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渝青科办发20108 号关于印发重庆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0 61 号),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二一 年三月十八日2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细则根据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为做好全市评选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一条 评选工作程序和有关问题(一)评选程序。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评选按
2、以下程序进行:下发通知、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初审提名、公示监督、评审考察、终评审议、审定表彰。(二)奖项称谓。按届数称为:第*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第*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三)评选称谓。按各评选程序产生的称谓。1、市长奖:推荐人选、候选人、提名人选、获奖建议人选、获奖者。2、培育奖:推荐学校、候选学校、提名学校、获奖建议学校、获奖学校。第二条 人选的产生及要求(一)市长奖1、推荐人选:符合评选办法第七条的,由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的人选。2、候选人: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推荐人选。3、提名人选:经初次评审,从候选人中审议提名的人选。每届的提名人选不超过 20 名,并对
3、外公示,接收社会监督。4、获奖建议人选:经公示后,对无异议的提名人选进行终评审议,3推选出的不超过 10 名的市长奖获奖建议人选和不超过 10 名的提名奖获奖建议人选。5、获奖者:对市长奖获奖建议人选和提名奖获奖建议人选进行审定的人选。每届市长奖获奖者不超过 10 名,提名奖获奖者不超过 10名。由市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向市长奖获奖者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和奖牌。(二)培育奖1、推荐学校:符合评选办法第九条的,由各推荐单位组织推荐的学校。2、候选学校:经审查核实,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推荐学校。3、提名学校:经初次评审,从候选学校中审议提名的学校。每届的提名学校不超过 10 所,并对外公
4、示,接收社会监督。4、获奖建议学校:经公示后,对无异议的提名学校进行终评审议,推选出的提名学校。5、获奖学校:对获奖建议学校进行审定的学校。每届获奖学校原则上不超过 10 所。由市政府对获奖学校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第三条 奖励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一)采取全体会议方式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请奖励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召开。(二)一般每年度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审议评选工作方案,审定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获奖建议人选和获奖建议学校,确定获4奖者和获奖学校。(三)为保证审定的公平、公正,奖励委员会成员不以个人名义
5、直接推荐候选人,或在审定时提出推荐建议人选或获奖建议学校以外的人选或单位参评。(四)每次会议制发会议纪要。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一)采取评审会方式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评委参加,方可召开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请评审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召开。(二)一般每年度举行两次评审会,主要任务分别是审议推选提名人选、提名学校和获奖建议人选、获奖建议学校。评审表决事项,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决定。(三)评委一般不委托他人投票。特殊情况确需委托投票的评委应征求评审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并委托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递送选票。(四)为保证审定的公平、公正,评委不以个人名义直
6、接推荐候选人,或在评审会上提出候选人以外的人选参评。(五)每次评审会记录评审结果。第五条 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一)负责组织实施和推进各项评选工作程序。(二)负责受理推荐人选和推荐学校的申请、资格审查和管理等日常工作。(三)每年度第一次评审会之前,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应征求奖励委5员会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人事和分工变化情况,对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报奖励委员会审定。(四)采取办公室主任会议的方式审议有关事宜。每次评审之前,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审议提交奖励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的事项。(五)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守工作秘密。第六条 推荐单位
7、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一)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和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的推荐工作由各区县(自治县)科协会同教育、人力社保、科技、团委等部门组织。(二)市级直属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中小学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荐。(三)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初审、上报推荐人选和推荐学校,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推荐市长奖的集体项目由推荐单位确定一名推荐人选上报。第七条 评选工作步骤及要求(一)市长奖1、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度下发关于评选第*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的通知,对当年度评选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2、在规定时限内,各推荐单位完成本辖区或本单位申报工作,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推荐材料
8、。6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人选详细材料三份、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前两个材料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3、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推荐人选确定为候选人。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推荐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可以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并退回推荐材料。4、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审议推选提名人选。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奖励委员会主任审定并同意后对外公示。5、在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少年先锋报和重庆人民广播电台、重庆电视台、华龙网及相关网站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
9、及提名人选所在学校公示提名人选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为 10 天。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接收群众的异议,设立公开咨询监督电话。6、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评审考察组,对每个提名人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查。负责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向奖励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情况和处理意见,提请奖励委员会决定,并将决定意见通知异议方和推荐单位。7、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对提名人选进行终评审议。按得票数的高低顺序,推选市长奖获奖建议人选和提名奖获奖建议人选。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奖励委员会审定。78、奖励委员会审定市长奖获奖建议人选和提名奖获奖建议人选,确定本年度的获奖者名单。9、市政
10、府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向市长奖获奖者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逐一报道获奖者情况。(二)培育奖1、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学校原则上不超过 10 所。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评选第*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的通知,对评选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2、符合评选办法第九条的,由学校所在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推荐表一式三份、学校(含获奖者基本情况)详细材料三份、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前两个材料以纸质和电
11、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3、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候选学校名单。4、评审委员会对候选学校进行初评,审议推选提名学校。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奖励委会主任审定并同意对外公示。5、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对提名学校的基本情况进行 10 天公示,并实地考察和接受群众异议。6、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学校进行终评审议,推选获奖8建议学校。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奖励委员会审定。7、奖励委员会审定获奖建议学校,确定本届获奖学校名单。8、市政府对获奖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第八条 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和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培育奖的评选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九条 获奖者如有严重违纪违法和触犯刑律的行为,由奖励委员会报市政府批准取消其称号,收回奖牌、证书,并在新闻媒体通报。对在评选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的人选,正在接受行政执法、司法机关调查的人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奖励委员会同意,有权立即中止其继续参评。第十条 本工作细则的修改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