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卦洲中心小学教师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晋级评聘量化评分细则 (修改稿) 一、师德或 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与职称评聘。 二、申报人的条件必须符合上级职评文件的规定。 三、政治表现 1 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校长、班主任、党员、师德标兵、团员、辅导员):街道级 1 分;区级 2 分;市级 4 分;省级 8 分;国家级破格申报。(部门颁奖按同级别分值减半计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 10 分) 2. 年度考核:任期内一个优秀记 1 分(此项最高加分不超过 4 分)。 四 、 知识水平 3. 学历:本科毕业每年记 0.5 分。 五 、 业务能力 4.荣誉称号:区教坛新秀、区优秀师徒、区特色教师、
2、区教学效率年先进个人、区教科研先进个人等跟业务有关的荣誉 1 分,区优秀青年教师 2 分,区学科带头人 3 分,市优青 4分,市学带 5 分(同学科荣誉称号只取最高计分)。 5.工作量:满工作量记 4 分,未满工作量记 2 分。按照部颁课程标准及八卦洲中心小学有关制度计算。 6.优秀教案、论文及专著(必须是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德育论文)获奖。 一等 二等 三等 区级 0.8 0.6 0.3 市级 1 0.8 0.6 省级 1.5 1 0.8 国家级 2 1.5 1 7.论文发表: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同时具有“ CN”和“ ISSN”刊号代码的省、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发表本学科
3、研究论文, 1 篇 1 分。(刊物的甄别以苏职称( 2013) 4 号文为准) 8.课题研究:同一课题不重复计算(以看材料为准)。 主持人 主要参与人 区级立项 0.5 0.3 区级结题 1.5 0.8 市级立项 1 0.5 市级结题 2 1 省级立项 1.5 0.8 省级结题 2.5 1.3 ( 1)立项和结题都计分。 ( 2)同一课题不重复计算(以看材料为准) ( 3)获得区级及以 上优秀教研组或校本主题教研表彰,则对照相应的级别,按照结题的标准、参与的不同程度加分。 9.赛课、技能技巧比赛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街道级 0.3 0.2 0 区级 0.8 0.6 0.4 市级 2 1.5
4、 1 省级 3.5 3 2.5 公开课(讲座)参照同级别赛课的二等奖加分,同一课题不重复计算。 10.工作态度及教学能力: 6 10 分(根据个人述职情况,由考评领导小组确定:优秀 9-10 分,良好 8-8.9 分,合格 6-7.9 分)。 六、任职资历 11.工作年限:工龄每年记 1 分,教龄每年记 1 分。 12.任现职年限:每年记 1 分。 13.连续工龄满 20 年,自第 21 年起,每满一年另加 5 分。 14.大专、本科以及研究生的学龄不算工龄。 七、岗位加分 15.心理咨询、卫生保健和学校图书馆负责人每 任职一年加 0.5 分,不封顶。 16.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岗(含各处室干事
5、)、班主任、教研组长、片备课组长每任职一年加 1 分,不封顶。 17.任教毕业班主学科每学年度加 0.5 分。( 2014 年 7 月以后,此项每学年的加分降低为 0.2 分) 此项由学校提供证明,并加盖公章。 八、工作绩效(此项最多加 15 分): 18.街道调研考: 以 教导处近三学年每学期期末的调研成绩统计为准, 每有一次达片均分加 3 分 ,均分以下有进步加 3 分,在此基础上, 数学学科均分差每缩小 1 分加 3 分,语文和英语学科缩小 1 分加 4 分,按相应比例依此类推,数学学科缩小 3 分加 9 分,语文和英语缩小 2 分加 8 分。若拉大或缩小不满 1 分的,则据实计算(任教
6、同一科目多班的用所获总分除以任教班级数);如参加区级调研考, 达区均分,则直接加 15 分。 19.组织或辅导学生参加与申报学科相关的比赛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街道级 0.3 0.2 0 区级 0.8 0.6 0.4 市级 2 1.5 1 省级 3.5 3 2.5 国家级 5 3.5 3 ( 1)若是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则取最高奖项。 ( 2)因辅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得相应的优秀称号,不另加分。 20.团体比赛(以获奖证书为准) : 获区一等奖或区第 1 名,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含)以上,省市前六名,则直接加 10 分;市三等奖加 2 分。 等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街道级 0.8 0.6
7、 0 区级 10 2 1 等级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街道级 0.8 0.6 0 0 0 0 区级 10 7 5 3 2 1 以上比赛均须为教育主管部门主办,且须有相应证书或奖牌。 21.学校创建: 在学校创建工作中,若为创建主要负责人,区级加 1 分,市级加 3 分,省级加 6 分;若为部门负责人,则按照相应的分数折扣至 80%,若为参与人,则按照相应的分数折扣至 70%。(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学校创建工作方案,方案中须有申报人的名字。) 九、教师流动: 22.在同等条件下(对照此评审细则,申报人所得分数一样),流动的教师优先申报。本人已申报流动,但因
8、学校工作需要,没有流动的教师,视为流动,同等条件下,也可以优先申报。 十、 本细则中的 6、 7、 8、 9、 16、 17 等项目的评分,若是非申报专业的,则对照同级别和等次分值的 50%加分。 十一、本方案涉及的有关证件必须在规定的日期上交,晋级对象从最高分取起,按照每年的中级岗位及岗位晋级核定的空岗数,依次取得分排前的教师。 十二、以上考核内容若没有提及到年限的,则申报职称人员:申报一级教师为二级(原小学一级教师)任期内;申报岗位晋级人员:九级申报八级人员考核年限为九级任期内,十级申报九级人员考核年限为十级任期内,十二级申报十一级人员考核年限为十二级任期内。 十三、有效材料的截止时间按照当年 上级职评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四、此细则经第八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修订,于 2016 年 9 月 1 日执行 八卦洲中心小学 八卦洲中心小学第八届教代会 二 0 一 六 年 七 月 三 日 附: 八卦洲中心小学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晋级评聘小组名单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村小校长、中心 小学办公室成员、四位中级职称教师代表 调解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小校长 纪检小组:中心小学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