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南翔中学赛区)初中男子组秩序册秩序册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上海市学生协会联合秘书处 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承办单位:上海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1目 录组委会名单裁判员名单竞赛规程参赛名单比赛日程表2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组织委员会名誉主任:XXXX主 任:XXXX执行主任:XXXX副 主 任:委 员:秘 书 长:副秘书长: 成 员: 宣传部主任:副 主 任:成 员: 竞赛部主任: 副 主 任:成 员:资格部主任: 副 主
2、任:成 员:3裁判部主任: 副 主 任:成 员:保障部主任:副 主 任: 成 员:资格、纪律委员会主 任: 成 员:校园足球联赛督导组主 任:副 主 任:成 员:商务部推广部新闻委员会裁判员名单:比赛监督:XXX裁 判 长:XXX副裁判长:XXX裁 判 员:4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竞赛规程(南翔中学赛区)一、联赛名称: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南翔中学赛区)二、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学生协会联合秘书处、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四、承办单位:上海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上海市青少年训练
3、管理中心、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南翔中学赛区)五、推广单位:六、参加单位江桥中学(嘉定)、南翔中学(嘉定)、金鹤中学(嘉定)杨柳中学(嘉定)、珠溪中学(青浦)、华新中学(青浦)、青浦实验中学(青浦)长征中学初中部(普陀)、延河中学(普陀)、玉华中学(普陀)、北海中学(普陀)、泸定中学(长宁)、仙霞高级中学(长宁)、七、比赛阶段、日期、地点及赛区划分C 区小组赛:2012 年 9 月 21 日-2012 年 10 月 19 日5八、参赛运动员资格运动员须是本市中小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报名时须进入“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数据信息库) ,持有有效的本市学生电子学籍卡,且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
4、、台)。1、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布点学校2、所有参赛运动员需在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上海市足球协会和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注册,并获得参赛资格证明。九、报名日期、办法及运动员注册(1)报名日期: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于 2012 年 9 月 5 日前完成注册和报名工作。(2)报名方法:一、参赛运动员报名 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 一式 2 份(高校组无需填写)2、 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报名表 一式 2 份;3、运动员 1 寸彩色免冠近照 2 张;4、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登记证号码;5、必须具备在上海市教委备案的学生在籍在校电子学籍卡号(中小学组) ;6、运动员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7、运动
5、员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 ;8、报名运动员须出具健康证明,并加盖学校、医务公章,否则6不予以参赛。9、报名运动队须申报颜色深、浅不同、号码为 1-22 号的比赛服装各 1 套。球衣号码在开赛后不得更改;10、如有注册中需补办的手续,由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统一组织。二、报名人数初中组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工作人员或医生 1 人;运动员人数 20 人。(3)关于运动员注册问题:十、资格审查1、运动员参加各阶段比赛,需按程序依次在全国校园足球办公室、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上海市足球协会进行注册。其参赛资格由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竞赛委员会审查确认后,方可参赛。2、注册审核和管理
6、工作由 2012 年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负责,审核完毕后上报全国校园足球联赛委员会、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备案。3、运动员注册登入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网站运动员注册页面,网址(待定) 。填写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统一制版编号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和参赛资格登记证 ,领取参赛资格登记证时,中小学组凭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学籍卡 。74、运动员需凭参赛资格登记证 参赛。十一、参加比赛方法十二、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参照国际足联最新版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相关规定执行。一、比赛用球:初中均选用 5 号比赛球二、比赛时间:初中:上下半场各 25 分钟,共 50 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 10
7、 分钟三、队员装备:需穿布面胶底足球鞋四、每场比赛均决出胜负,规定比赛时间内决出胜负者,胜队得 3分,负队得 0 分;球点球决出胜负者,胜队得 2 分;负队得 1分。五、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六、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和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积分相等队在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七、球点球决出胜负办法,11 人制以“罚球点球” (5+1)的办法决定胜负;8 人制和 5 人制以“罚球点球” (3+1)的办法决定胜负。八、分 A 组 B 组 C 组,每小组入取前 2 名队伍进入 32 强比赛。十
8、三、比赛监督、裁判员8一、各区县分联盟联赛的裁判员,由各区县分联盟联赛委员会选聘相关区足协注册裁判员和经培训合格的学校指导员担任;未设立赛区的比赛,裁判员由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按上述原则选聘。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必须遵守市、区联赛委员会和市足协裁委会制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十四、联赛组织一、2012 年上海市校园足球联赛竞赛委员会全权负责 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组织和管理工作。二、2012 年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竞赛委员会下设各区县分联盟联赛委员会,具体负责所属区域内联赛的管理。各区县分联盟主要负责本届比赛中、小学组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 2012 年上海
9、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的工作要求,成立分联盟联赛委员会。一、各分联盟联赛委员会组织的赛事直接对 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竞委会、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负责。二、工作规定1、应按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暨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规程总则的要求,设置各区县分联盟联赛组织工作机构,行使工作职能并承担责任。2、应确保各区县分联盟联赛的竞赛组织工作,达到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暨 2012 年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规程总则的各项要求,并严格履行商务回报条件。3、在各区县分联盟联赛开赛前十天内,向 2012 年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竞赛委员会递交竞赛组织工作计划、秩序册和
10、其它相关资料。 4、比赛使用 2012 年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竞赛委员会统一制定的竞赛表格;在每轮比赛结束后的 48 小时内,将表格发送至市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电子版 ssfl_;传真 55135072)。5、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在联赛结束后两周内,向 2012 年上海市学生运动会组委会、全国校园足球联赛委员会报交相关总结资料。6、不能达到以上规定的各区县分联盟联赛委员会,由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给予下列处罚:(1)通报批评。(2)扣拨或停拨各区县分联盟联赛的竞赛补贴。(3)取消该区县举(承)办校园足球联盟联赛的资格。第十九条 裁判员9一、各区县分联盟联赛的裁判员,由各区县分联盟联赛委员会选聘相关区足协注册裁判员和经培训合格的学校指导员担任;未设立赛区的比赛,裁判员由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联赛委员会按上述原则选聘。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必须遵守市、区联赛委员会和市足协裁委会制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十五、奖励办法十六、经费及保险十七、新闻宣传十八、其它事宜: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拥有本规定的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由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组委会确定。上海市校园足球联盟201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