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视讯业务合作协议甲方: 晋城市信息中心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地址: 晋城市政务中心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晋城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李学 地址: 晋城市黄华街移动大厦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 合作标的物1.1 云视讯业务。云视讯业务包括云视讯高清会议产品、互联网专线。云视讯高清会议产品基于专业会议终端的高品质、专业级视频会议解决方案,支持高清音频、高清视频、数据辅流等功能。会议发起方可通过专用高清会议终端和 Web 页面预约和发起会议,与会方可使用客户端、手机、固话等终
2、端灵活接入,从而实现无障碍、面对面的交流。互联网专线业务是指依托国内骨干网及宽带城域网资源,提供多种专线接入方式,满足集团客户接入 Internet 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各种应用的业务。1.2 甲方业务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云视讯业务,将甲方现有会议室升级为云视讯会场,具体规格及数量包括: 10 个一体式(1080P)高清会场、 3 个分体式高清会场、 2 个办公桌版会场,以上接入甲方云视讯平台的各类会场合计 15 个。为保障云视讯业务稳定接入,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 3 条 100M 互联网专线,10 条 20M 互联网专线,接入一体式或分体式高清会场。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
3、开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固定会场位置、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机或显示器、电源、线缆等) ,并为乙方进行服务必需设备的调试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便于乙方进场部署设备、开展调测。2.2 对于部署相应线路、设备等所需要的甲方管理范围以内的交接间、管道、沟槽、孔、洞等设施,甲方需要自行提供,且甲方不得擅自拆、改、更换、加装、移装乙方部署的线路、设施、设备。2.3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实现业务功能所必须部署的相关设备资产归属乙方,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丢失或因正常使用和自然损耗之外损坏损毁的,甲方有义务进行赔偿。业务功能开通时,双方应填写本协议附件二,明确各项的设备种类、数量、保存位置、设备价值等信息。
4、合同截止,乙方将收回全部设备。2.4 甲方有权利拨打售后服务热线 4001100868 或联系属地客户经理享受业务售后服务。2.5 甲方不得通过乙方提供的通信通道或平台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活动。2.6 乙方为甲方提供云视讯平台注册所需 IMS 固话号码,用于甲方日常开会使用。2.7 乙方负责云视讯平台的日常维护。2.8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通信质量达到国家信息产业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第三条 开通、业务资费及付费方式3.1 双方商定的云视讯费用包括功能费、接入费及一次性费用,资费如下:会场类型 功能费单价 数量 功能费 功能费小计一体式(1080P)高清会场 14000 元/月 10 个
5、 168000 元/年分体式高清会场 9250 元/月 3 个 111000 元/年办公桌版会场 666.67 元/月 2 个 8000 元/年287000 元/年(大写:贰拾捌万柒仟元整)3.2 价税说明信息。云视讯业务功能费、接入费和一次性费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6%。3.3 付费方式预付费。甲方同意以 12 个月为付费周期向乙方预先支付云视讯功能费、接入费。 3.4 根据实际开通情况,双方签署验收交付报告,并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开通报告中所填测试通过时间作为乙方确认收费的依据。 3.5 甲方遵照双方协议的云视讯费用及付费方式,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云视讯功能费、接入费,如有逾期,甲方除向乙方补交云视
6、讯功能费、接入费之外,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 3的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服务。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期限三个月,甲方仍不缴纳功能费,乙方将拆除甲方所使用云视讯,并视甲方违约而追究甲方违约责任。3.6 如甲方所租用云视讯需迁改,则相关的迁改费用由甲方支付,迁改费用由乙方根据迁改方案报价,并签订补充合同。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4.1 甲方保证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捏造或者歪曲事
7、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8)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4.2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指导下,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打击非法VoIP 电话(互联网协议电话) 、话务批发、话务疏散、回拨业务、长话转接等话务代理活动进行协同配合。如拒不配合,由此产生的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也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8、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违约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
9、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15 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叁_年,签订期限为_2018_年_11_月_5_日到_2021_年_11_月_4_日。在有效期满前 30 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 1 年,展期不受次数限制。第十条 附则10.1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10.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和业务实际使用方(如该业务实际使用方不是甲方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执行。以下无合同正文【签字页】合同编号: 甲方:【 】公司(盖章) 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人 : 日期: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盖章)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人 :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