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 泰北 來台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2018/01/01 修改 一、 目的 為關懷僑生、鼓勵泰 北 地區優秀僑生來台升學;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台達基金會)特訂定本辦法。 二、 獎勵宗旨與原則 為鼓勵僑生勤奮學習,戮力鑽研科學技術與文化知識,並朝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以成為未來國家社會有用之人才,台達基金會乃設立台達電子泰 北 來台僑生獎助學金。 三、 獎勵方式 ( 1) 本案依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泰 北 來台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辦理。 ( 2) 台達基金會擬提供每學年 五 名 ,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 陸 萬元整( NT 60,000) 。
2、四、 遴選條件 ( 1) 泰北 清邁及清萊 地區 來台就讀大學院校一年級以上 至三年級 (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下 ,不包含研究所 及大四生 ) , 家境清寒 之 優秀 在學僑生。 ( 2) 學業成績 106 學年度上 學期 總平均六十分以上, 無不及格科目 、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五、 申請手續 ( 1) 填寫申請書一份。 ( 2) 高三升大一生請繳交就讀高中或 國立師範大學 僑 生 先修 部之 106 學年度上學期 學業、 操行成績單一份 及大學註冊證明文件 ;大一至大三生繳交就讀學校之 106 學年度 上 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 ( 3) 將以上申請表郵寄至台達 電子文教基金會(台
3、北市 11491內湖區 陽 光 街 256 號)彚辦,逾期將不予受理。 六、 申請時間: 2018 年 5 月 1 日 起至 6 月 15 日 止 。 七、 作業辦法: ( 1)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暨審核作業由本會受理執行,審核期間以不超過二十個工作天為原則,並於 2018 年 7 月 31 日 前正式對外公佈得獎名單。 ( 2) 獲獎者必須要出席頒獎典禮,否則視同放棄。 ( 3) 台達基金會每年將依執行成果評估本獎學金各項施行細則,並定期函請學校公佈。 ( 4) 獲獎僑生如畢業後有意願至台達電子泰國分公司工作者,得提申請,經公司同意後安排面試。 八、 請至本會網站 下載申請表 ( http:/
4、www.delta-foundation.org.tw)或洽本會承辦人 陳雯甄小姐 02-8797-2088 分機 5043,電子信箱: monica.chendelta-foundation.org.tw。 財團法人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 泰 北 來台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一、 基本資料 2018 年 月 日 姓名 照片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本學期學費 NT$ 就讀學校 /科系 /年級 通訊地址 僑居地地址 電話 /手機 電話: 手機: 泰北畢業學校 清邁 高中 畢業年度 清萊 方便聯絡時間 上午 ;下午 電子信箱 e-mail: 是否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是 ; 否 從何
5、處得知本獎助學金訊息 ? 學校本會網站其它 注意事項 1 檢附成績單影本,需加蓋教務處印章。 2 申請文件僅作為本獎助學金審查之用,審核後恕不退還。 3 請詳填本申請表(一基本資料、二家庭概況、三自傳、四成績單為必備,五至七項證明文件具備者優先考慮),填寫不實者,一律不予審核;必要時,請配合電訪或面試。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黏貼處 (學生證需加蓋新學期註冊章 ) 二、 家庭概況 1. 家庭成員概況 (健康、疾病、就學狀況請勾選 ) 稱謂 姓名 年齡 存 /歿 健康 疾病 職業 (請說明 ) 就學 2.請簡述家庭經濟主要來源及狀況 (含工作地點、月收入或 就讀 校名、學費 ) 三、 自傳 (如: 在台求學之狀況及未來 大專 畢業後升學或 想 在台灣或泰國 從事何種產業及 工作 性質 ) 四、 成績單 成績單黏貼處(請浮貼) 成績單需加蓋教務處印章 五、清寒證明(低收入戶證明) 清寒證明黏貼處(請浮貼) 六、推薦函 推薦者簽章: 七、近兩年內曾獲獎事蹟或服務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