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诚信守法承诺书(采购人): 本单位参加贵校的 项目报价(招标),无论是在报价(招标)前还是在报价(招标)后,也无论是否中标,本单位及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将坚持诚实信用守法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在此郑重承诺:决不给予与本项目有关联的校领导、项目负责人、评标委员会等任何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背上述承诺,致使贵校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校 1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校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校 1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与上述工程项目有关联的招标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校 1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特此承诺,自愿约定责任无期限。报价人(法人单位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