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文献综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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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工商管理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研究当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企业中的劳资关系也日趋复杂化,劳资冲突加剧。究其原因,主要与劳动保护法规不健全、劳动者利益表达手段缺乏、政府管理职能错位、工会组织行政化等因素有关。其中,工会作为国家法定的工人维权组织,在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中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参与、沟通协调、纽带促进等重要作用,与工会开展工作的外部大环境有关,也与工会职能定位不准确、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工会维权能力不强等内在因素有关。所以,要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中的作用,必须从环境、理念、制度、组织等方面对工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

2、建设。以下是国内外学者对当前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所发挥作用方面的研究成果展示。一、国内外研究成果概述1、工会组织行政化所谓工会行政化,也可表述为工会地位不独立,中国工运学院工学会系在向市场过渡中的工会工作(1993)一文中表述为工会在其组织、活动等方面,在相当程度上受到政府或企业行政的控制和制约,在相当意义上是作为政府和企业行政的附庸而存在的。邸灿(2008)认为,我国工会实行的是一元化管理体制,只有一个全国性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行业工会和地方工会力量微乎其微。在组织上,工会地方专职干部参照公务员待遇,工作要体现党的意志。人事任免由党组织考核安排,很少进行员工选举。在这样的结构安排下,工会的

3、地位不独立,作用的发挥必然处处掣肘,难以真正代表员工的利益。于萍(2006)认为,当前中国工会组织行政化主要表现在从中华全国总工会到各级地方工会在人事、经费、业务上直接由同级党组织具体领导,犹如同级党政机关;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的干部按照机关或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各级工会主要领导的来源主要是上级指派,工会志愿者比重过小,工会干部的志愿精神不足,甚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盛行,严重脱离职工群众;各级工会组织习惯于或者更希望运用行政性手段开展工作;一些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维护职工权益缺乏对职工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感,以致立场不明确。安洋(2005)在职工企业打官司工会主席站哪边中谈到,在山西省沁水县大尖山林

4、场,工会主席竟然代表资方与被该企业侵权的职工对薄公堂当前。马国川(2005)在工会自身也要“硬”起来中认为,当职工与企业行政发生冲突,工会往往站在行政一边,不敢为职工撑腰,有的成为管理者的帮凶,如,福建泉州市劳动部门受理了一起劳资纠纷案件,劳资双方同意仲裁解决,但工会主席在参与仲裁时,竟然“规劝”工人“要求不要太高”。2、法规不健全法规的不健全不仅表现在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法规的缺失或不健全,同时也表现在对于工会立法及规定的不健全。我国1992年工会法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使大量违反工会法的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制止,也给工会法的实施带来了困难。2001年工会法规定了法律责任,根据违反工会法的性

5、质和情节,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朱秀玲(2006)认为,工会法的规定有利于维护职工及其维护者工会的合法权益,但工会法法律责任制度也存在对侵权者制裁不力的漏缺。在解决劳资冲突的诸多渠道中司法手段是最有效的,但是工会法仅规定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时,工会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而企业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其他违法情形如克扣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延长工时、不支付加班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法、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范围工作、非法使用童工等情况发生时,可以向人民政府请求处理作为最后救济手段,立法的欠缺使司法手段得不到救济。另外工会法存在着法律条文表

6、述不明确,缺乏操作性的缺陷。此外工会法第三章规定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并没有明确哪些是工会的权利,哪些是工会的义务。由于法律的目标在于保护权利,因而这种含混规定造成的后果就是使法律保护的对象不够明确,从而不利于对工会组织的保护。时颖(2004)认为,工会在履行其协调劳资关系,维护弱者利益的职能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这主要是因为工会法自身和相关法律存在的两点不足欠缺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权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对工会权利义务规定不够明确。3、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够,维权能力不强31覆盖面不够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

7、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力”。按照工资劳动者的这一内涵,我国职工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的工资劳动者、城镇合资合营和私营企业的工资劳动者、乡镇企业的工资劳动者、其它以各种形式被雇佣的雇员,这四部分人员合计,2004年底我国职工队伍的规模应在3亿人左右,约占全国就业人数的4俄,但据全国总工会统计,2004年底参加工会组织的会员人数仅有137亿人,还不到职工人数的一半二究其原因,与一些地方领导过分考虑投资环境,片面强调投资方利益,忽视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有关;与企业经营者将建立工会看成为增加成本并

8、且会给人员管理上增加困难有关;更由于目前工会还没有切实充当履行“职工利益的坚决维护者”的职能,“纸上工会”或“牌子工会”的现状,使劳动者缺乏加入工会的积极性。32维权能力不强于萍(2006)认为这主要表现在四方面首先,体制陈旧。目前我国工会的组织体制仍是沿习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以地方为主,中央、省、地、市县、基层五级并存的体制。地方工会内部的机构设立,基本上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设置,重复交叉,多而分散,基于职位的职权、职责不明晰。其次,维权手段乏力。工会平时能做的仅仅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反映情况,积极呼吁。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工会只能通过劳动执法部门,安全监察部门来实现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9、。工会自身缺乏强有力的维权手段。再次,人力资源能力缺乏有效的开发与管理。目前,工作人员专业化、知识化等方面明显不足,对大量的事务工作疲于应付,缺乏创新。最后,资金缺乏。资金短缺成为工会维权工作的“瓶颈”、“老大难”问题,制约了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对上述研究的评价与自我研究方向纵观上述研究文献,发现对该问题的研究已基本趋于完善,虽然不同的研究成果由于侧重研究方向的差异而导致结果存在略微的不同,但主要的观点趋于一致。而在研究我国企业工会在劳资博弈中的角色问题的同时,大部分的文献也同时涉及到了产生当前现象的深层原因,相应地还提出了解决对策,这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不小的助益。本论文将在对有关成果进行

10、综合概括的同时,更系统的对该方面的有关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论述。五、主要参考文献1常凯全球资本下的工会如何发挥作用J南风窗,20052邸灿工会劳资冲突博弈中的重要力量J知识经济,2008,(11)3胡连生,杨玲论我国劳资博弈中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问题J理论探讨,2006,(03)4梁高峰中国工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7,(06)5梁高峰从劳动关系的协调看中国工会制度的改革J社会科学家,2007,(02)6李秀香,唐红霞从劳资博弈看劳工标准认证制的作用兼与工会组织的作用比较J江西社会科学,2006,(10)7刘业林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切入点J中国工运,2007,(03)

11、8任小平,许晓军劳资博弈工资合约中的制度救济与工会行为J学术研究,2009,(02)9施展劳资博弈模型对劳动力市场的启示J技术与市场,2006,(07)10颜江伟行政化与回归社会中国工会体制的弊病与改革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7,(03)11张贤德当前工会依法维权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6)12张兴祥工会组织缺位下的工人个人谈判博弈兼论我国民工的策略抑制问题J财经科学,2007,(04)13朱芝洲工会组织劳资博弈中的均衡力量J人力资源,2007,(01)14DIBBEN,PAULINETRADEUNIONCHANGE,DEVELOPMENTANDRENEWALINEMERGINGECONOMIESTHECASEOFMOZAMBIQUEJSAGEPUBLICATIONS,201015QINGJUN,WUESTABLISHINGTRADEUNIONSWITHINFOREIGNCOMPANIESINCHINAJMCBPUBLICATIONSLTD,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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