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 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实施方案细则文字复制比20% ,检测结果合格,直接参加答辩文字复制比20%,先由指导教师认定,有异议填写查重结果认定表20%文字复制比30%,轻度学术不端。整改,二次查重经认定后 30%文字复制比40%,中度学术不端。2 周内整改,二次查重文字复制比40%,重度学术不端。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 0 分文字复制比20%,毕业论文 0 分文字复制比20%,可参加答辩,成绩应在 80 分以下一、参与“查重”的本科毕业论文的范围1.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查重”检测。2.欲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的毕业论文
2、(设计)必须参加“查重”检测。3.答辩委员会成员在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期间,可将有疑义的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进行“查重”检测。二、 “查重”结果认定程序1.文字复制比低于 20%的(不包括 20%), “查重”检测结果合格,学生可直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2.文字复制比达到 20%及以上的, “查重”结果首先交由指导教师复核认定,有异议的需填写南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结果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经由学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三、 “查重”结果划分标准经认定后,(1)文字复制比达到 40%及以上的,认定为该本科生存在重度学术二次查重首次查重不端行为;(2)文
3、字复制比在 30%(包括 30%)至 40%(不包括 40%)的,认定为该本科生存在中度学术不端行为;(3)文字复制比在 20%(包括 20%)至 30%(不包括 30%)的,认定为该本科生存在轻度学术不端行为。四、本科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1)存在重度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 0分计;(2)存在中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 2 周内进行整改,整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3)存在轻度学术不端行为的,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整改,于答辩前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 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低于 20%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仍达到 20%及以上的,则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 0 分计。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的最终认定结果,将纳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凡经认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 ,通过答辩后,成绩应在 80 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