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中心 竞价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竞价登记是指意向竞价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办理完以下事项: 1、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到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报名,填 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资料及签署完毕的本竞价规则。 2、 向委托方 厦门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 10万元整 ,向中心提交加盖银行有效印章的保证金缴款回单原件并经 委托方财务人员确认到帐。 第二条 意向竞价人在办理竞价登记之前,应当: 1、仔细了解竞价 标的 2015 年厦门市地方储备食用油脂代储代轮换 业务 (共 4 个标的, 详 见 竞价 标的列表) 的详细情况,到现场进行实
2、物审鉴。一旦报价即表明该意向竞价人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等),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与我中心无关。 2、仔细了解竞价 限 价。 根据委托方的决定,本 次 竞价 设最高 限 价 , 最高限价为 300 元 /吨年 , 高 于限价 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仔细阅读标的 竞价公告 、 竞价须知 及合同样本。 4、仔细阅读本竞价规则,并签章表示完全认同。意向竞价人在签章认可本规则后,即表示认同项目 竞价须知 及合同样本的全部条款,确认中心已提供了全部与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2015SZJJ018 )内容一致 的相关资料并对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提示。 第三条 意向竞价人完成
3、竞价登记 后,委托方将派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竞价资格要求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 后即成为竞价人。 第四条 竞价人应 按 竞价 会 公告明确 的时间、地点 参加竞价会, 未在规定的时间签到的 ,中心有权视为该竞价人弃权。 竞价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不能 亲自参加竞价活动的,应 委托 具体经办人员 参加竞价 , 并 出具 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的 授权委托书; 竞价人为 个人 的, 如委托他人参加竞价,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 受托人2 身份证原件 。 各竞价 人 进入竞价现场的人数不得超过 2 人,不得干预竞 价会的正常进行, 否则中心有权不予退还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第五条 竞价流程 1
4、、报价轮数。 本次竞价 采用 现场 一次性报价。 3、报价时间。 各标的 填写报价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竞价人在竞价时间结束前将填写好的报价单交由中心工作人员,报价时间结束前未提交报价单或提交无效报价的,视为弃权。 2、基本报价单位。 以人民币 元 为基本报价单位,报价含有 元 以下金额的,舍去 元 以下金额后的数值为有效报价。 4、 报价 要求 。 各竞价人 须在报价单上填写 不 高于标的限价 的报价 ,没有最 低 报 价限制 。若 放弃报价, 须 在报价单上填写“弃权”字样。 报价 单须由报价人签字。 各竞价人应认真填写中心工作人员发放的报价单,报价单上的签字必须使用正楷字体,报价单上所
5、填报价不明、涂改、报价单未按规定签章或报价的,中心有权宣布为无效报价单。 5、 中标 人的确定。 本次竞价 的最低有效报价人即为本标的的中标人。若 存在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 低 有效报价,则由委托方代表在相同的最 低 报价方中以抽签方式现场选择 其中 一方成为 中标人 。 第六条 未经中心同意,各竞价人不得撤回已 提交 的 报价单,如在 提交 前发现填单错误,可向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更换报价单,原报价单应当 收回并 由中心工作人员 注明作废 ,新报价单必须 在原报价单应 提 交 时间前 交由中心工作人员 。 第七条 如在竞价报名 期间内办理竞价登记的竞价人仅有一人,委托方 接受 以 标的 最高
6、限 价成交,且竞价人出价 不 高 于标的 最高限价 , 则 该竞价人自动成为 中标人 ;如在竞价期间内无 有效报价 ,则 竞价活动自动终止。 第八条 中标人应现场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个 2 工作日内与委托方按竞价成交价及合同样本签订正式合同,但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3 第九条 根据委托方要求,中标人须提供与代储代轮换储备油脂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交易标的重新竞价。(现该批储备油脂总价值约为 2900 万元,其中500 吨小包装大豆油总价值约为 800 万, 20
7、00 吨散装大豆油总价值约为 2100万。) 第十条 保证金退还 竞价人未被确认为中标人的,在竞价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由 厦门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无息退还竞价人; 竞价人被确认为中标人的, 在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正式合同 、 缴纳履约保证金 、提供与代储代轮换储备油 脂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并按合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后 5 个工作日内,竞价保证金由 厦门市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无息退还竞价人。 第十一条 责任承担 。 中标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心有权取消其 中标 人 资格, 委托方不予退还 竞价保证金,同时按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
8、其 相关 责任: 1、 违反本规则规定或未按本规则规定签收 成交 确认书、 履行签约义务或虽履行签约义务但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竞价人均构成违约,竞价人已经缴交的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 2、 未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履行签约义务的,不影响竞价人与 委托 方 之间合同的成立, 委托方 除有权不予退还竞价人已经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外,还有权从应当签约而没有签约之日起要求该竞价人按合同成交价格千分之一每日的 标准 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 3、 竞价人延期签约超过 5 个工作日的, 委托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交易标的重新竞价,并按前述规定追究该竞价人的 相应民事 责任 。 第十二条 因 委托
9、 方披露的标的权属不清或 瑕疵 及其它争议所引起的责任与中心无关,交易双方因履约等引起的纠纷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或依合同的约定解决,与中心无关。 第十三条 竞价人确定在签署本规则前已详细了解了本次竞价标的的有关事宜。因4 交易所发生的变更、报 批、过户等手续由交易双方办理,风险及费用由交易双方承担,与中心无关。 第十四条 如在竞价时间之前或竞价过程中,中心发现竞价活动 存在违反政策、法律法规 、政府规章 规定的或发 现竞价人竞价存在违法或违规情形可能会影响到竞价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进行的,中心有权随时终止或 中止 交易程序。交易终止的自中心作出终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 委托方 将竞价人缴交
10、的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价人。 第十五条 如遇突发事件,根据现有的竞价规则不能解决时,在不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 中心 有权作出临时处理决定,临时处理决定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 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 : 1、竞价标的列表 2、 厦门市地方储备食用油保管及轮换合同(样稿) 3、竞价须知 本单位对上述竞价规则作了详细的阅读, 清楚明白且愿意 接受上述竞价规则。 委托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5 竞价标的列表 序号 标的名称 存放地点 各标的限价 标的一 当年产 5 升 4 瓶 /箱一级大豆油 150 吨代储代轮换 业务 中标单位仓库内 最高限价为 300元 /吨年 标的二 当年产 5 升 4 瓶 /箱一级大豆油 150 吨代储代轮换业务 中标单位仓库内 标 的三 当年产 5 升 4 瓶 /箱一级大豆油 200 吨代储代轮换业务 中标单位仓库内 标的四 当年产一级大豆油(散装) 2000 吨代储代轮换 业务 中标单位油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