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及程序一、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二、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2、自行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3、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 、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4、分包单位对所承包
2、的工程项目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验收合格后将资料交总包。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一般为 15 天) ,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GB50300-2001 第 ffice:smarttags“ /3.0.3 条(强制条文)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
3、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四、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并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全部内容。