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烟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006-2020年 ) 调整完善方案 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七 年 八 月 i 目 录 前 言 . 1 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背景 . 3 第一节 高新区概况 . 3 第二节 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 4 第三节 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 . 7 第四节 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 . 9 第五节 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10 第二章 规划调整完善总则 . 13 第一节 调整完善目的 .13 第二节 指导思想与原则 .13 第三节 调整完善依据 .15 第三章 规划目标调整 . 18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8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2、和总体格局 .18 第三节 规划调整完善目标与指标 .19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22 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22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3 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4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和空间管控优化 . 25 第一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5 ii 第二节 农业生产空间优化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27 第三节 生态空间布局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0 第四节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32 第五节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4 第六节 新增建设用地压覆矿产情况 .38 第六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 39 第一节 重点交通工程项目 .39 第二节 能源及
3、电力建设项目 .39 第三节 其他重点建设项目 .39 第七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 40 第一节 落实规划目标责任制 .40 第二节 加强实施监管与基础建设 .41 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 附表: . 44 附表 1 高新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4 附表 2 高新区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5 附表 3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46 附表 4 高新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7 附表 5 高新区建设用 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表 .48 附表 6 高新区耕地保有量调整情况表 .49 附表 7 高新区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49 附表 8 高新区各街道规 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0
4、 iii 续附表 8 高新区各街道规划控制指标表 .51 附表 9 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52 附表 10 高新区中心城 区管制分区表 .54 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1 前 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强化耕地保护、促进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益的迫切需要。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实施以来,我区通过强化规划管控,较好地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用地需求。但是,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的耕地、建设用地等状况与规划修编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客观实际和发展需
5、求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的情况,影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亟须对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科学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利于统筹安排土地资源保护和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拓展科学发展新空间,有利于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深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增强土地利用管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烟台高新区”)成立于1990 年。 2008 年烟台市单独设立 高新区,包括烟台高新区核心区
6、、烟台高新区 APEC(莱山)产业园、烟台高新区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APEC 中国烟台(芝罘)科技工业园、烟台卧龙经济园区等“一区四园”(若无强调,正文中“高新区”均指核心区)。 为实现“率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保障“十三五”时期高新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2 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的及时有效落实,分阶段推进和贯彻烟台市城区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近期建设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烟台市城区总体规划( 2011-2020)、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结合高新区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
7、规划。 在本规划期限内,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3 第一章 规划调整完善 背景 第一节 高新 区概况 烟台高新区成立于 1990 年,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首批中国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科技工业园区,是全国第一家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合作示范基地。烟台高新区 位于山东半岛北部,东、南与牟平区接壤,西连 莱山区 ,北临黄海。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辖 一 个街道马山街道 (分别座落在莱山区解甲庄街道和滨海路街道 以及牟平 区的鱼鸟河街道 )。 一、自然条件 高新区 环
8、境优美,气候宜人。自然环境得天独厚, 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 ;空气质量常年处于优级水平。 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山丘起伏和缓,丘陵区分布于低山区周围及其延伸部分。北部山海相依,沿海滩涂沙质松软,是天然的海水浴场和避暑疗养胜地。中部地势平坦,南部低山丘陵。 二、社会经济条件 2014 年 高新区 生产总值( GDP)实现 246.1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 1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3.7 亿元,增长 5.3%;第二产业增加值 108.8 亿元,增长 11;第三产业增加值 133.6 亿 元,增长 9.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 1.5:45.8:52.7 调整为 1.5:44.2:54
9、.3。人均 GDP12.3 万元,增长 6.6%。税收 收入 占 GDP 比重 16.3%,同比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4 提高 1 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占 GDP 比重 12.4%,提高 0.4 个百分点。 三、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 依据高新区 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土地总面积 4646.30公顷,各类用地状况如下: 农用地面积为 2093.7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5.06%。其中:耕地面积为 759.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34%;园地面积为 497.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70%;林地面积为 505.6
1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88%;其它农用地面积为 331.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4%。 建设用地面积为 2160.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6.5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758.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7.85%,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为 271.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8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 130.6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81%。 其他土地面积为 391.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43%。其中水域面积为 322.57 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 6.94%,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9.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9%。 第二节 现行规划
11、实施情况 “十三五 ”规划确定的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更加注重创新发展与特色发展,全力推进现代滨海新区向质量内涵提升转变、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区域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新格局,是对 高新 区城乡空间布局的进一步优化。为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期间 高新 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规划各项目标执行情况 、 完善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开展土地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5 规划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对比, 重点对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
12、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等指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 一、耕地保有量 高新区 2020 年耕地保有量指标是 974.77 公顷,到 2014 年底全区耕地面积是 794.35 公顷,完成比例为 81.49%,比规划指标少 180.42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 面积 高新区 无 基本农田 保护目标 。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确定 2020 年高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966.87 公顷以 内,到 2014 年底高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2160.84 公顷,与规划指标相比超出 193.97 公顷,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土地供应对经济社会发
13、展的制约日益凸显,无法满足“十三五”期间项目用地需求。 四、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 根据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631.58公顷以内, 2014 年高新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1758.44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 126.86 公顷。可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规划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较大不足。 五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烟台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6 规划要求规划期内适当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 模, 2020 年控制在 1311.25 公顷以内, 2014 年高新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071.22公顷,剩余城镇工矿用地指
14、标为 238.50 公顷,发展空间较为充足。 六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模 规划确定 2020 年高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控制在335.29 公顷以内,到 2014 年底高新区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402.40 公顷,超出指标 67.11 公顷,出现“倒挂”现象,难以满足发展需求。 七 、取得的成效 (一) 有效保护了耕地与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划 定的土地用途区 ,明确了耕地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 护屏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通过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建立耕地 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探索生态基础设施用地的管制制度,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 (二) 有效地引导城乡建设及重点工程的集中发展 土地利用 总体 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全面调控,城市、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土地规划的规定,改变了建设用地随意发展、分散布局、缺乏总量控制的格局。随着规划的实施,对土地的使用进行总体安排和宏观布局,并制定了具体的管制规则,项目用地的规划、调整、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土地 利用规划的相关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开始成为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依据,有效引导 高新区 城乡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