2、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废弃石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 潍坊乐夷山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杨明 联系人 朱卫东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 1079 号商务社区 5 号楼 13 楼联系电话 18765112835 传真 - 邮政编码 262400建设地点 昌乐县营丘镇荆朱路南,李家官庄村东立项审批部门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0725-42-03-023958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 码
3、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63050绿化面积(平方米) 2000总投资( 万元) 4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2%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11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潍坊乐夷山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4 月,法人代表:杨明,经营范围:建材销售;石材开采、加工、销售;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生态保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亮化工程、地基工程、环保工程施工。总占地面积 63050m2,规划建筑面积45000m2。项目
4、投产后,主要对废弃矿坑残余资源(主要为废弃石材)进行粉碎加工综合利用,实现规范建筑骨料加工,提升残留资源附加值。项目购置砂石料生产设备 1套,项目建成后可生产 450 万吨建筑骨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潍坊乐夷山建材有限公司“废弃石料综合利用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2018 年 4 月 28 日 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 1 号),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中全部,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乐夷山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到委托后,在现场堪查、收集有关资料、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昌- 3 -乐县环保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深表谢意。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12.29 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 实施);5、建设项目环
6、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6、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知(鲁环发201050 号,2010.7.30 实施);7、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8、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 号,2018.4.28)。三、政策符合性分析3.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十二、建材-11、废矿石、尾矿和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2、用地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
7、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类别,亦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的禁止用地项目类别,属于允许类项目。该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荆朱路南,李家官庄村东,项目用地符合昌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5km 内无昌乐县城市建成区;距离最近的交通干线为 2.4km 外的潍日高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选址及用地合理。3.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
8、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4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表 1 项目与环环评 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
9、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荆朱路南,李家官庄村东,不在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距离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07-B1-01)4.2km,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 042 县道以东,潍州南路以西。项目在潍
10、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4。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
11、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目前潍坊市暂未出台建设 符合- 5 -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
12、导和约束作用。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3.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函2012386 号)对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定如下:一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兴利水位线 57.8 米以内的区域(含水库大坝);二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无坝处一级保护区外 3000 米范围内的区域,有坝处一级保护区外 250 米范围内的区域;准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上游、马宋水库下游的白浪河水库汇水区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本项目
13、位于昌乐县营丘镇荆朱路南,李家官庄村东,距离白浪河水库二级保护区4.2km,不在白浪河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该项目与水源地关系图见附图6。四、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废弃石料综合利用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荆朱路南,李家官庄村东,项目东侧、南侧、北侧均为农田及闲置矿区,西侧 300 米外为李家官庄。项目中心坐标为:N36.534,N119.095,项目具体位置见附图 1。(4)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63050m2,规划建筑面积 45000m2,项目购置主要砂石料生产设备 1 套,项目建成后可生产 450 万吨建筑骨料。表 2 项目组成一览表项目
14、组成 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废土筛分厂房 1 座,1 层,建筑面积 134m2,轻钢结构,用于原料石料中废土的筛分。一次破碎厂房 1 座,1 层,建筑面积 186m2,轻钢结构,用于石料的一次破碎,内部设置有喂料机、颚式破碎机。主体工程二次破碎厂房 1 座,1 层,建筑面积 288m2,轻钢结构,用于石料的二次破碎,内部设置有反击机。- 6 -筛分厂房 1 座,1 层,建筑面积 1134m2,轻钢结构,用于破碎后石料的筛分,内部设置有振动筛。原料仓库 1 座,5 层,建筑面积 3100m2,轻钢结构,用于存放原材料石料的储存。废土仓库 1 座,5 层,建筑面积 3990m2,轻钢结构,用于石材筛分
15、后的废土的储存。工具仓库 1 座,6 层,建筑面积 7020m2,轻钢结构,用于日常生产工具的储存。中转料仓 1 座,1 层,建筑面积 113m2,轻钢结构,用于传输过程中的中转工作。储运工程成品料仓 1 座,1 层,建筑面积 6760m2,轻钢结构,用于成品建筑骨料的储存。办公楼 1 座, 2 层,建筑面积 432m2,砖混结构,用于日常办公及员工休息使用。休息室 1 座,1 层,建筑面积 72m2,砖混结构,用于员工日常休息。食堂 1 座,1 层,建筑面积 72m2,砖混结构,用于员工就餐及餐饮制作。中控室 1 座,2 层,建筑面积 1008m2,砖混结构,用于生产设备的控制。参观平台 1
16、 座, 5 层,建筑面积 20659m2,砖混结构,用于外来人员的参观接待用。附属工程变压器室 1 座,1 层,建筑面积 32m2,砖混结构,用于变配电设备的存放。供水 职工生活用水取自自来水管网,生产用水取自矿区内水坑内存 水。公用工程供电 由昌乐县供电公司供给废气治理卸料储存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雾炮喷雾抑尘;成品仓库采取钢构密闭措施,雾炮喷雾抑尘;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或喷雾抑尘;上料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 根 15m 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过程中破碎及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由 4 根15m 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未收集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使用雾炮抑尘。食堂油
17、烟:油烟净化器+排气筒。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等废水治理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流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附近村民清淘肥田。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饮废物及隔油池废物(含油渣)由餐饮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统一回收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淀物打捞晒干后,用于道路铺设;在筛分车间西南侧设置 20m2危废暂存库,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环保工程环境风险 建设 120m3 应急事故池、定期维护更换消防设施。- 7
18、 -本项目环保投资包括化粪池、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投资共计 1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2%,详见表 3。表 3 环保设施投资情况一览表序号 项目 环保投资(万元) 占环保投资(%)1 化粪池 5 52 危废暂存库 5 53 布袋除尘器 40 404 雾炮设备 25 255 油烟净化器 1 16 生活垃圾收集 4 47 应急事故池 20 20合计 100 100五、产品方案及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450 万吨建筑骨料的生产能力。建筑骨料是混凝土及砂浆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状材料。有细骨料和粗骨料两种。细骨料,俗称石粉,粒径在 0.165mm 之间。粗骨料,俗称碎石,粒径大于5mm,按照材质,可分为青石和钙石两种。本项目矿坑内石料存量为 2700 万吨,运营期拟定为 6 年,待项目区内废弃石料加工完毕后,即对项目区进行回填复垦。产品方案见表 4。表 4 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年生产能力(万 t/a)青石 25-31.5mm 1505-15mm 120钙石15-25mm 100石粉 0.16-5mm 80项目所需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来源见表 5,能源耗见表 6。表 5 项目原料消耗表原料名称年用量(万吨)来源及储运方式 备注废弃石料 451.047 外购;汽车运输取自项目区内的废弃矿坑,含约 1 万吨废土,筛分出后储存,用于矿坑复垦回填用表6 项目能源消耗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