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安岳县国有建设用地与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AYCG2018041 号 采购人: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中国四川安岳 本项目由采购人和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18年 5月 注:本项目由采购人和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各自承担招标文件 相关内容责任。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9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2、内容条款及其他尚未要求 3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3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委托,拟对 安岳县国有建设用地与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 一、招标编号: AYCG2018 041 号。 二、 项目名称: 安岳县国有建设用地与国有农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采购项目 。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一个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自 2018年 05 月 17 日至 2018 年 05 月 23 日 (9:00-11:30;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在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408 室报名 。招 标文件 免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 登记 后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获 取
4、招标文件 ) 。 报名时应出示报名供应商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名供应商鲜章)、介绍信(加盖报名供应商鲜章)交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6月 12 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 年 06月 12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以供应商签到时间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 开标地点: 安岳县 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2。 4 九、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安岳
5、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 138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8982995526 采购代理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安岳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16 室 邮 编: 642350 联 系 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028) 24520193 保证金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24520162 2018 年 5 月 16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 : 75.96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75.96 万元
6、;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 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或者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7、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
8、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 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9、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10、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失信企业扣分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规定, 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 接从总分中扣除 4 分,用扣除后的总分参与评审。 2、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
11、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4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4 分,直至扣完为止。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 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 金额 : 15000 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 投标单位帐户 转帐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 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
12、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安岳支行 银行账号: 123931923374 交款截止时间: 2018年 06月 05 日 17: 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须注明招标编号,如有分包须注明包号) 6 履约保证金 本缴款金额:中标金额的 10%,方式、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一致。 缴款时间:中 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履约资料交 安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 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24520193。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 唐先生。 联系电话: 24520193。 9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 2 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和介绍信到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416 室领取中标通知书(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4520181。 地址:安岳县 政府采购中心 416 室。 10 供应商询问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询问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询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出询问,不能一文同时询
14、问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询问对象的,提出询问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后再向询问对象提出)。 采购人联 系 人:李 先生 联系电话: 18982995526 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 唐先生。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 24520193。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
15、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委 托代理协议约定,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潜在供应商对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及配置、性能指标、商务要求、评分标准等由采购人确定的相关事项的质疑依法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负责回复和处理。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不能一文同时质疑两个单位,否则不予受理(不清楚质疑对象的,提出质疑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询问清楚后再向质疑对象提出)。 不接受电话或者邮寄的质疑。 采购人联 系 人:李 先生 联系电话: 18982995526 安岳县政府采购
16、中心 联 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24520193。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 安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24536156。 地址:安岳县财政局。 不接受电话或者邮寄的投诉。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安岳县财政局备案。 10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 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
17、采购人是 安岳县国土资源局 。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 (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自主选择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其 他投标无效。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 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