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参与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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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组织参与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 服务指南 一、办 理 依据 1.关于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的节庆活动项目清理规范的通知(国清组函 2014 44 号):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为我省予以保留的节庆项目。 2 加快安徽文化强省建设合作协议:明确文化部与安徽省共同主办黄梅戏艺术节等重大活动。 3.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三年一届,由文化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文化部艺术司、安徽省文化厅、安庆市人民政府承办。 二、承办机构 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三、服务对象 各级国有、民营文艺院团 四、服务 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资质优良,具备独立完成演艺条件的演艺企业,以及文艺

2、事业团体。 五、服务流程 1.印发艺术节活动方案,明确活动内容 2.印发相关活动通知,明确参加演出的条件和要求 3.以团体为单位推荐申报剧(节)目 4.组织演出,文化惠民 5.专家点评,提高剧(节)目水平 六、服务时限 根据黄梅戏艺术节日程安排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电话: 0556 5536698 2.组织“黄梅戏进校园”活动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 2015 52 号)全文 。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 2015 70 号)全文。 3.关于印发 的通知(宜宣字

3、2016 60号)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演出,鼓励大中小学生走进剧场。大中小学应采取多种形式,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 1场优秀的戏曲演出。 二、承办机构 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三、服务对象 全市中小学校 四、服务条件 1.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黄梅戏进校园”活动。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择优选择优秀文艺院团进校园,确保中小学生能够观看到一流的剧(节)目。 2.以文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组织招标采购、落实演出学校 和观众、跟踪督导及绩效评估等。 3.财政部门做好方案审核、公开采购服务信息、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指导做好绩效评

4、估。 4.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协调,文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活动开展,及时掌握进度,协调制定演出日程和场地、指导提升活动实效。 五、办理时限 2017 年始,“黄梅戏进校园”活动争取每年让中小学生免费欣赏到 1 场优秀的戏曲演出。 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 、咨询方式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电话: 0556 5536698 3.组织开展“一唱两走”活动服务指南 一、 办理依据 关于打响黄梅戏“一唱两走”品牌充分发挥黄梅戏文化惠民乐民作用的意见(庆办发 201514 号):大力开展黄梅戏“唱起来、走下去、走出去”文化惠民乐民活动,着力促进黄梅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推动形成“安庆处处唱黄梅

5、”、“黄梅飘香市内外”的良好局面,让老百姓常看好戏、常闻乡音、常记“乡愁”。 二、 承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三、 服务对象 市内外人民群众 四、 服务条件 1.采取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通过公 开招投标,购买国有院团、民营剧团文化产品和服务,保证全市每个行政村每年演出一场以上正规大戏,让城乡基层老百姓在家门口就看到好戏。 2.组织专业工作者、文化辅导员和文化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开展黄梅戏文艺辅导,提高黄梅戏爱好者表演水平和欣赏能力。 3、专业巡演加民间商演,拓展黄梅戏演出市场和受众。组织黄梅戏专业艺术院团开展地区巡演活动,推广传播黄梅戏优秀文化。 4、文化交流加宣传推介,提升黄梅戏的影响

6、力和美誉度。组织经典黄梅戏走出国门,积极宣传黄梅戏发展历史、精品剧目、优秀人才、品牌活动等特色文化。 五、办理时限 每年都会开展“一唱两走”专项活动 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 、咨询方式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电话: 0556 5536698 4.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服务指南 一、 办理 依据 国家艺术基金,是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的一项公益性基金,于 2013 年 12月 30 日正式成立。 2014年在全国开展项目申报推广。省文化厅对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进行初审汇总意见,向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报送审查结果。 二、 承 办机构 市文广新局艺

7、术科 三、服务对象 全省各级 文化企事业 单位 四、服务条件 具有一定专业资质,信誉良好的组织和公民个人均可申报。 五、服务流程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的申报部署,印发通知,培训骨干。 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报。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初评、终评和公示。 获得资助项目单位与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签约。 项目监管、验收。 六、服务时限 根据管理中心要求的时间节点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电话: 0556 5536698 5.组织参与省文化厅文艺活动服务指南 一、 办理 依据 常态化开展 二、 承办 机构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三、服务对象 全市文艺工作者 四、

8、服务条件 具有一定专业才能的文艺机构和演艺人员 五、服务流程 依据省厅文件下发活动通知,明确参加演出的条件和要求。 组织申报工作,广泛通知服务对象 将活动结果进行公布 六、服务时限 按照活动文件的时间节点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文广新局艺术科 电话: 0556 5536698 6. 举办 公益性美术展览服务指南 一、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 建活动。深入开展惠民演出、艺术普及等活动。 2.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发 2015 27 号)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各种文艺惠民措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3.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 2011 5 号) 全文 。 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皖发 2009 24 号)全面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尊重艺术规律,大力实施精品战略,以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为重点,促进优秀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二、 承办机构 市美术馆(市书画院) 三、 服务对象 公民 四、 服务条件 热爱艺术,丰富自己精神文化,有创作学习需求,有艺术向往的人民群众和基层艺术工作者。 五、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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